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速之客
有人说,老人很喜欢怀旧。
我站在村里唯一的三层小楼的楼顶,看着村长老两口在兴致勃勃地拌着嘴。
刚开始的时候还是很和气的,“这房子住了十二年了,还是没有坏啊。隔热层
还好好的,要是别家可老早就坏了。”
“是啊,那年搬房子的时候我还记得很清楚呢,从那边确定下来到这边一共就
五天,是三月二十九号的事啊。”“不是吧,我记得是三十号。老王儿子结婚我俩
没有去啊!”
“你就惦记着那牌友啊,”老婆婆叹了口气,“也真是的,谁知道那天他就走
了。”
“人喝多了,唉,都没有看老朋友最后一眼。”老头儿垂下了头。
他们两个人躺在躺椅上,看着渐落的夕阳,是生命的黄昏。
“那时候还没有老呢,东西都是我搬来的。”老头忽然来了这么一句。
“啥?明明是三叔那边叫来的人搬的,你还好意思说?”
“你咋这么健忘?我那时候还没有老啊,我搬得动。”
“是那边搬的,你就骑着自行车溜达这、溜达那了。”
“就是我搬的,还记得我是一个人用自行车装着大包小袋的骑了好几个来回。
你记错啦老婆子!”
“死老头,你这么倔呢,我哪会记错,你都七十二啦!”
老头儿一时没有说话了。是啊,都七十二了。
当两个老人开始为往事拌嘴的时候。说明他们已经开始怀旧了,开始回忆自己
的一生了。
老人们通常起床的很早,也许是他们想把一天过的更长吧。从街头巷尾的少年
走来,从上山下地的青年走来,从教育儿女辛勤劳作的中年走来,他们来到了人生
的最后时光,回首这一生,也许光芒、也许黯淡、也许平坦、也许曲折,但都走了
过来吧,都值得慢慢回忆吧。所以说,老人靠在椅子上的时候,眼睛经常会含着泪
光。
“我老啦。”
走下了楼,感叹着这个世界的奇妙,生命,就这样一直传承下去的吧。是一种
精神,不灭的希望。
村子里的人们脸上都带着一种质朴的神色,穿着麻布的衣裳。我坐在小溪边,
借着今夜些许斜阳的光芒,不经意的一次回头,忽然看见了一个不一样的人。或者
说,是和我一样的人吧。
他穿着一身黑色的风衣,带着圆顶的帽子,双手插在了口袋里,戴着墨镜,好
像黑客帝国里面的角色。在这个本该穿着短袖的时节,朝这边走来,向着我来时的
方向。
我盯着他看,他没有发现我,路过一个栅栏时,他也直接穿了过去,像我一样
的,也似乎是一个透明的人,径直走来。但是他好像丝毫不惊讶自己是这样的“透
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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