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国法庭案例 作者:雪冬儿 你的风格很独特,跟着别人走就失了原味。喜欢一个人是因为他与众不同, 你会欣赏自己的复制? 本法官判决如下, 你是不可多得的人才,本人爱才惜才,怎忍心折磨青年才俊。念你初犯,遂 决定不公报私仇,依冬庭法的一千条第二款规定,当庭释放。但从今往后,望你 自强,不准再提照片之事,否则后果自负。 雪国法官, 冬冬 2002 年元月
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