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鸡进化史 作者:大鬼 绪论 首先,感谢那些热爱科学的人士阅读我的文章,我想您的选择不会是错误。我 毫不后悔的经历了25年时间来研究公鸡(我今年27岁),我认为它值得人类花这么 多时间去研究,而且,还应该更多。 作为一位严谨的学者,我不会轻易对一件事情下结论;我也不能说,我的研究 程序和方法就一定是完善的。但我希望批评我的人士最好是秉着科学的态度,用科 学的方法,不要抓住一些失误的用词,大搞人身攻击。我更希望批评我的人,不要 像Mr Xu 教授那样,辩论不过我就干些人类有史以来最为厌弃的勾当,偷走我的研 究对象——公鸡,在煮熟了以后当着我的面挥舞鸡大腿,还居然编造无耻的谎言, 说这些公鸡是集体跳进他家锅里去的。这是多么卑鄙、人人得而诛之的恶劣行径! 上帝知道了,也会谴责他。 有时必须承认,我们对周围的环境是陌生而且无知的。如果我不告诉大家,大 家也许还不知道公鸡是不能下蛋的。这是我用去近两年的时间追踪一只白色大公鸡 而得出的结论,后来我还得出一个结论这只大公鸡虽然老,但如果在清炖时加些白 醋进去,那肉和汤的味道鲜美极了。 虽然我没有达尔文那样伟大,但我却和他进行着同样伟大的工作。请允许我搬 出《物种起源》中的一段话,来准备开始即将的论述: “至于世界上无数生物在地史的许多既往地质时代里的相互关系,我们所知的 就更少了我还相信自然选择是变异的最重要的、虽然不是惟一的途径。” 有些圣贤的话用不着听,因为那比狗屁还臭。但我敢保证,达尔文这句话是没 错的。达尔文尊重持异见的对手们,并在论辩中始终保持着良好的绅士风度,他的 对手们也同样有很好的风度。而我,多年来饱受批判与羞辱,几乎每天要接到数十 个“你去死吧”这样的骚扰电话。 我被臭烘烘的狗屁包围着,想驱散之而不能,真痛苦死我也。比起达尔文来, 我太不幸运了。 因此我要说,那些不同意我观点的人见鬼去吧!我始终坚信:公鸡是猴子变来 的。 第一章:猴子的变异和遗传 众所周知,除去动物园里的和私人喂养的猴子,世界上绝大多数的猴子都处于 野生状态。而公鸡恰恰相反,大多数是家养的。这两者在外形上几乎没有任何相似 之处,但这,恰恰就是躲在各种复杂表象背后的真理事实。我要说,猴子和公鸡之 间的距离,要小于类人猿和人的距离。 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说:“生活条件以两种方式发生作用即直接作用于整 个体制或只作用于某些部分,以及间接作用于生殖系统。”关于生殖系统,我不想 去研究,因为那太过色情。而提请大家注意的是,达尔文关于“作用于整个体制” 和“作用于某些部分”的论述。 “作用于某些部分”指什么呢?达尔文说:“牛和山羊的乳房,在惯于挤奶的 地方比在不挤奶的地方发育的更好。”瞧,这就是局部的变异。而我所以高过达尔 文的地方,就在于他没有找出一例“整体变异”的样本或实例,而我找到了,—— 那就是猴子变异成公鸡。 以后的几章里我会为大家慢慢谈到变异的细节,现在我想先为大家讲一讲返祖 问题。还要有请达尔文: “我们的家养变种,当返归到野生状态时,就渐渐地但必然地要重现它们原始 祖先的性状。” 这个定义是如此的精辟和准确,它高过世界上任何一段关于返祖研究的论述。 我注意到,当家养的公鸡走出属于它自己的院子,跃墙上树的比例明显高过于前者 那个地方。而且据我跟踪82只公鸡调查出的结果显示:有63只公鸡会在四处无人时, 立刻绻曲起爪子,把地上的食物迅速捡起塞进嘴里。这样的动作,只有人和猴子才 能做得出来。当然,我们不可能从自身去寻找和公鸡的关系,排除掉人类之后,就 得出一个结论:猴子和公鸡,起码在使用四肢的习惯上具有遗传性。 我想关于猴子和公鸡之间的相似性,甚至说相同性,还有以下的例子作为比照: 1 ,二者站在原地时,都习惯性地扭动脖子,左顾右盼; 2 ,小公鸡的叫声是“吱吱吱”,恰好和猴子相似;而长大后它的叫声就变为 了“咯咯咯”,这就是变异的结果。这说明,变异无处不在,变异随时都在发生。 另外,中文“吱”和“咯” 在字体结构上,具有相似性; 3 ,它们都吃桃子。 第二章:适者生存法则 自然选择是残酷的,它只会保留住适合生存的生物,那些不合格的生物,要么 强迫接受变异,要么灭亡。这就会导致有些学者问我:既然要么变异,要么灭亡, 那你怎么来解释在目前的生存环境中,同时会有猴子和公鸡两种动物呢?很抱歉, 请允许我叫他们一声蠢驴。我对心中存这样问题的学者表示遗憾,因为他们是那样 的无知和迂腐,但在这里我还是愿意不厌其烦地再作一番解释——上一章我们已经 说过了,是因为“生活条件”,即“整个体制”和“某些部分”受到作用的不同而 引起了不同的变化。就这么简单。 那么下面我就要解释,哪些猴子受到哪些外因作用而变成公鸡的: 据《西游记》记载,孙悟空在西天取经路上,于“黄花观”曾遇一道士,此道 士乃蜈蚣精修炼而成,两肋之下有千只眼,施法力便形成艳艳金光,“幌眼迷天遮 日月,罩人暴躁气朦胧” ,孙悟空也是胜之不得。后幸亏昂日星官之母毗蓝婆援手相助,降服蜈蚣精。 这昂日星官,就是只大公鸡,而他的母亲毗蓝婆,自然就是老母鸡了。虽然 《西游记》是以唐朝为故事背景,但要知道,世界从生到灭,为一劫,因此我相信, 毗蓝婆降蜈蚣精这件事情,很可能是我们生活所在的“劫”对曾经过去的“劫”的 重演。换句话说,猴子变成公鸡,是很久很久很久以前发生的,唐代的事情,是历 史的再现。 据此,就可以作出如下推断: 1 ,孙悟空在和蜈蚣精作战时曾遭到金光的射杀,但他有七十二般变化,也就 是有七十二条性命,因此死不了。他的七十二条生命在遭受金光的射杀时,有一部 分变异成公鸡,留下的那些不死的性命,就依然还是猴子; 2 ,为什么一定是变异成公鸡,而不是其他别的什么呢?这可以从毗蓝婆协助 孙悟空捉妖这个事情本身看出来。诸位想,毗蓝婆是老母鸡,又是神仙,如果不是 事先料到“部分”孙悟空将变成大公鸡,肯舍得出手援助吗?要知道“无利不起早”, 傻子才会去白跑一趟,而不计较任何报酬。 3 ,这就是适者生存法则,适合环境需要的,留下来继续当猴子;不适合的, 则变了公鸡。 第三章:为什么猴子不变成母鸡 这么简单的问题,还要我多说吗? 因为猴子不下蛋,而母鸡才下蛋,所以猴子只能变成公鸡。 第四章:自然环境中的猴子是怎样进化成公鸡的 也许很多人不明白,公鸡和猴子在形体上具有如此大的差异,究竟是如何一步 一步进化的呢。您放心,我这个学者,在学术上一向以追求严谨和科学性著称,绝 不会枉担虚名。我一定会以毫无纰漏的逻辑、推理,来向您解释猴子的进化过程。 另外说一句,本人是目前最具个性特点的学者,因为在我的论述中,具有强烈的浪 漫主义色彩和理想主义光芒,除我之外,还没有一个学者敢这么干。可惜虽然我是 如此的出色,至今还未找到理想伴侣。如果您是位女士,希望和我交友的话,请给 我写信。地址是:嗡嗡市唧唧路疙疙瘩瘩胡同甲一号。(别忘附上照片) 大家不要误以为人类一直以来都是地球的主宰,其实这是错误的。在人类成为 地球主宰之前,有一种高级智能生物统治地球。彼时,猿还没有诞生。而比这种高 级智能生物(现在还不知道是什么)次一等的智能生命,就是猴子。那时的猴子会 说人话,还会作曲唱歌,懂哲学,而且每个猴子都是诗人,比现在的人聪明多了。 可是也正是因为它们太聪明,招到了高级智能生物的妒忌,他们用热武器把猴子打 败,抓来猴子作奴隶。有些猴子躲进深山,繁衍生息,变成了现在猴子的模样,但 它们终因与世隔绝而智力退化;而另外一些被抓去当奴隶的猴子,就进化成了公鸡。 这些奴隶猴子是如何进化成公鸡的呢? 那时的奴隶猴子,被统治者强迫去进行体力劳动,为他们修筑城防工事,以防 止蚂蚁和蝗虫的入侵。这些猴子每天都要用脊背运送上千次的巨石。巨石把他们的 脊椎压向地面,背部肌肉变得发达,其他多余的赘肉被挤压到肋部,形成死肉。死 肉吃起来丝多,不好咀嚼,这也就是为什么杨修说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 缘故。 统治者每天都要求猴子们进行大量的体力劳动,背很多的石头,甚至没有双休 日,也不按8 小时工作日付给工钱,有时经常连午饭的时间都不让他们歇息,更禁 止它们私自去树上摘桃子吃。一旦偷懒被发现,就要被在脸上刺字,发配到水域附 近与鳄鱼为伴,还要忍受各种恐龙放出来的臭屁。在我们现在人类的初中英语课本 上,还保留着一篇猴子智斗鳄鱼的故事,那只猴子,就是被统治者发配过去的。如 此不堪忍受的痛苦折磨,使得猴子不得不偷偷锻炼自己的嘴巴,使其变得更长,好 在途经桃树林时不用抬臂(手要伸到后面去搂着石头),就可以仰头吃到桃子,用 此计来躲避统治者的盯防。久而久之,也就形成了公鸡的尖嘴巴。什么,您问我它 们为什么不暴动,推翻统治者?我怎么知道,我又不是历史学家。 我相信,猴子们是渴望逃离险境的,它们生来就是向往大自然的动物,对它们 来说,大自然是它们温暖幸福的家,是它们从内心期待落叶归根的地方。因此它们 渴望逃走,这样的愿望越强烈,发生在它们身上的变异就会越迅速,越猛烈。渴望 逃走,使得它们长出了翅膀,虽然翅膀很小,飞行的距离也有限,但毕竟是因为客 观条件以及遗传基因的制约。我认为,这一点可以用达尔文的“精神能力变异”观 点来验证。 至于羽毛,一定是由它们身上的猴毛变异而来。卑鄙的统治者不给它们衣服穿, 又垄断了世界上所有的布料和缝纫机,猴子们就必须自己想办法来抗拒寒暑和风雨, 于是,猴毛变成羽毛,头上长出鸡冠。 现在的公鸡多是四个脚趾。但也有五个的,这和猴子一样。这是由于它们的祖 先不同,但都同属于被奴役的猴子。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只有一个:有些猴子在搬 运石块时砸坏了脚,变异成四个趾头的公鸡;另一些身体并不残疾的猴子则变异成 五个脚趾的健康公鸡。现在有大量的四趾公鸡存在,充分反映了当初统治者的惨无 人道和剥削者的丑恶面孔。 我认为我的学说一点也不牵强附会。我早说过,我是个富有浪漫主义色彩和理 想主义光芒的学者。我的学说必将像太阳一样照耀四方,我将像猴子一样不朽! 第五章:鸡猴同源的佐证 1 ,据《史记·项羽本纪》:项羽攻占咸阳后,“人或说项王曰:”关中阻山 河四塞,地肥饶,可都以霸。‘项王见秦宫室皆以烧残破,又心怀思欲东归,曰: “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谁知之者!’说者曰:”人言楚人沐猴而冠耳,果 然。‘项王闻之,烹说者。“ “沐猴而冠”,是说洗了澡的猴子戴帽子,以示有风度,臭显摆,说白了就是 虚荣。可是为什么猴子要戴帽子?帽子又为什么叫“冠”呢? 原来,秦汉时期的帽子很高,下窄上宽,很像公鸡的鸡冠,因此叫“冠”。而 猴子要戴帽子以示高贵,据我的浪漫主义推想,是因为彼时已有大部分猴子变异成 公鸡,那些还没有变异,或者变异得不美丽的猴子,对公鸡产生了一种强烈的艳羡 心理,它们渴望拥有一个完美漂亮的鸡冠,并以此为荣。因此,自认为有缺陷的它 们就要在外表做一番修饰,外形颇似鸡冠的“冠”就这样被发明出来了,一时间, 猴子戴冠引为时尚。 2 ,民间有句俗语叫“鸡猴不到头”,是用来作婚前占卜的,虽是迷信,但其 中也蕴涵着“同类相斥”的物理学思想。其实这句话在这里已不单单是物理学思想 了,更多的包含了进化学理念,试想,一只变异成功的公鸡,怎么可能心甘情愿与 尚未开化的猴子一起生活呢?更不要说“到头”了。 3 ,史料记载,周文王的名字是姬昌,他的儿子(武王的弟弟)周公名为姬旦, 《封神演义》中提到姬昌反商之前位列西伯侯。姬者,鸡也;侯者,猴也。 4 ,据说,狗在看到其他的狗被棒杀时,会发出哀鸣的犬吠,而此时,它的怯 懦达到最大值。 要摧毁一种动物的的勇气和信念,莫过于当其面而灭其同类。成语“杀鸡儆猴” 为我们提供了鸡和猴同源的佐证,表现出鸡和猴牢固不可分割的关系。 5 ,在我国传统十二生肖里,“申猴酉鸡”,鸡与猴挨着,紧随其后。 6 ,我们在形容猴子和鸡时,使用的量词都是“只”,由此也可以看出二者亘 古的渊源。 7 ,猴子不吃鸡,鸡也不吃猴子。“同类不相残”是也。 8 ,第一章提到过,猴子的叫声是“吱吱吱”,其谐音也就是“鸡鸡鸡”。 9 ,《动画片》:“一休哥!” “哎!” “公鸡公鸡公鸡公鸡公鸡…” 一休长得很像猴子。 第六章:学说的难题 到目前为止,我不担心我的学说不被接受,因为我对读者的智力充满信心。我 甚至可以预想,当我的理论发表的时刻,全世界科学家的目光将是多么悲伤、羞愧 和凄惨,有很多科学家可能因我的成就而自暴自弃,甚至跳海,割腕,上吊,窝轨。 不,求你们,不要死!我只是要追求科学,不曾想过要作杀人凶手。快让你们心中 的嫉妒和那些傻念头冷却吧! 在为此学说做各项调查、数据统计、以及样本分析的过程中,我曾不止一次地 陷入过困境,不能自拔。但追求科学是我毕生的目标,是我一生愿为之付出一切努 力、不计任何代价甚至牺牲生命的动力。因此,我不在乎在贵州遭到10只黑叶猴的 袭击,不介意西藏长尾叶猴在地上拖走我200 多米,不怕云南的熊猴用吻部撞碎我 的鼻子,面对黑长臂猿手中的弓箭我也豪无惧色。即使穿山甲咬掉我的脚趾,塔里 木兔和普氏野马偷吃光我的干粮,黑琴鸡啄碎我的衣裤,岩雷鸟偷看我洗澡,朱鹮 抢走我的罐头午餐……土著部落女首领的逼迫成婚……对于一个执着于真理的人来 讲,是没有什么牺牲是他难以承受的。 找不到猴子向公鸡变异环节中的化石,这是我认为最为遗憾的事情。在南美洲 的丛林里,我遇到一群“鸟人”,他们保留着猴子的生活习惯,居住在树上的窝里, 双臂细长,身上毛发浓密。他们的腋下有肉蹼相连,可以任意张开,呼扇着从这棵 树飞到另一棵树上去。他们的嘴巴尖尖的,可以用来啄出树干里的虫子作食物。他 们都是卵生的!我曾经想过捕捉其中的一个带回来研究,可是他们个个身高马大, 不好对付,而且我更畏惧他们吃生肉的习惯。我想从猴子到公鸡演变的过程中,在 他们身上,一定发生了基因突变。这是一个惊天大发现。可惜在那里,他们砸了我 的照相机,使我无法带回他们的照片,扒掉我的外衣套在自己身上,用只有他们自 己听得懂的语言侮辱我。他们踢我的屁股,拧我的胳膊,咬我的头发,揪扯我的嘴 唇,在我装死以后,试图把我扔到亚玛逊河中去喂毒蛇。幸亏我的游泳技术高明, 在他们把我扔下河的一刹那,我一个猛子钻进水中,潜泳了150 米后浮出水面,悠 闲的在河中一起一落,一会儿踩水,一会儿对着他们吹口哨。他们发现上了当,在 岸上拼命跺脚,叽里呱啦地大喊大叫。不一会儿,我听到他们也集体在岸上吹口哨, 那调调很怪,很悲怆又很激奋,像是在呼唤着什么。 我没有理会他们,翻身上了飘在水里的树干,双脚垂在水面上打着水花。他们 的口哨声越来越大了,这让我略有点不安……。半分钟后,十几只鳄鱼出现在我的 脚周围,掠走了我身上仅剩的内裤。 虽然这次惊险的经历让我差点丢掉性命,但并非毫无所得,起码我发现了猴子 生存方式的另一条重要规律:猴子和鳄鱼之间,可以通过口哨来通讯。 在撒哈拉大沙漠中我曾发现一块椭圆形的石头,那上面清晰地印着一只鸡身猴 面像,我如获至宝,忘记了近日来所有的苦闷与烦恼,当时的感觉,就好象鲁滨逊 在孤岛上发现船只,卡西莫多得到了艾丝米拉达的爱,高玉宝抓住周扒皮一样欢喜。 但仅过了2 分钟,我发现它原来只是个风化了的南瓜,可能是由于饥饿产生幻觉的 缘故。 Mr smith曾经在一本学术杂志上批判我,说我是空想派,所有的理论都站不住 脚,是个只知道吃喝的骗子。我希望他能看到我以上的文字,希望他能够改变对我 是“空想派”的粗浅认识。我舍得花老本去外出考察,不像他,只知道坐在电脑前 写些批评的文字,每年都让老婆生一个孩子。我还要告诫Mrs rose,不要以为自己 漂亮就可以肆意搞人身攻击,说什么“那个研究公鸡进化的人是疯子”“是个根本 靠不住的家伙”,哼,算了吧你,你以为只有你知道怎样做泡菜吗?你那本《泡菜 学》简直比垃圾还不如。 米先生,不要拿着权威当棒槌,我们需要的是敢于突破 一切思想束缚的决心和勇气。亲爱的王,只要你最了解我,可是你还不爱我,我很 伤心。 看着吧,我会以我的成就让你们折服。总有一天,你们会看到我站在科学的颠 峰,仰望我高大的身躯和修长的双脚。总有一天,我会找到化石! 第七章:家养猴的变异 达尔文论述过家养变种的性状,并且他在文章中说“大多数家养动物的起源, 也许会永远暧昧不明。”因此,我也无法确知最初把公鸡当作家禽来饲养的那个人 是谁。前边说过,当把公鸡放置在宽阔的地方——而不是鸡窝里时,它跃墙爬树的 猴子本性就异常明显。那么反过来,当把猴子作为家禽饲养时,会不会显现出公鸡 的性状呢?答案当然是肯定的。 我研究过饲养的猴子,搜集了很多鲜为人知的资料。要是以为猴子只吃桃子和 香蕉那就错了,其实馒头,米饭,玉米,烧饼,花生豆,巧克力,也是它的美食。 什么都吃,这一点和鸡一样。当它刚开始家养生活时,是不吃小石子的,但只需饿 上半个月,就会主动去找小石子来吃,再饿它半个月,连小虫子也都吃了。如果连 续饿一个月以上,猴子就会死掉。而且它和公鸡一样,只会捡细小的石子作食物, 一般在500 克以上的石块,无论如何是不肯下嘴的。这说明猴子在很短的时间内, 只要有家养这个外因介入,就可以改变成公鸡的生活习惯。 还有个更好的例子可以说明,猴子与公鸡之间的性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变得 完全相同。起初家养时,由于猴子还没有完全消退掉自然环境状态下的性状,是不 会打鸣的,不过这种自然条件下的特征很快就会改变。在被家养的前两天,它除了 打呼之外不愿意在清晨发出任何响声,但从第三天开始,将一个上好闹钟的表放在 它身旁,第五天,它就开始在早上5 点半钟,随着铃声而“吱吱吱”的打起鸣来了。 另外,如果把一块椭圆形的鹅卵石扔进猴笼,猴子就会把鹅卵石塞到屁股底下 去,有时是把鹅卵石抱在怀里,趴在地上,不许任何人接近。这说明,猴子虽然无 法进化成母鸡,但它们会向公鸡那样,承担作父亲的职责。我曾在农村不止一次看 到公鸡孵蛋的情景,虽然不会有什么结果,但公鸡所流露出的那种责任心和父爱, 和猴子一样。 以上三个实验表明,如果把猴子的生活条件加以改变,使它和公鸡一样成为家 禽,那么在很短的时间内,就会产生变异,这种体内的基因变异和生活习惯的求同 特征,远比它们之间的外在形貌变化快得多,也明显得多。说明猴子和公鸡在物种 上有着亲密性和一致性。 它们在其他一些行为习惯上也有着惊人的相似性。比如揪它们的尾巴,猴子的 反应是回过头来咬你的手,公鸡则是转身啄你的手。给它们酒喝,它们通常不会拒 绝,而且喝完后都会醉倒。再比如教它们说人话,无论你怎么教,它们都是学不会。 它们经常用一只脚站立,见到有人追赶就会跑。 另外,还都可以用作下酒菜,而且味道鲜美。 第八章:猴子和公鸡交配的结果 试验过多次,但都不能成功。每次我都是把自己和它们关在一起,耐心引导, 结果我不是被猴子抓伤脸,就是被公鸡啄伤手,而且还经常伴随着逮不住猴子的苦 恼。试验的失败,我认为可以用计算机学的知识来解释:通常一种软件,都是高版 本兼容低版本,低版本是无法兼容高版本的。这也就是为什么同处一笼,公鸡总表 现得安静随和,一副万事且由他去的样子,而猴子则蹦来蹦去放不开手脚。 关于这个课题,我有信心在有生之年将它完成,而且一定能够完成。 结束语 我敬佩所有追求科学的人,他们为了把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默默地进行着 自己内心所坚持的真理研究。在他们心中,找不到名利的影子,更不会仅仅为了取 悦自己心爱的人而从事某种工作。真理往往是孤独的,追求真理的人,也往往是孤 独的。我也是孤独的,在这里有必要再介绍一下我的交友联系地址:嗡嗡市唧唧路 疙疙瘩瘩胡同甲一号。 科学,总在黑暗中引导我们走近光明。莫扎特提出万有引力学说,改变了我们 对世界的认识;巴西的工业革命,使我们走进了现代化文明社会。提出日心说的大 仲马,发明电灯的黄道婆,改良蒸汽机的莎士比亚,研究水力发电的林肯,环球航 海的布鲁诺,制造地动仪的李时珍,这些给我们带来光明和思想财富的人,是永远 不该被忘记的。 我想,我的学说也许会遭到嘲笑,甚至漫骂与攻击,但这些必将是一时的,嘲 笑终将被理解取代,漫骂与攻击,也不过是尊重的前奏曲。只有那些无知的人,才 会畏惧真相,只有那些咒别人去死的人,才最该死,——Mr john ,我说的就是你。 在小学的时候你就经常把我的帽子扔到水里,上中学后造我和邻班女生的谣,大学 时偷我的咸鸭吃,你以为你现在成了科学家就有什么了不起吗,别忘了,你打赌输 给我的一打烤牛排到现在还没给。这些我也不计较,但你为什么看不起我研究猴子, 咒我掉到井里去呢。你以为这样就可以阻止我在科学上前进的步伐吗?不,办不到! 看,我的研究成果马上就要出版,而你呢,现在也只配被你的儿子当马骑。 我看你今年的教授名额终究也会落空,死了这条心吧!你的妻子跟着你生活简 直是受罪,告诉你,我早就看不下去了。她是那样的贤淑温良,又是那样善解人意, 她的面容娇好,身材匀称,声音甜美,一举一动都体现着高贵和大方得体,尤其是 她穿黑色绣边晚礼服的样子,加之身上的茉莉香水味,太令人神往了。而你,这个 把宝石当土块的家伙,歪鼻子,长短腿,佝偻肩,居然每天早餐时都对她大喊大叫, 一会儿说把你咸死了,一会儿说淡得无味,一会儿说面包硬,一会儿说牛奶里面有 虫子,你可真难伺候。难怪她说喜欢跟我在一起呢。 在这个世界上,智慧是惟一能让我自以为荣的东西,也是很多人身上惟一缺少 的东西。这些人,总是拿愚昧当学问,把无知当有趣,他们只知道每天躲在有空调 的研究室里,看太阳升起和落下。时间对他们来说,比一串糖葫芦还廉价。他们不 知道也不愿去思考人生活的意义,嘴里喊着别人呼出来的口号,大脑早已懒惰退化。 好吧,我不愿意就他们再多说一句话了。追求自己内心的真理,比一切都重要。至 少我是这样做的。 我要感谢我的父母,是他们告诉我,做科学家的前提首先是要有好奇心。感谢 我的体育老师,他教会我游泳。感谢达尔文,他的书把我领进生物学殿堂。感谢图 斯拉赫酋长没有杀我。 感谢青藏公路上的山羊赐给我肉吃。感谢柬埔寨岛上那个大眼睛的小男孩,我 也是没办法,才抢了你的水壶。 感谢公鸡,感谢猴子。 感谢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