第四节 热爱祖国,上书市长
杜重石的冤案彻底平反以后,第一件事情,就是通过关系寻找夏炯的下落。几
经周折,终于得知他已经在1950年作古,留下一个女儿文湘,也被“下放”新疆,
在石河子红山嘴电厂工作。与她取得联系后,得知她因为父亲的历史关系,受到牵
连,至今许多问题得不到解决。当即写信告诉她:夏炯在历史上虽然打过共产党,
但也帮过共产党,何况最后还是光荣起义的。关于她父亲支援红四方面军的事情,
如今只剩下当年的红四方面军司令员徐向前可以证明,要她大胆给徐向前同志写信
询问。不久,中央军委办公厅代替徐向前同志给夏文湘写了复信,肯定了夏炯确实
曾经支援过红四方面军一批物资,也肯定了他在那一历史时期的功绩。(全文见本
书第 页)
徐向前的证明,不但给夏炯的历史做了证明,同时也证明了杜重石对贺龙所说
的话不是如李宗林所想象的是“杜撰”是“为阶级敌人涂脂抹粉”是“懵共产党”
的。
问题已经澄清,可是付出的代价却太大太大了!
1985年1 月出版的《新时期统一战线文献选编》中,选有胡耀邦同志在中央统
战部一个报告上的批示:“我们党内有些同志向党外朋友作威作福称王称霸的事,
时有发生。上面发现了道歉了事;上面不发现,党外朋友还得忍气吞声。今后怎么
办?靠上级发现仍是人治而不是法治。可否向党外朋友提倡诉诸法律?”
胡耀邦同志能够这样说,就已经很不简单了。但也只能是说说而已,无法兑现
的。因为司法如果不独立,法院还是归上级党委的“政法书记”管,法院院长也得
听书记的,法院还是共产党的法院,党外朋友怎么诉诸法律呢?到儿子那里去告他
兄弟或他老子,还不是自讨苦吃么?
由于党内一些有权干部的作威作福,甚至贪污腐化、无恶不作,党的威信几乎
让他们给糟蹋殆尽了,老百姓骂他们是口是心非,嘴里说的是马克思主义,办的全
是个人主义。加上关系网密密麻麻,官官相护,小小老百姓告也没地方告他们,因
此当代青年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失去了信任,认为都是骗人
的东西,于是你骗我,我也骗你,且看谁比谁更能骗。近年来干部犯罪率升高,刑
事案件多如牛毛,不正是因为人们对马克思主义失去了信仰、共产主义道德败坏沦
丧的结果么?
美国《华盛顿邮报》董事长凯瑟琳·格雷厄姆以记者身份问胡耀邦如何解决中
国青年对马克思主义失去信仰的问题,胡耀邦同志答复说:“这种现象不光中国有,
全世界都有。多年来社会主义形象都不怎么好。因为社会主义者没有把工作做好。
经济发展不快,存在一些问题。从政治上说,问题出在民主和人权方面。我们要努
力重建美好的形象。仅仅涂上化妆品是没有用的。”
胡耀邦的话,可谓一语中的。可惜的是,我们党内至今仍有许多人不肯努力去
为自己、为党重建美好的形象,而是继续在那里为自己涂脂抹粉。解放近半个世纪
来,证明越是爱涂脂抹粉的人,脸皮越涂越厚。半个世纪以前罗青给杨森解释共产
党人不会腐化的两个保证,一是共产党员的素质比国民党员高,二是共产党有批评
与自我批评的武器。但是半个世纪以后,事实证明单是有这两条是不够的。尽管共
产党员中素质高的人占有相当的比例,但是也勿庸讳言,共产党员中而且是共产党
的高级领导人中确实也有像王宝森那样的蠹虫,而且数量还不小。而像“陈希同同
志”那样的人,数量可能就更多。出现这些“无法无天”的人和事,根本的原因,
在于机关单位的纪律制度不健全,国家政府的司法部门不独立,党政不分,什么事
情都是书记说了算,缺乏党外人士真正的监察与监督。
许多党外朋友出于爱党爱国之心,在1957年向党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改进工作
的意见,绝大多数人态度都是很诚恳的,有些人态度也许偏激了些,意见也许尖锐
了些,言词也许难听了些,但出发点都是好的。尽管其中也确实有几个右派在兴风
作浪,想趁机捣乱,但数量是极小的。据后来统计,56万右派中,99.7% 都改正了,
没有改正的“真正的右派”,不过0.3%. 而对反右运动的结论,则是运动“扩大化”
了。这一扩大,扩大到99.7% ,也实在够荒唐的。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荒唐事儿呢?
归根结底一句话,还是当年养成了共产党员高人一头,“老虎屁股摸不得”的缘故。
俱往矣。痛定思痛,我们并不埋怨过去,而是着眼于未来。许多人挨了一棍子
之后,噤若寒蝉,什么话也不敢说了。这种人,不说他爱党爱国之心是假的,至少
是不够。是真的,是够的,就应该“虽九死仍无悔”。
杜重石老先生,身经几十年的冤枉,平反以后,“家破人已嫁”,如今只落得
晚景凄凉,如果斤斤计较于自己的得失,他就只能在怨天尤人中打发光阴,就只能
在牢骚满腹中过日子。但他不是这样,而是通过自身的实例,总结出历史经验,结
合当前的实际情况,再一次地要把自己的意见反馈给党国政府。关于这种心情,他
有一篇十分精彩的谈话,记录如下:
我担任政协委员的时候,常常感觉到有些话说了等于白说。可是白说也还是要
说。联想到我在新中国前三十年的坎坷遭遇,是因为党和政府以权代法、不依法办
事以及专横独断无民主造成的。1982年,新中国成立以后的第四部国家大法颁布了,
但是现实生活中仍有超越于宪法、法律,我行我素的人物,把实事求是、全心全意
为人民服务忘记的干干净净。或者是说得多做得少,有时候甚至言行不一,因此失
去了民心。他们总是想出种种办法、借口来对付上面的政策,来抵制下面的意见。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拳拳爱国之心鞭挞着我。想起陶铸生前说过的话:“做
人总应该有点儿松树风格。如烟往事俱忘却,心底无私天地宽。”今天是振兴中华
的风华岁月,大家应该“团结一致向前看”。可是像邓小平同志指出的“加强党的
领导,变成了党去包办一切、干预一切;实行一元化领导,变成了党政不分、以党
代政;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变成了一切统一口径”的人和事,在某些部门不是没有。
你要他思想不僵化,就像大象屁股一样推不动;你说他思想僵化,又像老虎屁股摸
不得,一摸就要发虎威,他认为他的思想已经解放,观念已经更新了;他说话做事
“看来头,看风向”,满以为这样不犯错误;能保其位时,他的屁股又像猴子一样
坐不牢,一时坐这,一时坐那。其实随风倒本身就是一个违反共产党员党性的大错
误,而他又不承认。
我本着心底无私、爱国忧民的赤诚,针对时弊,大自国家法制,小至人民日常
生活的菜篮子,用《十祈祷》为名给上海市市长朱镕基写了一封信。为什么要用
“祈祷”二字?是因为信中所涉的事,都是政协会议和报端揭晓过而未得改善的事,
只好“合掌祈祷”了。
下面是杜重石先生写给朱[ 金容] 基市长的信:
朱镕基市长勋右:
您为重振上海雄风,用心良苦,市民是知道的。同时遇到始料未及的困难和阻
力,碍手绊脚,我们也能理解。吸取过去“说了也白说”的经验,把原想在人民政
协长宁区委会开会时说的话,归纳为《十祈祷》,写给 您和长宁区党委书记李仁
杰各一信。这些话是否仍是白说,与市、区的党政机关有密切关联,且起主导作用。
在 您去京参加两大会前,给 您这信更为必要。
一,法律、法规定了不少,真能贯彻执行的有几条?祈祷今后不再有以权代法,
以党、政纪的罚代法,乃至言出法随的事出现。真正做到促进法制建设,依法办事。
二,教育为立国之本。国本不固,四化无从实现,国家无法富强。祈祷今后教
育经费在政府财政预算中有较大比例。还要鼓励社会各界办学。适当再提高教师待
遇。形成尊重知识分子是社会美德之一。对今后挪用教育经费的单位和个人以“挖
国本罪”论处,绳之以法。
三,古今中外没有不为人民利益做事的官。官的信誉来于人民的信任,政府的
权威来源于人民的爱戴。祈祷信誉与权威不以“制造舆论”来自封。
四,中华民族的老祖宗有“家丑不外扬”的遗训。但也有“养痈遗患,讳疾忌
医,必遭大害”的警语。当前“外转内销”的“家丑”屡见不鲜。祈祷不要司空见
惯,虱多不痒。过而能改,善莫大焉,更能得民理解,取信于民,官与政府威信更
高。
五,政法部门办“大案要案”是依法办案,不是“敢碰硬”。祈祷办案的执法
者,不要像胆怯的夜行者,走经荒郊坟地用“敢于吹口哨”的“敢”字来壮胆。
六,报纸揭露小人物犯罪案例,指名道姓说得实实在在,明明白白。对“大人
物和与大人物有牵连”的案例,罪犯的姓名,却以“某某”代替,藏头露尾。您在
市委监察部门会上说:“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服我能而服我公。廉则威,公
则明。”说得多好!祈祷今后报纸刊登与“遗老遗少”有瓜葛的案例,不要以“某
某”代替罪犯姓名。对代罪犯说情者,也不要以“某某”代替其姓名。处事不公则
是非不明,法律面前又何能人人平等?
七,廉政高效,是党政官员本份应尽的本份之责。对失职、渎职引起社会不信
任的官,请其自动辞职。祈祷建立引咎辞职制度以正官风,创重振上海雄风的新官
风。
八,过去少数党政单位对政协委员提案覆同未覆,敷衍塞责。祈祷今后与政协
提案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对提案应持审慎负责态度。如只片面强调客观,不找主管
原因或拒而不覆,择其要者,公诸政府公报和政协简报予以批评,并请其说明拒而
不覆不找主观原因之所在。
九,过去人大、政协被人讥为“橡皮图章”。现逐渐变为“木质”。 这是一
进步。祈祷今后能成为“钢印”。
十,菜篮子工程,是家家户户的民生大事。过去多着眼于扩大本地区的政治影
响,宣传、检查一阵风。风过去,菜场不守物价政策,随意加价;紧俏商品卖大户,
逃避物价监督检查;造假发票作伪证;缺斤少两;次货搭卖……依然如故。祈祷监
督检查持之以恒,多作突击检查。对讨小便宜的市场监督员也要监督,以造福于民,
安定人心。
1989.3.8.
从杜重石先生所“祈祷”的十件事情来看,虽然不是党和国家的“头等大事”,
却也是“最最基本的小事”,而且不仅仅适用于上海一市一地的。“为官者”能不
能“洗耳恭听”,能不能“按民意办事”,正是考验“做官是否能为民作主”的时
候。过了半个多月,杜重石收到了上海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代朱市长覆的一封信:
重石先生惠鉴:
先生三月八日致朱市长大示,朱市长已亲自阅悉。近因公务繁忙,专门指示我
们代为覆信,并对先生的好意表示感谢。
先生所虑,深切时弊,坦陈直言,不愧诤友。惠书体现了先生至诚至真的爱国
热忱,可敬可佩。遵照朱市长批示精神,我们将对先生的《十祈祷》逐一深研,汲
取思想精华,作为制定政策、安排工作计划的重要参考。热忱欢迎杜老先生一如既
往,继续将所见所想随时惠书赐教。亦可来电来示,由我室派员前往府上聆听尊嘱。
此覆。顺颂
健吉!
联系人:徐文龙
上海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1989.3.27.
1993年11月10日,杜重石再次致函朱镕基副总理,重申在一定岗位上的领导干
部如有不可推卸的渎职行为应引咎辞职观点,并提出制定《冤狱赔偿法》的建议,
对内而言,可使制造冤狱的当事人与执法者受《赔偿法》的制约,负法律赔偿的责
任;对外而言,则昭示世人:党和政府是重视人权的,以免欧美政府以我罔视人权
为借口,反对给我最惠国待遇。
此信经朱副总理看后,由中央组织部将原信转到上海市委组织部。罗世谦部长
派上海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徐文龙和费小燕同志于1994年2 月25日下午2 时到
杜重石家拜访,倾听杜老先生陈述意见,并赠徐文龙主编的《决策参考》一册。双
方开诚布公,剖心肺腑,谈得十分融洽。
杜老先生的这两条意见,可以说已经基本上落实了。关于渎职辞职,北京市前
市委书记“陈希同同志”,已经成了“始作俑者”;关于“冤狱赔偿法”,政府虽
然没有单独制订这一法律,但在1995年10月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中,已经包含了国家政府职能机构主要指公检法系统因错判所造成冤案的赔偿法。
尽管这两项措施不一定就是杜老先生向朱副总理提出意见的结果,但至少包括杜老
先生等许多人的意见在内,方始有这一政策法令出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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