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嫦娥之不白之冤 作者:陈恩裕 (是月十五,打开电脑,收到一封奇异的电子邮件,实录于下——编者注) 美女嫦娥不知何处人氏,现侨居月宫,她手抱玉兔,想来是一个动物保护主 义者,是很有爱心的,可她的诸多不白之冤实在蒙受巳久。 美女嫦娥为人正正直直,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得罪于世人。“好人总归是 要得罪于人的”,这话几百年后或许就是名言?嫦娥最早蒙冤是说她犯有盗窃罪, 《淮南子》中白纸黑字地写道:“羿请不死之药于西王母,羿妻姮娥窃之奔月… …”你看冤还是不冤,既是妻,怎么谈得上为“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 姻法》第三章第十七条之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即使是证券交易所里的股票也是共同的资产,有平等的支配权利,拿了丈夫一点 儿药,怎么就像文化大革命时那样上起纲来。 退一百步来说,那后羿本来就不是好东西,天帝派他为老百姓来做一点事, 他一有地位就腐败了,居然动起了美女洛神的鬼注意,《楚辞·天问》有据为证: “帝降夷羿,革孽夏民,胡射夫河伯而妻彼雒嫔?”“羿又梦与洛水神宓妃交接 也”,(这两句是说:后羿射伤河伯,占有了河伯的妻子,后又在梦里与她交接。 河伯之妻雒嫔就是洛神宓妃,)后羿敢这样做,至少也属成克杰之类有职位的好 色之徒,虽然他也做过诸如“射日”之类的好事。应该说嫦娥到月宫上去是他逼 的!即使不说修改后的《婚姻法》增加了夫妻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一方的条款, 就是正常到月宫上去时带一点药也是正常的,时差不同么。你去问美国、俄罗斯 的宇航员,他们去月宫时带了多少药?那还都是国家免费供应的呢,能说是“窃” 吗? 更让人无法容忍的是,有人还诬蔑嫦娥是“托身于月,是为蟾蜍”,随便把 人说成是癞蛤蟆,至少没学过《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你看看,哪一批上月 球的人不是雍雍肿肿穿得如同蛤蟆,说是像蛤蟆还说得过去,可那实实在在是说 “是为蟾蜍”,这是无中生有,是人身攻击,侵犯了嫦娥的合法人身权。作家唐 敏写了篇《太姥山妖氛》的纪实小说,还判了徒刑。那不过是说有个人死后变成 了牛。她写的是人死之后的事,况且牛还是公众承认的好动物,吃苦耐劳的。嫦 娥如今健在,而癞蛤蟆又是啥东西,是吃不到天鹅肉的丑物。鲁迅老弟胆大包天, 他敢自称是孺子牛,他也不敢自称是癞蛤蟆! 最可气的是那个叫做“霜月醉翁”的,看上去还煞有介事地在名字里冠了个 “月”字,但他根本没到月宫来过,有什么资格评说月宫人物!没来过还说三道 四的,断然认为吴刚承受着我们整个人类共同的命运。嫦娥在月宫里担任第一把 手,吴刚是个连村长也不是的布衣之徒,他怎能承受整个人类的共同命运?他的 任何成绩都是在嫦娥她老人家的领导下取得的。现在你们那里评劳动模范、先进 工作者什么的还不是大多都评给了领导,难道月宫上就不是这样。再说吴刚是一 个有前科的人,把这种人树为典型,组织部门通得过才怪呢。看来霜月醉翁肯定 是个搞“自由化”的人,真该让月宫里的玉兔对着那家伙的歪嘴来一泡尿,不过 这样太便宜了他,因为玉兔巳成仙,一让他吃了仙兔尿,这醉翁也要成仙的,到 时候他骑个“神舟108 号”的破脚踏车真的到月亮上来了,这不又会多出一些胡 编的故事来。 嫦娥是中国航天事业的先驱,是美的化身,是月宫里的人民公仆,她是我们 学习的好榜样。几千年来她蒙受了许多的不白之冤,她承受莫须有的偷窃罪名, 她的美好形象被歪曲成癞蛤蟆。对她的一切不实之词必将改正,她的千古不白之 冤必须昭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