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节
唯一不同是,这次她忘记的人,是我。
不知道这算不算天意。
“我好害怕将来有一天,自己会忘记爱你的感觉——”
那天晚上她说过的这句话,不知道为什么始终回荡在耳边。
而当时没有勇气说出口,却再也来不及说的话是,其实,我也很害怕。
甚至,不敢再去想答案。
那个时候我还以为,如果她能够忘记。
那么我想,我应该也可以的。
现在才知道,原来,我是在骗自己。
“这是什么?”
张俊辉走后,阿彻进来看到以后问。
“西洋樱草。”她不知不觉中说出关于这种植物的故事,“它总是在冬末春
初的时候开花……”
“好像在绝望寒冷的冬天里,能给人带来春天的温暖,冬天总会过去——”
“所以,”她说,“它的花语是初恋,和希望。”
就在那一瞬间,我忽然有种很熟悉的感觉。
似乎刚才那个人,他也曾经对我说过这样的话。
而他注视我时的眼神,久久留在我眼底。
无法离去。
就连我的心,仿佛也被吸了进去。
不可自拔。
她呆愣了一下。
“你怎么了?”阿彻问。
“我也不知道。”抬起手,她触摸到自己的眼泪,莫名的流了下来。
十天后她出院。
因为头发没有完全长出来,所以她戴了帽子。既好看又很保暖。
张俊辉的车就停在医院对面的街边。他在车里,远远看着她和阿彻坐上车然
后开车离开。
“我好想喝那间小旅店的老板娘煮的汤哦。”她对正在开车的阿彻说,“好
久都没去过,我真的好怀念那个汤的味道。”
阿彻边开车边笑。
“你在笑什么?”她假装生气的问道,“你是在笑我吗?”
“不是。”他否认,“我没有在笑你,我怎么会笑你呢?”
“那你是在笑什么?”
阿彻想起不久前的事情,“我只不过突然想起一些事,觉得很有趣罢了。”
他说,“我们现在就去那家店,到那里去喝汤怎么样?”
她点头,“我没意见。”
阿彻脸上又露出那种饶有趣味的笑容。
张俊辉很想把车开出去跟在后面,想知道他们是要去哪里。
可是他不能这样做。
他只能独自开车回到住处。
公寓现在只有他一个人住。他有很多事情要做,无法照顾雨儿,如果再继续
把她带在身边的话,对她的安全和恢复健康都很不利。所以他替她找了家很不错
的幼儿治疗中心,把她送去他们那里,暂时交由他们来照顾。每周定期去探视。
桌上放着他的笔记本,电脑正在工作,另一端有连接到一个卫星定位系统,
这样无论被跟踪的人是去了哪里,都可以通过这个系统追踪到,然后再在把具体
位置放大连接到他的电脑上,他就可以随时掌握对方的行踪。
他以前也会用这种方式工作。但只有这次,他觉得自己这样做很卑鄙。
打开旁边的抽屉,他从里面拿出一张照片。
照片中的三个人是他,沈威,还有陈纬明。这是很多年前,他们一起在军队
服役时的合影。那次因为在演习中表现出色,他们每人还被颁发了一枚小勋章以
资奖励。
就是照片中他们高举在手中,闪闪发亮的那枚。
这些年来直到现在,他始终把它带在身边。不是因为它代表的荣誉,而是因
为它象征着他们三个情同手足,在军队里同生死共荣辱的那段过去。
情同手足。
就是说如果失去他们其中任何一个,就好比斩断他手足一样。“支体伤而心
惨怛。”在他心里,从此落下残疾。
人与人之间,不是每个人都能担得起这四个字。
他们一直是最好的兄弟。
十几年的兄弟。
他救过他们。
他们也救过他,在他最最危难的时刻。
那一次在边境执行任务,就在他以为自己就快要死掉的时候,是他们冒着危
险来了。跋山涉水,徒步一昼夜穿越一片树林,只为了找到他,用他们自己的两
条命,陪他一起跟别人拼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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