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青春的纪念
作者:三面夏娃
他并不是她最爱的人,这一点他知道得很清楚。早在他们交往的一开始,就
说好的,他们只是搭个伴,为了两个人都不孤单。她最爱的人是篮球场上的白马
王子,高大英俊,风度翩翩,讲起话来学着牛津调儿,最会猜像她这样女孩的心
思。他知道,他们两个在一起的时候,她总说要去篮球场坐坐,其实也就是为了
看看那个美男子。
其实,她也不是他最爱的人,这一点她同样知道得很清楚,既然说好了搭个
伴,就别在意那么多,只要在一起时开心就足够了。他最爱的人是学校舞蹈队里
跳芭蕾独舞的女孩,婀娜的身段,白皙的皮肤,讲起话来嗲嗲的,哼哼,最会讨
像他这样男孩的喜欢。她知道,他们两个在一起的时候,他总说要从礼堂门口走,
说习惯那条路,其实也就是为了看看那个正在独自跳舞的美丽女孩。
他们有君子协定,所谓的君子协定,就是说,他们俩谈恋爱的时候,谁也不
提别人的事,当然,这别人的事指是什么,只有他俩心里清楚。
美男子从没有和她讲过话,她也没有,他甚至不知道她的名字,其实很好听
的,叫“诚”,听上去有种豪气。
可是他的一举一动却都在她的眼睛里,她的眼神苛刻,而又有着相当的宽容,
他的各种举动在她的眼里都是帅气的,潇洒的。她不说,对谁都不说,她没有要
好的女朋友,所有的事情一个人藏在心里,没事的时候翻旧帐一样回味回味翻检
翻检,挺有意思。她有时写写日记,也喜欢在笔记本上乱涂鸦,内容很简单,但
也让所有看过的人茫然,总之都与篮球有关。
美丽女孩从没有和他讲过话,他也没有,她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其实也不
错,叫“清”,听上去很有诗意。
可是她的一颦一笑却都在他的眼睛里,他的眼神不屑,而又有着相当的暗示,
她所有的动作在他眼里都是美的,每一次弯腰,低头,都让他想到徐志摩的“最
是那一低头的温柔”。他那帮哥们儿没有人知道他除了诚,还能再喜欢别的女孩,
所以他的心事没有人知道。他写了很多诗,那里面描绘的女孩姿态都美丽得让人
联想到高傲的白天鹅,所有的人都以为,那诗是写给诚的。而他也只是简单的一
点头,并不多说些什么。
他们俩个人从没有吵过架,相安无事的过了两年,其实说起年头,连他们自
己都不相信已经过了那么久。她胃不好,吃完饭就吃药,他默默的端着温开水,
看着她吃下去,有时心里也会痛痛的,可能是怜香惜玉吧,毕竟她长的还算是漂
亮。他很有文采,她总是他的第一个读者,他的每一首诗她都能过目不忘,有时
看到描写女孩的诗,她心里也会酸酸的,可能是嫉妒他好脑筋不如烂笔头吧。
风是没有方向的,谁也不知道今天的朋友明天会被风吹向何方,他们各自早
就有心理准备,毕业后,她会去一所中学当她的老师;他会去一家杂志社当编辑。
这都是他们的愿望,是他们努力的方向。至于真的会是这样吗?明天的事谁会知
道!有时候他们拉着对方的手,靠得很近,默默互相看着,各自的心里都在想着
一件事:他(她)又在想她(他)了吧?但是他们从不说出来。没意思,何苦呢。
反正他们没有相爱。只是搭个伴而。
她的父母很想见见他,虽然她只是随口提过一句他很喜欢写诗;他的父母也
很想见见她,虽然他只是随口提过一句她很温柔,而且善良。但是他们没有互相
见过面,因为,没那个必要。
毕业,很快的,他们终于分开了,而且离的挺远。她喜欢小孩子,老师这职
业很适合温和的她,孩子们也确实听她的话;他如愿以偿的当上了编辑,他把时
间排得满满的,每天接触各种类型的文章,既饱了眼福也成长了己。
她并没有忘记她的白马王子,她曾很用心的找到了他的单位,她没想和他说
什么,只是想看看他的样子,在他单位的门口,她看到了他,穿着很朴素的夹克,
并没有原来的风采飞扬,他甚至和女同事们贫嘴,并且朝地上吐了口痰。她心里
感觉很平淡,他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只是一个普通人罢了。
他并没有忘记他的白天鹅,她比他小一届,他曾专门回母校去看过她,他没
想表示什么,只是想看看她是不是还那么瘦。在礼堂门口,他看到了她,她还是
那么漂亮,只不过当时她正满礼堂的追着一个男孩子打,还喊着:“敢再跑,看
老娘打不死你的!”他心里没啥感觉,她的声音并不好听,跑的样子似乎也没有
在舞台上的时候那么轻盈飘逸。
一天夜里,她胃痛得睡不着,她突然想到了远方的他,想着一杯温开水,一
双有力而又结实的手,她默念着那一首首写给女孩的诗,默念着那个有点诗意的
名字。
同样的夜里,他改稿改到深夜,忙碌的工作使他无暇整理自己的作品,翻看
着自己的诗稿,他突然想到了远方的她,一双柔滑白净的小手,温柔沉默的性格,
他想起了她那乱涂鸦的作品,想起了一个有些豪气的名字。
故事就讲到这里,这个结尾也许有点牵强。但是,在无数个这样静谧,凝神
的夜里,无数个他和她离得远远的,却都在想着同一个问题:年轻时,我们到底
相爱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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