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封信(3)
“知道,知道。”“不过就算我请你吃山珍海味,你也没有福气消受。”看见
她一副不耐烦的样子,我突然想气她一下。
前段时间,我患上重感冒,卓可欣陪我去医院看病,排号候诊时,她用走廊上
停放的医用秤量体重,这一举措的直接后果是,她又下定决心在接下来的日子里瘦
身。
“大不了吃完后多运动,把多余的卡路里消耗出去。”她满不在乎地说。
我早该知道,她嚷着减肥,只不过是喊口号而已。
当享用美味时,她会说,大不了过一会儿去健身房做运动;真到了吃饱喝足,
需要做运动时,她又会说,还是下一顿少吃一点罢。
如此反反复复,她比去年夏天刚搬进这套寓所与我合住时,胖了许多。
所幸,她浓眉大眼,配搭乌黑的自然卷发,胖一点,只不过更像洋娃娃罢了。
我与卓可欣漫无目的在寓所附近的街上游荡,不知去哪里就餐。
“要选一个餐厅能够刚好花掉八十元钱又不超支,简直是太难了!”她忽然说
道。
“没有人叫你一定要吃掉我所有的稿酬,你可以只吃五元钱的盒饭。”
“我多么难得才等到你发表一篇文章,不好好吃一顿怎么行?况且这是有上顿
没下顿的,还不知你的下一篇文章什么时候发表,也许又要等上一年。”
她认定我发誓要当一名爱情小说家,是痴人说梦。
“你别小看我。”我不服气地说。
“我并没有小看你,这不过是事实。”
我正要开口反驳,却听见有人叫着卓可欣的名字。
“谁在叫你。”
我回过头去,看见一名西服、衬衫、领带全副武装的男子走在我们身后。
已是初夏,在这个时节还穿着套装西服的人,除却保险公司业务员、房地产经
济,IT精英,就只有律师。我几乎能断定,这名男子是卓可欣在律师楼的同事。
“林文夕,你怎么会在这里出现?”
“刚与委托人谈完一个案子。”戴金边眼镜,穿西服的男士回答。
“对了,为你们介绍一下,他是我的同事林文夕,她是我的室友简乐。”
“简小姐,你好,久仰大名。”说完,他伸出右手,与我相握。
身为律师的他,可能经历过太多正式场合,所以不知私下里交往,无需这么严
肃。我与他正式而又别扭地握手,然后考虑是不是也要回一句:久仰大名。
“你们在逛街?”他问。
“简乐的小说发表在杂志上,所以请我吃饭。”
“恭喜你!”林文夕对我说,而后看了看表,“的确到了用晚餐的时候。”
“你也没有用晚餐吗?要不我们一起?”我觉得礼节上,我应该叫上他。而我
更认为,礼节上,他应该说还有事要办,或者说已经吃过,以此回绝。
毕竟,我们只是初次见面。
“那好。”他居然一口应承。
“可我们不知道去哪里。”卓可欣耸了耸肩,将手摊开。
“如果不介意,我带你们去一个地方。”林文夕说,“不过,那个地方我也没
去过,只是在杂志上看过介绍,好像就在这附近。”
“被杂志介绍的餐厅,一定有它的特别之处。”卓可欣兴奋地说。
“并不只是餐厅,杂志上说,那里地方不大,但很别致,白天是中餐厅,晚七
点以后是酒吧,二十四小时营业。”林文夕说。
关于餐吧的种种,他倒记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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