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看见了什么的清水
我的朋友沈贝贝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我活到这么大,干过的最傻的一件事情
就是见网友了。其实凭着我和她从小玩到大的十几年,我想我是绝对有资格对她的
话提出非议的,就我所知她就干过不少比见网友更傻的事情,比如说暗恋二班的那
个青春痘什么的,但她在当时的整整两个月里,的的确确把这件事情排在她深恶痛
绝排行榜之首位,确实给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
所以当那个废品突然提出要见面的时候,我脑子里在第一时间闪现的就是沈贝
贝和她说的那句话,但我还是同意了。当时的一闪念究竟是怎么闪的,实在是记不
清了。不过我这人说话一向较真,既然说了见,就不爱爽约,这件事情告诉我,办
事认真的人是不能头脑发热的,至少是越少越好。不然的话,其结果就是我这样,
一边想着这也许是我活到这么大干过的最傻的一件事,一边往那家CLUB里面走。
接下来按通俗小说的情节,该是一个相貌英俊,风度翩翩的男人出场了吧,好
象这样才蛮合逻辑。然后两个人在昏暗的灯光下眉目传情,窃窃私语什么的。但实
际上,哎----------- ,其实我那天落座以后,两个人互相背诵了一篇自我介绍,
我的思想就开始溜号了。这主要是坐在离我们很近的那一对情侣引起的,在我坐下
不到三分钟,那个女孩子就突然站起来,向洗手间冲去。她长得实在好看,且身穿
红衣,艳光四射。让人没办法不去注意她,在我背诵我的自我介绍时她回来了,我
注意到他们的桌上已经有了两打红带,还有一打没开瓶。然后这对宝贝就开始旁若
无人的热吻起来且声音响亮。
穿过歌手谈唱的间隙,肆无忌惮的直冲过来,仿佛空气也暧昧的令人窒息了。
于是我目不斜视,直盯面前落座的这个男人,脑子里却想起看过的一篇文章有
一句话把接吻的声音描写成象硕大的牛踢踩到烂泥里。我就想应该补充一句:且穿
透力极强一定是我的表情太专注了,突然坐在我对面的他停住了讲话。看着我笑了,
说:我本以为角落里会安静一些,看来我们该换个地方才对。于是我也笑了,点点
头,心里想,这个男人笑起来嘴的线条很好看二十分钟以后我就找个理由回家挖雷
也好做梦也罢这可真是个鬼地方沈贝贝你真是说了一句真理。
本来这个故事,到这里就可以结束了,因为二十分钟后我将和这个废品告别并
回归陌路。然而,正在这个时候,发生了一件意外。很久以后当我再想起这件事情,
我明白了虽然我当时并没有意识到。但确实是那件意外改变了我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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