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徐王案件
徐文立王有才二人因强行组党而被判刑,在海外引起了一片抗议浪潮,众多海
外人士,包括知名教授龙应台都指责这是侵犯人权。
因此,本人此贴打算再当一回中共走狗,为中共的行为辩护一下。
中国现在的社会制度是不是很不合理? 我得承认,是很不合理,许多地方都要
改进,否则就无须提改革二字。
比方说,我是相信资本主义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认为国企不可能有效率,因
此私有化的趋势不可避免。比如说,中国应不应当有私人银行?我认为是应当有的,
我认为应当采取一系列措施,逐步放开银行业,最终允许私人银行的存在。银行业
应当和其它行业一样,有竞争才有活力。我可以将我的观点向报社投稿,或者贴在
亦凡书库论坛上,或者给江泽民写一封信建议这一点。
可是如果这时有个中国人叫张三的跳出来说: "陈必红先生同意有私人银行?太
好了,我也同意,中共不允许私人银行就是差劲!"于是他不顾中共反对,不要政府
批准,二话不说在自己家门口挂了个牌子"张三银行",就开始办理存取款业务,办
理集资。
这样做的结果当然是被政府抓起来按照刑法治罪判刑。而且,我会同意并且支
持政府这么做,我会认为判得应该。
"咦! 你陈必红不是赞成私人银行的么?怎么真的私人银行出来了你又不支持,
你又反对?你难道不是叶公好龙?整个一中共走狗!"
是的,我是支持私人银行存在,但这需要政府首先作一系列的准备,制定一系
列的法规,创造一系列的条件。如果中共政府在任何法律上的准备都没有的情况下
说: "好吧好吧,你们谁爱办银行就办去吧。"那么我还是要抗议,我会认为这是一
种不负责任的态度,其结果必然导致大量的诈骗发生,而中国人民的钱很快就会被
少数骗子骗走。好了,举了上面这个例子是为了说明现在的徐王案件。中国现行宪
法上的"结社自由"是不是形同虚设? 是的,我得承认就是虚设,中共不允许其它独
立的政治组织存在。而且我可以承认这不合理。那么我可以发贴子说明这一点,可
以给中共写信或者抗议。我可以提出我的观点,政府应当通过一系列政治改革最终
实现政治多元化。这些都不犯法,都不会被逮捕。如果我只是因我的观点而被中共
逮捕,那么海外人士抗议中共侵犯人权就完全应当。可是象徐王这样不管政府是否
批准,强行组党,开始发展党员进行活动,理所当然要被政府治罪,而且我是支持
这种治罪的。
因为,政治多元化也需要一系列法律的支持,社会要发展或者改革到一定程度,
人民要对此有一定的心理承受力,要在一系列条件都满足的情况下谨慎地进行。尤
其是这问题涉及到政治,就更加要小心,一搞得不好就是全面内战,血流成河。
而中共如果在缺少条件或者准备的情况下说:"好吧好吧,你们谁爱组党就组去
好了", 那就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我也还是要抗议。这样的搞法也是违背中国
人民利益的。而违背中国人民的利益就是违背民主原则。人民在不接受多党制民主
的情况下强行要他们接受, 也是违背民主。"那么你怎么知道大陆人民不接受多党
制直选呢?"我当然不知道,但这事情可以通过民意测验来测得。你们来大陆做了这
种测验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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