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当一回总编辑
在戏剧舞台上,每个演员要扮演什么角色,那是事先就明白,安排好了的。但
在人生的舞台上,虽然每个人也都是演员,只是你事先却完全无法知道要扮演什么
角色,也不知道每场戏的结局是什么。演好了,有人鼓掌和喝彩;演砸了,就再无
重演和补救的机会。
五年前的那个元旦节前夕,我将K 城正在经营的一家商站交付他人,应一位在
某媒介传播公司担任总经理的朋友之邀,前来加盟,受命负责一个“采编中心”的
工作。
采编中心设在公司办公楼的第六层。当我在总经理带领下气喘吁吁地爬上去,
推门一看,十几名采编中心的工作人员已在列队欢迎了。总经理作了简单的介绍和
训话,走了。我走到指定给我的办公桌前坐下来,歇一口气,就看到办公桌上的立
牌,白底红字,大书:总编辑。天哪!我虽从事写作十多年,却从来没在任何编辑
出版或报刊杂志干过,不想一下子却成了“总编辑”!因为在我的意识中,不要说
总编辑,就是编辑、记者,也都不是一般的文化人可以担当的。喘息稍定,当我站
起身去看我“下属”们的桌上牌子时,原来,每个桌上的牌子都写着“编辑”或
“记者”的字样。想一想,也就通顺了。我的下属们都是编辑、记者了,我作为主
管,自然称为“总编辑”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所谓的“采编中心”,是根据该公司与××报社草签的一份合作协议组建的。
协议规定:该公司为××报的“企业之星”等栏目组织稿件,每发一篇1500字以下
的稿件,向报社交纳一定的“版面费”。而采编中心向企业所收的“赞助费”,一
般是“版面费”的3 -4 倍。这样,报社不用耗费人力物力坐收其利,公司当然也
有大利可图,可谓各得其所。
干这一行当的,有一句行话,叫做“空手套白狼”。也就是说,不要机器厂房
的固定投资,也无须购进货品交易。主要的工作方式就是带上一个证件(或真或假
的记者证),一盒名片,几份材料,对事先选定的企业老总进行游说采访。
名片每人两盒,上面印的是“××报××采编中心”,姓名后面,一律是“编
辑记者”的名衔。所以在客户看来,我们是报社的工作人员,而不是公司的。这也
许是在世界范围内独一无二的“中国现象”。一方面有关方面三令五申禁止有偿新
闻和宣传报道,一方面又禁而难止地暗中交易,让人感到好笑又无可奈何。
我就此问那位总经理朋友,以报社名义去组织采访,是否经报社同意?朋友说,
没关系的,我们与报社签有合作协议。我没再说什么,但总担心这样会出什么问题。
采编中心开始运作之后,我的工作是帮每个人制定采访计划,选择企业客户,
对每位“编辑记者”的稿件进行加工修改,然后送报社签发。后来由于总经理考虑
到管理上的方便,又专门为采编中心租了一处办公与居住合一的楼房,以期使其成
为一个独立运作的单位。
应该说,在刚开始的几个月中,采编中心的工作是开展得很出色的。春节过后
的二、三月份,几乎每天都有一篇我们的稿子在××报的第一版上刊出。有一家当
时十分驰名的商业公司,一下子付了2 万元,上了10篇连续报道文章,闹得报社内
部和公司上下都很轰动,社会反响也很大。因为××报当时是本省第二大报,由一
位常务副省长主抓负责。据说“企业之星”
栏目的连续报道,不但引起省内主要领导人的重视,也吸引了一些企业老板,
纷纷打电话到报社,要求在此栏目上亮相。
古人说:盛极必衰,物极必反。任何事情,在达到它的顶峰之时,也就是它走
向反面的开始。
采编中心的繁荣景象,只维持了大约二个月,到四月份,报社正式提出终止合
作协议,并发表了一则措词严厉的声明:宣布××采编中心是未经报社批准擅自成
立的,不予承认之外,还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盖有报社和公司两颗鲜
红大印的协议书,成为一张废纸。
而协议书规定的合作期限,是一年整。
采编中心的工作一下子乱了套。写好的文章发不出了,只好与那些“企业之星”
们协调,一部分转到其他报纸刊发,一部分则退还赞助费了事。
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又与几家媒体达成合作协议,且在五月份的时候,我受
总经理委派,亲赶北京,与一家国家级报纸也达成合作意向,但却再也没能恢复当
初的繁盛景况了。进入六月份,为了节省开支,决定采编中心撒回公司办公时,人
员已散去大半。到了七月份,我也因故返回K 城,采编中心也就宣告解体。
半年的“总编辑”生涯,让我回想起来就觉得想笑,却又笑不出来。这幕中国
独有的小闹剧中,我只是一个哭笑不得的小角色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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