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逢是首歌
不错,相逢是首歌,快乐又忧伤,惊喜又失望,理智又迷惘,相逢是首淡淡的
歌,唱的时候很轻松,唱罢的回味才感到沉重。
我和他的相逢正是如此——那是一个很闲的下午,阳光很难得地温柔的洒进宿
舍。我盘膝在床沿,背靠墙,懒懒地抱着心爱的吉他,懒懒地弹,懒懒地唱,很喜
欢这种赖在乱乱的小窝里享受阳光的感觉,就像一只晒太阳的猫。
当太阳渐渐烈起来的时候,我改换了一首摇滚的旋律,那节奏就如同当时正恣
意焦灼着我饿手臂的阳光一样烈。他就是在这旋律中登场的。先是阻住了阳光的炙
热,然后在我的视网膜上印下了至今难忘的那一身海军蓝,蓝得像大海,没有编辑。
第一印象便是:好高大的一个男生。我很努力地扬起头才看到那张有棱有角的面庞,
眼放精光,太阳穴高高坟起——对不起,这句算我没说,中了武侠小说的毒了——
他一开口,中气十足:“可以请教一下吗?”我不知所指,以笑代答。他扬了扬手
里的一把吉他,开始向我询问一些和基本的吉他常识。我这才知道,他是一名吉他
初学者,尽管我当时也没学多久,但凭着执着和几份灵性,技法已颇为纯熟,就欣
然当起了小师父,手把手教起来。(也许我的性格里本来就有好为人师的因子罢。)
同时,我发现他手中那把琴与他的人极不协调。琴是正规的民谣吉他,可是在他高
大的身形下,则袖珍得像一把小提琴,很担心他一使劲给捏碎了。
他在我对面床坐下,专神且吃力地拨弄着六根弦,粗大的手指总也压不准弦,
时而自我解嘲的说:“我的手指太粗了。”我教给他标准的手形,要用很大的里才
能把他的手掰对位置。
趁夕阳还未西下,我又继续享受我的阳光,我的歌,只是听众多了一个。这个
下午,我们相逢的下午。
后来,从朋友口中得知了他的来历:林晓佳(一个很女性化的名字),高三住
校生,校篮球队员,众女生痴迷的对象。他的仰慕者甚至蔓延到了我们宿舍,一个
舍友只要听到“林晓佳”三个字,即使熟睡时也回猛地坐起来疯喊疯叫一阵,高得
我整天神经兮兮的。所以,“林晓佳”三字,在宿舍是禁口的。
再见他的时候是在校门口相对而行。我老远就认出他高大的身影,但碍于近视,
加上记性差得连同班一个月的同学都会“素不相识”,所以一路只是眯着眼使劲瞅
着他,始终不敢打招呼。他却很夸张地手卷成望远镜,走近了,说:“啊,你好!
不好意思,我近视。”既是同病相怜,想必他能了解我的苦衷,便很高兴地说:
“我也是。”后来从朋友那里知道,他双眼视力1.5 ,哪有什么近视?我一细想,
暗叹道:他竟途次善解人意,一个小小的玩笑就解除了我那时的尴尬。
这是怎样的一种体贴啊,尤其是对于敏感的我而言。
然而他又是怎样透过我叛逆随意的举止察觉到这一切的呢?
我的吉他扫得越来越疯,和舍友们组了个有名无实的“乐队”。高三的队长请
同学帮画了张宣传海报——一幅Q版的人物漫画,其中每一个人物都象征一个乐队
成员。我深深折服于那玲珑的线条和深厚的画功,再一瞅署名,很潇洒的“林晓佳”
三个字。
又是他!
当时适逢各班板报评比,我这个宣传委员正苦于自己那蹩脚的漫画工夫无法胜
任其中的三个任务形象,很自然地就由眼前的漫画产生了“请外援”的念头。
“物尽其用”这个道理白痴都懂。于是这个憨厚老师的外援于三天后的中午出
现在了我们班的教室。
他三笔两划就拟出了草图,然后交给一旁游手好闲,东张西望的我说:“搞定
啦,不过你得自己照搬上黑板。”我一愣:“为什么?我画不好。”画得好还用找
你?“这是我的原则,我从不干涉别班的内政,这对其他班不公平。放心啦,画不
好我可以帮你该嘛。”嗬,好个原则,逼得我只好班门弄斧——不,是“林门弄画”
了,于是踩上高凳,鬼画符起来。
他走到我身边,我一打量猛然发现有什么部队劲。我先低头看看脚下10厘米的
高更凉鞋,再望望鞋下巍然挺立的高凳,最后举目他只比我矮了小半个头的脑袋,
小心翼翼地问:“你海拔多少?”他脱口而出:“1 米88. ”就想售货员报架一样
顺口,可见他平时报身高的频率一定比他的姓名高,我顿时深受打击,差点摔下凳
来。他高出我近三十公分。再问:“那你毕业后准备干什么?打篮球?
漫画?“我知道他成绩不好,注定是要把特长作为专业的。”都不是。“他说。
“你的画太棒了,不做画家可惜了。”我脑海里浮现出他刊上校报的漫画连载
和同学夸口不绝的赞美。他一扬眉,道:“漫画不是我的最爱,只能做副业。”
“那凭你的身高和球技,进体校也不成问题吧?”“说出来出来你也不会信,我要
考的是艺校的音乐系——学唱歌!”我再次差点摔跤。就他?1 米88虎背熊腰的大
男生,唱歌?我曾经为他唱《雨一直下》用吉他伴奏,那嗓音之低沉、雄厚,足可
以与大提琴媲美。然而这并不是当今歌迷所心仪的。“我就是为这才学吉他的,要
能边弹边唱多好。”他一副很向往的神情,目光灼灼,已经进入自我陶醉的状态了。
面对他满腔的热情,我也不忍一盆冷水将他从头泼到脚,只好嗯嗯啊啊地应和,手
下一个丑八怪也逐渐成形。他皱起眉:“这比例不太好,你画的线条也太零碎。”
伸手便改起来。结果三个任务还是几乎全部出自他手。
打那以后,我们熟络起来,他就成了我们宿舍的常客,尽管学校是禁止男生进
入女生宿舍的。他极受舍友们的欢迎,一起弹吉他,一起“垒长城”(这也是禁止
的)。一日,他在全舍人中煞有介事地宣布要认我做妹。这个突如其来的要求令我
方寸大乱。校内正是相认成风的季节,从兄妹到老公老婆,甚至连宠物都可以认。
我有个平有就是darling 、lover 、mirror一大堆的。但我做不到入乡随俗,至尽
仍是“单身一人”。现在自然也极不情愿接受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哥。
可是碍于众人在场,拒绝会使他很没面子,只好答应,口上虽然答应,心里委
实别扭,所以后来始终未喊过他一声“哥”,倒害许多女生吃了不少醋。高中的哲
学说,事物总是在变化的,矛盾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我向来把哲学贬得一文不值,
但它的那些大道理还是不容否定地在这件事上应验了。
在舍友的生日party 上,不知谁先挑起了那场蛋糕大战,所有人都在树林子里
疯跑。满身的蛋糕加上太阳透过书页叠加在身上的光晕,俨然一只只梅花鹿。
我正庆幸自己没有大面积挂彩时,死党一块奶油正中我的额头。林晓佳也参与
了战斗,置满树林的枪林弹雨于不顾,替我捉住了死党,狠狠地包袱,把死党涂得
“呜呼唉哉”的,恨不得泥巴也抓一把抹上去。我和大伙笑得坐到了地上,全没了
淑女形象,笑着笑着就感到心里紧紧的,有什么东西在血液里沸腾,一股暖流冲击
着身体,人热了起来。是这太阳太烈了吗?似乎并不。我仰望天空,一个极亮的、
眩目的火球烙在眼里,但层层的叶子遮去了大部分光和热,所以并不刺眼。
我就想:眼来有哥的感觉这么好!然而哥究竟是这火球呢?还是这叶子?是我
的太阳呢?还是我的树林子?在众多诸如“温暖”、“依靠”的修饰词之外,哥的
含义大抵如此了罢?有个哥真好,嘴上不说,但心理已然默认了这个哥。哥?哥!
哥……我开始傻傻地在那里默念起来……
战后,哥的状况是最惨的。谁叫他人高马大的,命中率自然高,加上为我复仇
时没遮没拦,一战下来,几乎洗了个奶油澡。我踮起脚尖,为哥擦去本该砸在我身
上的奶油,心里想:哥给了我安全感,有个哥时刻护着、宠着,是那么幸福,怎么
我早没体会到呢?
以前看《还珠格格》的时候还颇有些鄙视“小燕子”认哥时的冲动,觉得她满
大街地喊“我有个哥哥了”是多么的幼稚,现在才知道这种有哥的幸福感是即使喊
破嗓子都无法表达的。
况且,我竟然忽略了哥身上的那么多优点。在他苦心经营了一年的画册里,有
《仙剑奇侠传》里的李逍遥,有《星际争霸》里的机枪兵,还有他篮球队的队友,
在队友中间那个顶帅顶酷顶壮实,还用头发盖了半边脸的就是老哥他自己啦。
我敢说他即使画柏原崇也不会比这更帅的了,可事实上老哥他……(四处张望,
左右没人)他长得并不……(吞了一下口水)啊,那个那个……明白吧?啊?更糊
涂了?话说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即使有,隔墙还有耳呢,所以我就不揭他的老底
了,免得哪天被他发现,把我卷成篮球射三分。
言归正传,哥的画功着实了得,尤其Q版为甚。他的一本《三国演义》(此三
国非彼三国也,前面要加上个“林晓佳版”的定语)里,从曹操在麻将桌上被“一
炮三响”,外加“地胡”和“十三幺”到貂禅吕布的“乱世佳人新编”,什么情节
都想得出。而且其中很多精雕细琢的笔法,连我们这些女生都叹为观止,更难以想
象他一个如此高大的男生是如何趴在桌上细细勾勒出这一个个小巧可爱又气死人不
偿命的人物的。我最后是花重金把整本都复印了下来。
临近高考的日子,哥邀请我看了他金盆洗手的最后一场球赛。到场的多是些低
年级的小女生,刺耳的尖叫声一浪高过一浪,掀得路边的古榕也跟着颤抖。风浪中
另有一块同我一样缄言的石头,这个比喻不大恰当,因为把一个客人的女孩比作石
头本身就是一中罪过,更何况那女孩是出名的校花,传说她是哥以前的女朋友。两
块石头以同样的决心沉寂在汹涌的人潮里,心照不宣了。我其实也想喊:“加油啊。
哥!”可是我没有,带着从哥身上学会的稳重,我只是默默地看,在哥每投进一个
球,喜得像个孩子似的向这儿张望的时候,回报一个微笑,告诉他:哥,你是我的
骄傲!
高考前的一个月,哥从没间断地每日光临我们的寒舍,但空气已然注入了离别
的伤感。哥教我们唱起他最喜欢的歌曲——《相逢是首歌》。所有的女生都极认真
地一句一句跟着学,三四遍后还是会集体跑调。哥很无奈地摇头,带着我们一起唱。
我头一次发觉女高音和男低音也可以有如此完美的融合。哥那时已经顺利通过了艺
校的音乐考核,唱功和乐理知识都还不错,我其时也已成功地自学了口琴和笛子。
哥就把谱写出来,让我练习吹。他说《相逢是首歌》是他最情有独钟的,钟情它的
词,钟情它的曲。他一定要亲耳听到我吹出来。
可是应接不暇的学习淹没着我,也淹没了那张歌谱。我还没来得及看那谱第二
眼的时候,高考已经在如梭的时光中结束了。
哥背上远行的背囊,组后一次来到我们宿舍,告别我和我的舍友们,我们又唱
起了那首歌——《相逢是首歌》:
“你曾对我说,相逢是首歌。
眼睛是春天的海,青春是绿色的河……”
哥提出要听我用口琴吹着首歌的时候,我呆掉了,掩不住的惊慌袭上心头。
谱是早已丢入爪哇国了的,然而还是凭着仅有的一点乐感吹奏起来。不记得是
怎样硬着头皮胡乱把歌吹完的,只觉得那是我吹过的最拗口的歌。末了,哥轻声说:
“错了三个音,少了两个音,”他没有责备我,只是深邃的眸子内壁印着“失望”
两个字。我急得快哭了,哥知道我不是轻易流泪的女孩,但此刻眼睛却润了。
哥把老大的手掌抚在我头上,说:“傻瓜,我走了,好好练,我还要回来看你的,
到时还要听你吹这首歌的。知道吗?我们的相逢就是首歌。”
走了,哥走了,追逐他的音乐事业去了,哥无意于留给我遗憾,但我整整一个
夏天不能释怀。一谈是如同我们相逢时灼烈的阳光,依旧是赖在宿舍乱乱的小窝里,
盘着膝,唇边的口琴流出熟悉的音符。嘈杂的蝉鸣里,金黄色的回忆向我诠释着一
首歌:
“你曾对我说,相逢是首歌,
分别是明天的路,思念是生命的火。
相逢是首歌,歌手是你和我,
心儿是永远的琴弦,坚定也执着。”
不错,相逢是首歌,一首很美很美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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