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绛珠草之一百五十天以前的故事
借此文谨以怀念在XX聊天室游离的日子
我于一个月前初次造访XX站,很快就轻车熟路起来。起因很单纯,当我在别人
的收藏夹里胡乱翻找时,看到了这个有些骟情的名字,于是抱着观光者的心态进来
瞧一瞧。我给自己订下了三大戒律:其一是不可以相信任何花言巧语;其二是不可
以答应网友的见面要求;
其三,切记,切记,不可以在网上谈恋爱。
坐在电脑前想了一分钟,就给自己取了这个名字——绛珠草。只是因为我是一
个超级《红楼梦》迷。于是引来数以十计的人问我:这个名字是从何得来的呀?—
—这个问题还好答;
又有人问:这是种什么草呀?——有点难说了,没见过,我也不知道;
又有人问:是一味中药吧?——天啊,难道都不曾看过《红楼梦》么?
于是我很失望,颇有些知音难觅的感觉。当然并不是说就要像林黛玉那样,伤
心得泣泪成河。其实我最不喜欢的人物就是她了。很奇怪呢,我也爱哭,却不喜欢
另一个爱哭的人。也许是出于嫉妒吧。曹翁对她太情有独钟了,把她塑造成一个只
需要吟着"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而不用再想任何实际问题的凄美绝伦
的封建阔小姐,连花瓣儿跌落了,也只可以用手绢裹着埋了,生怕辜负了它。我就
只会拿个大扫帚象牧村香那样左右挥舞着,才学不来那样的闲情逸致,做不来那种
楚楚可怜。我在痛哭泣涕时,还会想着千万不要把眼睛哭肿了,不然不好看了;在
借酒消愁时,还会想着千万不要喝多了,明天还要上班啊。我只是个俗人罢了,要
吃饭,要生存,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来吟诗作词。俗人想要沾点仙气总还是可以理解
的吧,所以盗用了她的芳名。如果某某人因此而产生了什么联想,受了什么迷惑,
真是罪过罪过,不是我的错呀。
我进入XX聊天室第一天当了壁花。看着别人或斯斯文文,或卿卿我我,一切好
象都与我无关似的,插不上言。就是不能主动打招呼,我固执地想。终于,第一个
注意这朵壁花的人出现了,我抖擞精神,一副迎战的姿态,准备无论对方出什么招
式,都要像打乒乓球似的,还击过去。我飞快地敲打着键盘。
这个人来得——拿成都话来说:来得斗!一见面就说:做我女朋友吧!我举起
阿香的铁锤反击过去。竟敢连闯三条戒律,真是胆大妄为。我想这个家伙必定不是
什么好人。出乎意料的是,自那以后,就像换了个人似的,他变得好有礼节,不再
说那些犯我戒律的话,反而像个老朋友似的,处处留心。于是我开始猜想,他是个
什么样的人呢?年龄应该不小了,不会是那些心浮气躁的毛头小子,也不会是那些
甜言蜜语的花花公子。
没有过花言巧语,反而比花言巧语更迷惑人,我竟不知不觉间喜欢上了和他说
话的感觉。一天不见,就有了如隔三秋的难耐。每天一到XX,就迫不及待地寻找他
的踪影;本来不喜欢上网的我,现在就像毒瘾犯了似的,只盼着每天的夜幕降临,
可以上网去"见"他。
终于有一天他也有话想说出口了。终于他献出了一堆心和一堆玫瑰花了。他一
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反而更让人心恸不已。尽管这只是些电子信号的组合体,我却
也有了小女孩般的情怀。这时候三大戒律开始像滚动条似的在我脑中拉过,我努力
对自己说不要犯戒,千万不可以犯戒。我等着他开口,然后手指放在"I"键上,准备
随时给他一个"不"字。终于他退却了,我的心情却荡漾了。
“好啦,"有人在催我了,"好罗嗦呀。"有人批评我的文章太长了,让人没有耐
心读下去。
我想网恋也是这样的,来得快去得也快,如风一般。私聊就如同背着情人会相
好一样,脚踏几条船都无所谓,只要你打字够快速。没有人要你忠于谁,没有人能
监督谁,没有人不清楚这只是个游戏。我像个儍子似的,规矩还没弄清就来玩游戏
了。我对着镜子左看右看,都觉得自己不赖嘛,怎么会当了真?终于我想起,我与
别人根本就还素昧谋面呀,谁欠谁。网恋嘛,一切都是虚假的,何必当真,一笑置
之罢。
绛珠草自太虚幻境而来,告诫各位: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之处有还无!
后记:此事仅仅写到第一百二十天前。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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