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1998年冬季最冷的那些天,生意做得很累人。那个阴雨潇潇的下午,姓孟的依
时来到我的公司,他是T 公司本省分公司的业务副主管。T 公司威震全国,一年销
售额达数十亿,它放出一个屁大的消息,新闻界都要咋呼上一阵子。找它的广告公
司每天都有好几个。孟经理能和我谈,那是很给面子的,那阵子我兴奋得不得了,
恨不能管他叫爹。我知道他的官不怎么样,但我管他叫孟总。他对我这个叫法没有
意见。姓孟的连续两次约我到“外边”谈,每次都是去娱乐城,他自己选包厢,叫
来两位小姐,他一个,我一个。他歌唱得好,有一副很男人的歌喉。他每唱完一首
歌,就把手放在他身边那位小姐的大腿上摩挲几下,很享受的样子,然后瞪着那双
凸眼对我说:如果不出意外,这件事就差不离了,我看已经有9 成把握,接下来就
看你的啦!我把一整杯啤酒倒进喉咙,打了几个嗝,说:放心吧孟总,你一百个放
心!
上回他说有8 成把握,现在多了1 成,已经接近百分之百了。我喜欢用数字说
明问题。
那天下午,孟经理背着手在我的公司里巡视着,他度着方步。我像他的秘书,
紧跟在他身后。有一阵子我差不多就认为他是T 公司的老总。最后孟经理进入我的
办公室。
一坐下,他就问:怎么样?工作进展得怎么样?这句话,这些天他几乎每隔一
天就来电话问一次。我总是叫他放心。而实际上我现在不知道该干什么,只要给他
方案,他不费劲就找出问题,叫改,或重写。我逆来顺受,忍气吞声。现在,孟经
理坐在我办公室的沙发上,呷一口茶,再一次强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话题一
转,就谈到事成之后的回扣问题。我爽快的给他一个的数字。他顿了顿,没有表示
疑义。
他突然说:另外,有件事请你帮个忙——我家里有事,很严重的事,急用钱,
你先借我五千块,我这就打个条子......很急,今天就要。他的话说得不慌不忙,
斩钉截铁。我的脑袋像被一根铁棒打了一下,嗡嗡作响。T 公司我是去过的,老总
也是见了的,做广告应该不假,这笔生意看来不会丢吧?事情到了这一步,索性赌
一把。
我对姓孟的说,公司紧,只能拿三千,实在抱歉,抱歉。他想了想,说,好吧,
老兄你对我有顾虑。他拿了钱,趴在我桌面上写借条时,脸上的表情很认真,好像
在签署一份重要文件,我差点儿没扑过去掐他的脖子。他走时,我一直送他到大门
外,我的脸上始终挂着笑。
姓孟的前脚走,熊丽丽就来了。熊丽丽是我的同行某公司的媒介部经理,她公
司拥有大面积的户外广告媒体。熊丽丽有一只不大好看的鼻子,大了一些,扁了一
些,但这只鼻子很管用,能嗅出谁谁要作户外广告。现在,它嗅到我这儿来了。熊
历历腿长手长,圆脸,头发光泽很好,肤色微黑,牙齿很白,但有一颗门牙长歪了,
有些美中不足。她打扮、姿态都很职业化,像宾馆领班,是那种讨人喜欢的女孩。
但我不喜欢她,原因有三个:第一,她这样一个高个子,经常穿超短裙,夏天时每
次坐在我面前,里面那块“三角”就时不时闪出来。我有些在乎这个——我不是装
正经,我确实不喜欢。如果哪个女人用“三角”勾引我,那她错了。我认为女人的
美在于体态,在于线条。第二,她的底儿我是略知一二的。她做了两年桑拿小姐,
挣了大钱,供了房子,现在心血来潮,加盟广告,做起“正经事”、“正经人”来
了。
所以,看她一脸的正经样子,我脑子总扭不过弯来。如果她不那么装模作样,
事情就好办些,因为我并不觉得我们做广告的就比桑拿小姐正经到哪里去。比如我
在姓孟的面前,也就更妓女一个样。第三,熊丽丽每次来,从不打招呼,直统统就
来了,好像我是她什么人,这让我有些那个。一个有教养的男人不能对女孩子发狠,
不能无理,这一点我是懂的,因此每次我总是耐心地听她说上半把个小时。她也知
趣,话说完了,就笑着说走了。我说下次有空来,还站起来送她。同行是不能得罪
的,女人更不能得罪。
接着来了曲老。曲老半年不见,明显比上回老。他手上多了根拐杖,那拐杖太
不成样子,像从哪里捡来的。他的脸扁得利害,两头高,中间深,脸上皱纹密布,
笑起来像哭。他就这样颤巍巍地走进我的办公室。曲老原来不老——我是说十几年
前我认识他的时候,那时我在电台工作。那时他是很壮的,说话幽默,两眼有神。
人为什么说老就老了?曲老记得我这个晚辈,说心里话,我是感动的。他是个诗人。
据说50年代他的诗歌闻名全省, 他用一首7 行爱情诗把本市文工团一位漂亮女演
员弄到手,他的才能和胆略让人折服。可不幸的是,在婚后的日子里,他和老婆闹
不到一起,每天争吵不休,打架,这大大使他的形象打了折扣。1977年全国恢复高
考,他们的老二以高分考上复旦大学,可因为曲老是地主出身,儿子被大学拒之门
外,因此发疯。他大伤元气。从此后他的诗风大变,改写讽刺诗,从前诗里那些优
美的词句和调儿不见了。他猛然发现周围有乱又脏,每一个当官的都有问题。他确
实掌握了许多当官的问题。他用诗的尖刀把那些人捅得够呛,于是就丢了公职。没
有了工作,他的尖刀更尖利了,他豁出去了,那样谁也拿他没办法。反正他回不了
家,一回家儿子就追着他揍,往死里打,说是地主来了,要镇压。儿子骂他,开始
是汉语里夹着英语,他有一半听不懂;后来干脆全是英语,他一句也听不懂。他觉
得象是被外国人欺负,这使他委屈之极,一气之下走了,在外面租了房子,不回家
了。
曲老把手伸进他的黑色破皮袋里,掏出80年代那本使官儿们闻风丧胆的小诗集,
要送给我。他每次都这样。我每次都说,有了,有了,您老已经给过了,他就把书
放回。他接着在上衣袋里抓出一团皱巴巴的纸,说是刚写的一首诗,展开立即念起
来。
这诗听起来跟他说话的语言差不多,内容更狠了,以往的押韵也不要了,句子
更短,有些就两三个字。我记得这么几句:瞧瞧吧——又来了——老套儿;腐朽的
你——快滚!死去吧!他念诗的样子有些吓人。我把曲老送出门外时,闻到他身上
一股酸腐味,很浓——怕是他连澡也不会洗了。看着他挪着木头似的腿,我的心里
不是味道。
老干来了。老干不老,比我小,北方人。他方脸,长宽一样距离。麻子。小耳
朵。
他体重不下200 斤。我估摸着这200 斤是这样分配的:脑袋18斤,腿60斤,手
30斤,屁股40斤,躯干50斤,剩下2 斤属那玩意儿。诸位骂我了,说我无端损人。
我干不来损人的事情。 198斤是我分配到,那2 斤是他给我的。因为他说过,这世
界全他妈不重要,重要的是身上这两斤。我又不是傻子,还听不出来他指的是什么?
所以我是照搬原话,没有损人。
老干这称谓,是大伙儿喝酒时给他起的。那天有人问:最近干啥?他眼一抬:
干啥?
干文章,干家务,干那事儿。于是就有了老干。老干国语说得好,我常以为他
是相声演员。他其实是记者。他笔头快,一夜能写8000字。他恨老婆,更怕老婆
(这话也是他说的。),工资悉数上交。零花钱全都靠稿费。稿费不好挣,因为花
销大。
他的稿费,按他的说法,三成喝酒,四成给女人。他说话十有八九离不开女人,
谈起女人就说干,直截了当,决不含糊。我纳闷:它的性欲为何这么旺盛?我曾拐
着弯套他是不是进补什么药。他烦我南方人的性格。他说,这种话有什么不能说?
——诸位,男人最怕说自己不行——他说,告诉你,要经常干,懂吧?就这道理。
认真想,这话是对的,但对许多人来说,这话等于白说。我们总不能像老干一样,
芝麻绿豆一把抓吧?何况,我们多数人很忙。
老干没什么事,报告了一些消息,走了。
这回来的这位,姓龙,名胜天。龙胜天是画家,又瘦又高。他的脸没有一点血
色,眼里布满血丝。他总是坐立不安的样子,一面说话,眼睛一面东看西看。他的
穿着和大多数搞画得差不多,灰不溜秋,拖泥带水。他从前是县文化馆馆长,通过
关系调到出版社,又进中央美术学院进修一年。大概自觉出处不怎么样,出人头地
的欲望就很强。他整天东跑西颠,四处找人,手拿一本作品集,不怕累地翻。有一
段时间在省内各地搞画展,名字上大报小报,电视台还常出形象,从那以后他就留
起了长发。
他环视我办公室的空间,重重地吐一口气,很随便地说,怎么样,发了吧?发
了好,发了好,为我们文化人争光。我还是那句话:老兄,难!难啊!他就不信地
笑笑,干坐一会儿,走了。文艺界的人有一种思想,以为凡做生意必发无疑。
送走龙胜天,已是5 点半。我知道,一个可贵的下午就这样没了。别以为我在
摆谱,变着法儿说自己能干,有人缘。那天下午真来了这么几位,我没有约他们,
他们自己就来了。这种情形当然不是经常有,所以也没什么可说的。但是那天下午
我的确心情不好。如果我和T 公司签了合同,再来十个八个我也没意见。若事情到
此结束,那我就不会写前面这些东西,让读者耗费时间,也不会再往下写,让读者
继续耗费时间。但是还有些事情要发生。
下了班,员工都走完了,我想接着干没干完的事,可我什么也没干,我干不了,
不想干。我就这样坐着,眼睛盯着窗外被北风吹得摇来摇去的树枝。我缩在转椅里,
脑子乱轰轰的。就在我心脏准备停止跳动的时候,有一个脑袋伸进来,吓我一跳。
来人是好朋友阿甘。
阿甘一来就笑——他就爱笑。来这里享享福,外边好冷,他说。阿甘是那种到
处硬梆梆的极瘦小的男人,非常机灵,好动,动作并不萎缩,相反,舒展自如得很。
看看他现在这个样子:斜在沙发上,手脚往外尽量伸,脑袋缩在竖起的大衣领子里,
嘴里刁一根烟。他的自如让我羡慕死了。不像我,要早起晚归,脑子整日算计着。
我的视线停在他那凸起的玩意儿上,顺手把桌上的半截铅笔朝他扔去。真准。
他跳起来,大喊,想死啊!用手护住那里,很夸张的样子。我们大笑。
阿甘,不是因美国电影《阿甘正传》而得名的。他也不姓甘,他姓欧阳。阿甘
和我一起插队那时,开始是叫全名的:欧阳海。可很别扭,总让我们联想起英雄欧
阳海——它能跟人家比吗?就丢掉那“海”字,叫欧阳。还是不行。在我们的印象
里,欧阳是和文人啊名人啊有关系的——他能跟这些沾边吗?我们想不出叫他什么
好,很伤一番脑筋。一天半夜深更,我们听到一阵叽叽喳喳声,循声而找,查出是
他躲在蚊帐里吃偷来的甘蔗。地上一大堆甘蔗渣,床下还有十几根没动的。好!他
竟一人出动,独自享受!那晚我们把床下那些蔗全收拾了,也顺便惩罚了他——送
他个外号:阿甘。以后我们觉得生活少了点障碍,顺多了。
阿甘变化了姿势:翘起二郎腿,鞋尖对着我。这个生长在海边的南方小个子,
穿的是一双38码的女人似的鞋子。联想不久前在朋友家见一美国阿肯色州小石头城
的老外威克逊,他的鞋脱在门外,像轮船,我的42码鞋靠在轮船边,像小舢板——
我有些汗颜。如果那晚阿甘也在,应坐在差不多2 米高的威克逊腿上才对。我想把
这个想法对对阿甘说,但没说,怕伤及他的自尊。
无聊。我要下班了。如果这时阿甘也一块儿走,不说下面一番话,就不会引出
后面的故事了。我刚准备起身,阿甘说道:我操!你没看见啊?——他伸出一条腿
——怎么样?没看见我的袜子?看看,多美呀!
我承认,这是一双不错的袜子,暗红色,有浅而漂亮的图案——但那又怎么样?
它套在这个人的脚上,夹在那只赭红色的皮鞋与米白色的裤子中间,我看不出有什
么特别。阿甘压低声音说,这是昨晚在超市拿的,一次得手三双。阿甘这人,很够
朋友,人也算善良,也不缺钱,可就是改不了插队时偷鸡摸狗的习性,都40岁的人
了,久不久不偷一下,浑身痒痒不舒服。他的偷,按他的说法,是拿。他干这种事
大概一年一两次,每次都告诉我,开始我是惊讶,慢慢就不当一回事了,也不产生
什么想法。
但是他今天的炫耀刺激了我。我有想法了。我也不懂当时为什么会生气。诸位
认为阿甘倒霉了——我要谴责他,把他臭骂一顿,甚至把他扭送派出所。不是的—
—我让你们失望了,我根本就没动过要将好朋友交给公安的念头。我是想到20多年
前,我干的那番事,才真的叫偷呢。相比起来,阿甘这偷,简直不值一提,可以说
好笑得很。阿甘是个敏锐的人,他觉察到了我眼里的嘲弄,脸上的神气立即就消失
了。
他可怜巴巴地听我训话了。
我说,阿甘,你个蠢蛋,三双臭袜子看把你乐颠颠的。11把,知道吗?11把枪!
老子当年14岁,一天就偷了11把枪,全他妈是真枪!
我看见阿甘就像电影里的阿甘一样,嘴巴开着,眼睛又大又呆,半天说不出话
——整个一个大傻瓜!得了,我要的就是这个效果,我就是这样把张着嘴的阿甘打
发的。
然后我就处在莫名的兴奋之中,回到家饭也不想吃,觉也不想睡,直到第二天
早上天亮,兴奋的原因才终于被找到。
我决定立即上路,回到偷枪的那个地方。管他姓孟的也好什么也好,全都放一
边去。
我把公司的事交待完毕,就跳上北去的快巴,走了。我在车上美美地睡了一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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