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爱、婚姻及龙虾问题
(孤云,00-9-28 22:23:51)
在北京大排挡第一次吃宵夜差点因为龙虾而心脏病发作。问题的根源在于南北
"龙虾"不同。北方所谓的龙虾长约5公分,上菜以十只起论,价格在20元/斤左右;
而南方的龙虾相比下实为庞然大物,与北方的龙虾族群关系、生活环境各不相同,
其长约20公分,价格在200元/斤左右,一只便有斤把重。南方的龙虾不仅价格昂贵,
吃法更是十分讲究,普罗大众鲜能问津,大概已经可以归入鲍鱼或者鱼翅之属,所
以当我听到北京的朋友回头喊要20只龙虾时,我真的觉得非心跳加速无以为报。
龙虾南北有别,性爱却应是中外皆然,其本质大概与吃饭并无显着差异,都算
是一种生理需求。这道理孔子简要概括为"食色性也",而王小波更具体做了人性化
的描述。在他的小说中屡见将性与食物联系在一起的案例。比如"……在干事之前她
总是要用手捏捏我的那东西,然后就若有所思。我想这个毛病是买菜时挑选黄瓜练出
来的……"(《青铜时代》P370)但如果运用社会学家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加以分析,
我们便知道饿了想吃"属于最低层次的人类的基本要求。"若停留在这种简单的机能
性运动的话,其格调只能算作克林顿与莱温斯基的水平,且无论南北之龙虾永远不
会出现在宴桌上。
我总觉得人之所以比动物高级不在于人会思考而是将性变得更有品位。浪漫的
爱情之于性,大致类似有了龙虾(特指南方的,下同)的饭局,不仅消费层次有了
提高,在座诸君的品位也马上不同。不过一般而言,爱情可以堂而皇之地讨论,性
活动却只宜私下操作。因为中国人总觉得光天化日之下谈性不免难以为情,所以古
人云"贤贤易色"、"存天理灭人欲",以至于"谈色性变"。其实中国社会的性发展状
态却不比西方国家落后,只要去书店找几本明清艳情小说翻翻也便知道。不过将性
纳入历史发展的学术范围来研究不是本文的目的,当然更与龙虾无涉。
从逻辑学的角度来看,性与爱情的关系可列公式如右:设P(爱情)、Q(性)
表示不同的事物情况。当有P(爱情)必有Q(性),无P(爱情)未必无Q(性),
P(爱情)就是Q (性)的充分条件,也就是说爱情是性的非必要条件。仍以龙虾为
例,便如有了龙虾的饭局固然可以欢宴一场,没有龙虾上桌却也未必不欢而散。这
里需要举出一种可能的特殊情况,似乎有些看似更为高级的动物每日无龙虾不欢,
甚至专以龙虾为腹中之物,不错,我说的是那些精神恋爱者、自恋狂以及网易论坛
上所讨论的"虚拟性爱"者。姑且不论专以龙虾为食在营养学上的不足,应该指明的
是虽然他们没有参与实际物理运动过程,但臆想中仍是以性为相关链接。此种状态
偶尔为之可,长久下去恐怕便非单纯的"数字化生存"。
至于婚姻,我仍想不出其必须存在的理由。我翻阅了一些资料后得出的结论是:
人类之所以要结婚是为了子女能够认清谁是他们的父母亲,而认清各自父母亲的目
的在于便于分割财产。这一点在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一书中有所阐述,而关于人
类早期的婚姻制度该书也有详尽的调查和论述。"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一句话道破了
天机:爱情既不是婚姻的充分条件也非必要条件。婚姻与爱情无关,爱情也不一定
以婚姻为目的,你爱她当然可以和她结婚,你不爱她却也并非不能一起去办理结婚
登记。西方人举行婚礼时关于爱的发问实在如同以前亚细亚商场的升旗仪式。
那么我们为什幺要结婚?不结婚只能走"单身汉"路线,但最好轻易别冒险,除
非你可以象李敖那样,虽然到了46岁才结婚但之前身边并不乏大腿修长的美眉。那
幺还是尽快找个理由说服自己吧。下面几个备选理由仅供参考:
1:如前所述,婚姻是坟墓,而我们迟早要躺入坟墓,所以我们都要结婚。
2:所谓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当是特指结合双方的爱情,在一定意义上并不妨碍
婚姻双方以外的爱情,所以结婚也未尝不可。
3:人是社会的产物,社会上正常人大部分都要结婚,为了不孤立于社会群体以
外,我们应该勉为其难。
4:婚姻涉及一系列财产和利益的再分配,虽然床那头放书的地方被他人占据,
却也许带来书所不能给予的快乐,所以结婚以听其言观其行。
以此类推。
总之在找到结婚的理由后请尽快办理体检等各种复杂手续以免延误。而在手续
办理的过程中,不妨暂时忘却孔子和王小波和马斯洛和摩尔根还有那只龙虾,让我
们打开网虫手册之《第一次的亲密接触》之22页之倒数第十行,开始重温即将随风
飘逝的快乐时光:
"'君欲上床乎?
但凭卿之所好,小生岂敢推辞?
You place or my place?
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重点是跟谁做,而不是在哪儿做!"
(2000年9月25日凌晨)
tony_wyj@sina.com.cn
亦凡公益图书馆(Shuku.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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