龌龊青春
作者:三面夏娃
如果你真的想听,那我也没有必要隐瞒。树上有两只鸟,并排站在一起,有
个傻瓜朝天上放了一枪,落下蓝蓝白白一地鸟毛。你知道那两只鸟干什么去了么?
……
……
我的第一个男朋友和我同岁,或者干脆点说他是我的同班同学。初一的男男
女女其实没什么分化,唯一的性识别就是沙哑低沉或高而尖细的嗓音。说实话,
我们甚至没有牵过手,两只手一伸,两个人便同时相形见绰的自卑起来。一只没
有柔滑细腻的线条,另一只没有粗大的青筋,也没有象征沧桑的骨节。在那个年
纪我是喜欢谭咏麟的,呵呵,一个喜欢扮嫩的老男人……
……我初二转学的时候,他送给我一个钥匙坠,上面挺俗的写着“我爱你”,
我拿着那小东西,觉得也应该有点表示。最后我支支吾吾:其实我,也挺爱你的。
好了,不要再嘲笑我的初恋,那男孩子曾说过要等我一辈子,他把丑小鸭一
样的女孩变成了骄傲的公主。新同学总是引人注目的,从进教室的第一天,我就
知道有多少双眼睛在评析我。有的充满不屑,有的专注,当然还有的是嫉恨,我
知道一定有的。群聚的目光仿佛正在涨潮的海,逐渐将我浸润成赤裸。穿一身天
蓝色的短裙,梳两条麻花辫子,站在土黄操场的阳光里面很有点绿洲的感觉。—
—这是第二个男孩送给我的形容词。我摸过他的手,汗津津的,我们交握的手中
间总是夹着一块面巾纸。老师不会同意早恋,在爸爸妈妈得到消息前,他已经写
好申请,加入了共青团组织,我俩不是一国了,懒的再理他。在绝对缺雨的沙漠
里面,绿洲不知道哪天就会被烤干。
我有一种感觉,像三毛或张爱玲这样的女人,她们死后叛逆的灵魂是会被附
身的。第三个男孩,嗯……对,还是男孩。他是我即将高中毕业的学长,喜欢篮
球的阳光少年。我曾长久的站在操场边,直看到太阳落山,看到晕玄,也不愿意
放弃与他目光交叠的瞬间。那个夏天真的好热,汗水弄湿了裙子,也弄难看了我
的脸。我只记得是他把我背到医务室,手扶在我腿上,我趴在他肩膀上,两个人
的汗水都溶到了一起。很多人说他占了小女生的便宜,只因为他摸了我的腿。两
个月后,他考上了远方的大学,离别的时候他亲了我。两片湿润、温热的嘴唇像
咒符封锁我全部的单纯,那是我到现在都不敢追忆的往事。
高三那年我第一次去大学里面的舞厅,那里面味道很重,音乐糟糕。有个大
学生向我深鞠一躬,并殷勤的牵住我的手。我告诉他我不会跳舞,头摇得像嗑了
药。他只安静的扶住我的腰,我能感觉到他手很大。在“大海呀大海”的歌声中
他教会了我慢三的舞步,代价是第二次被人亲到了嘴。他说他愿意等我毕业,然
后考上同一座城市的大学。我把头深埋在他的胸前,望着他白色衬衫第二个和第
三个扣子之间暴露的些许内容,胡思乱想。终于,我考上了远方的大学,他电话
里面的声音仍然有着昂扬的情绪,承诺一个礼拜给我写一封信。然而我明白得很,
离别的月台上面只有亲情、友情,没爱情。
你知道么?在大学里他真是个漂亮的男孩子,简直漂亮得像日本漫画中的人
物。大大的眼睛,长长睫毛,挺直的鼻梁,丰满而感性的嘴唇。他常说他是个诗
人,可却连泰戈尔是哪国人都不知道。我喜欢他有些张扬的单纯。深冬漆黑的夜
总是让人浮躁,我们相拥躺在小旅馆的单人床上,他突然起身看我,大眼睛忽闪
忽闪又忽闪忽闪。那是我第一次看到男人的身体,为了报答他的慷慨,我绽放了
唯一一朵鲜红的梅花。我克制使自己平静,他并不强壮。完事以后,他说诗人都
喜欢有些叛逆的女孩,还说我棉制的内衣感觉不错。于是,从那个时候起,我穿
上了性感的蕾丝。平凡的女孩怎么能留得住一个太漂亮的男孩?更何况他自诩为
游吟的诗人。在他凝视我的目光中有一丝闪烁的时候,我便放了他。无所谓后悔,
我曾给过完整的爱情,那男孩会记住我。躲在纯真的背后,我目光依旧坚定。爱
情是可以让人成长的东西,但在无眠的夜里,我却恍惚得不知道该去思念哪一个
经过。
那女孩你认识的,她曾是我最好的朋友,真的,最好的。知道么?属于我的
东西,我可以送给你,但是如果你抢,那就永远都别想得到。有一个男人,是个
画家,他的每一幅作品都由我来命名,我们认识以后很快就住在一起。我喜欢看
他完成每一幅画的过程,喜欢他忧郁的带着判断意味的眼神。每个日落黄昏,他
就那样盯着我,说他不是朝九晚五的男人。我含笑细听,从不多做思考。那女孩
或许也爱他,但是她对我似乎更感兴趣,因为她比我漂亮。你看过“东邪西毒”
么?有句话说得挺合适“任何人都可以变得狠毒,只要你尝试过嫉妒”。打开家
门,女孩半躺在我们的床上,身体雪白。她就那么昂然的看着我,目光中带着胜
利而不是歉意。画家没有挽留我,因为那本来不是我的家。他们大概缠绵了两个
月就各奔东西,画家仍然没有挽留。有人说两个人肉体痴缠得越久,灵魂就相距
越远。从肉体开始的关系,怎么可能达到灵魂的圆满?
大学毕业以后,我很快找了份工作,忙碌的生活也许可以填补心灵的空虚。
我认识了一个歌手,他大我很多岁。偎在他的身边,我觉得安全,不知道这算不
算是一种恋父情结。他可以弹整整一个下午的吉它,唱为我写的情歌。他手指关
节粗大,青筋明显,他可以用一只手蒙住我整张脸。我喜欢他有质地、有沉重感
的身体,宽阔的肩,深凹的后脊,喜欢那上面细碎的汗滴。他对于音乐有一种天
生的沉迷,可以整天茶饭不思的编写他的曲子。我白天上班,晚上回家给他做饭,
如果我不回家,他不知道要饿到什么时候。他的歌卖不出去,没有人能说服他的
固执。或许他认为每天踏踏实实工作的人很俗很老土,但我却已经想到要结婚了。
如果真有什么原因令我们决裂,我想可能就是因为他不肯娶我。我在这个没有生
活能力的男人面前,一次又一次放下自尊,直到最后绝望的离开。走出家门的时
候,看着街上来往的人群,我竟冲动得希望能投入任何一个怀抱,只要谁紧紧拥
住我,我就跟他到老。
故事讲完了,我只感觉累。
树上有两只鸟,并排站在一起,有个傻瓜朝天上放了一枪,落下蓝蓝白白一
地鸟毛。你知道那两只鸟干什么去了么?呵呵,他们各自飞了,或许明天就都会
有新的遭遇。
亲爱的,现在我躺在你的身边,嗅着你的气息,一无所有的讲着我来去的青
春。如果你不信,那么你有点傻。如果你全信了,那么你更傻……
……我对所有的一切都可以看得平淡,仿佛我从没有真正爱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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