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份百的爱,在记忆里
作者:娅娅
还记得那些孤独的日子吗?
那些日子,没有亲人,没有爱人,并且很合时宜地没了工作的热情,一次争
拗后炒了老板的鱿鱼。
那些日子,朋友们都太忙了,并且在你失意的时候,也不想去烦他们。那些
同样失意的朋友,聚在一起便相互怨天尤人。
怨天尤人没有任何作用,你更觉得这是泄气的征兆。也就是说,从此会学习
不自觉地推卸责任。
你是那么讨厌不负责任的人!
于是,在这异乡,你总是一个人渡过最艰、最苦的日子。
那些日子,经历的某个失眠夜,清晨你将睡着的时候,居然朦朦胧胧的意识
到,百分百的爱,都在记忆里了。
那些日子正在过去,像英文语法的过去进行时。
因为有足够的时间在记忆里徜徉,竟想起了中学时候自己的外语是很好的。
我一直参加着学校的英文辅导班。辅导班辅导的都是尖子,为各种各样的在
不同阶段到来的竞赛准备着。每星期固定两个晚上,当别人都被禁锢在课室里埋
头自习的时候,我们就抬起骄傲的头聚到另一个房间去。记忆中,训练听力的录
音机是最令人讨厌的,除此以外也没有什么让人不开心的事和物了。
我非常清楚自己会想起那个英文辅导班,是因为一个男孩。初中时候我们几
乎一直在一起上英文辅导班。念高中后基本没有竞赛了,辅导班自然也失去了存
在的意义。此后我的英文就没有更大的进步。
男孩和我分别在不同的课室上课。除了隔三两个星期开一次的年级例会,我
们很少有机会一起参加活动。每一次擦肩而过,我们都能感觉彼此依恋的目光。
那些日子只有一个月零十来天,我不必每天晚上逼自己睡着(不仅仅是躺在
床上)。也不必把闹钟的第四根针调到清晨的某个时刻,以保证自己不会上班迟
到。还不必把每天要做的事情进行列表安排。
一天通常从中午以后开始,在凌晨的某个时刻随心所欲地结束。我就在这样
的日子里重新遇见那个男孩。
我们重遇的第一次见面是在凌晨零点左右,这让我心跳不已。他打的,从城
市东边穿越长长黑夜来到西边我的家。虽然见面的理由是他想让我写他跟两个女
孩的故事,并且我自以为很有兴趣。
我们在大学的时候分别都谈了恋爱。
形容大学为象牙塔的文字,我在念大学前后都看过。但在念大学的过程中,
却几乎没接触过这样的字眼。
记忆中的大学校园,春夏之交的时候吹温湿暧昧的风。夏天会下倾盆大雨。
秋冬之交的时候梧桐树会一天天地落光叶子。冬天有刺骨的寒潮。寒假过完春节
回学校常常是下着雨的天气。淅淅沥沥的雨夹着寒潮,总让我冻得牙齿打颤。对
刚在南方过了暖春的我来说,实在不情愿再穿起棉衣,因为这让人有种的倒退感
觉。而我最不愿意走的,就是回头路。
与天气有关的东西,其实也记得不清楚了。不过有一年圣诞节,明媚暖和的
阳光却一直无法忘记。
他的信就在这天寄到我手上。大概是下午三点钟左右,我们上完九十分钟的
课后就早早解放了。我拿着信,一个人来到教学楼正对着的巨大雕像前坐下来。
那时周围非常安静,第一批上课的人已经离开,第二批上课的人全进了课室。
我坐在冬日的太阳下,开始拆信。手有点颤抖,但很轻微。
初恋,就在温暖的冬日阳光下,不辞劳苦地穿越一千零六百八十三公里的时
空路程,来跟我说再见。
上海与广州的铁路全程一千零六百八十三公里。这是一封普通平信,不可能
享受坐飞机的优厚待遇。
这个有着温暖阳光的圣诞节,是我正经历着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过的日子。
大约在三年级的时候,我又谈恋爱了。接着,听到男孩与某女孩在车站依依
惜别的消息。那是两个女孩中的第一个女孩。
那些日子正在过去。可以用正在进行时讲述的事情能成堆计算,其中之一是
我的搬家。
一个朋友告诉我有两房一厅的在四楼的宿舍,问我要不要跟她合租。我记不
起第一次听到这个消息时是什么情形,也肯定不了那时候确切的心情状态。但后
来我心里就有了个坚定的信念,我一定要搬到那房子去,并且应该越快越好。
因为那所房子能晒到太阳。
我已经在搬家了。但对在这城市搬了数不清多少次家的人来说,搬家的事就
像牙齿不太好的时候吃油条,急也急不起来。
新的家据说是五六十年代的老房子,质量价格比很划算,但要布置一番才能
住。我对它既然怀着希望,就不会随随便便地搬进去。何况这次还打算长久地住
下来。
搬一次家就意味着一毁一建。毁的时候心里有眷恋,建的时候心里要有建树。
感触太多的时候,脑子灵活,行动自然会慢下来。
我正在搬家,心里有坚定的信念,一定要搬到有阳光的房子去。
但是,搬到正在毁着的家来的时候,也是出于爱的。这是城市里原来的农村
的老楼房改建出来的小单间,在一楼。沿着原来上二楼的楼梯上去,有一个加建
的小木阁楼。我一眼就爱上了这个精致的阁楼,还有通向向阁楼的那排楼梯,没
讨价就付了定金。
来过的朋友取笑说,这是老鼠住的窝,租贵不说,一楼一定潮,并且不透光。
所有不中听的话,听着其实也觉得有道理,但爱却是没道理可说的。
只要有爱,一切道理都可以退到其次。
过去的三个月,我在老鼠窝里也自得其乐。尤其那些对常人来说黑白颠倒了
的日子。我之所以能随心所欲地作息,其实与房子这不透光有关。房子本身阴暗,
外面的辰光无法通过太阳或月亮透进来,身处其中的人关起门来便不受外面如梭
辰光的影响。
有时候外面的阳光实在太好,从房屋与房屋的空隙渗了进来,睁开眼睛我会
发现阁楼下闪亮着一片白光,那份欣喜,是一直追着日光赶路的人体会不到的。
我即将搬离这个家的时候,发现电脑的屏幕上横着四只不知名的小虫子扁扁
的尸体。有更多不明飞行物在我眼前自得其乐地飞来飞去。
春天已经来了,这是一个蚊虫滋生的季节。广播里这样说。
我分辨不出眼前晃动的哪只是蚊子,哪只是那种死在电脑屏幕上的那种小虫。
阁楼下面的小碎瓷砖地面已经很多天都是湿漉漉的了。我把吊扇开着,意图吹走
地面厚重的潮气。结果把自己吹感冒了。
在另一个城市念大学时被告知春天是恋爱的季节,现在我亲身体会到春天还
滋生蚊虫,并且认识了一种从潮湿的地面飞出来的昆虫。我叫不出它们的名字,
打算让电脑屏幕上那扁扁的尸体留着,直到将来有人看见这些“标本”,并且告
诉我它们的名字。
现在电脑屏幕上的标本有四个,电脑应该是最后随我离开这房子的,算起来
还有约模一个星期的时间。地面估计不会突然就干了,标本估计还会增多。
至于心里对有阳光的房子的渴求,客观上是因为现在的季节现在的房子太潮
了。
主观上因为心里的太阳正在损落。我要在日落前搬到有阳光的房子去。
男孩来了,他说他喜欢阁楼和楼梯。
楼梯和阁楼,正是我爱这正在搬出的房子的原因。
我看见出租车在马路对面的路口停下来。出租车开走,男孩点起一支烟。他
的风衣是金属的银色,一种我正越来越喜欢的冷酷的颜色。
我穿着一身黑,穿过黑夜笑着朝男孩走过去。
男孩的烟在不黑的黑夜里明灭着。一转身就看见了悄悄朝他走去的我。
他说我没变。我也说他没变。
其实我听得出,他希望我说他长大了。但我始终没说,后来还因为两个女孩
的故事笑他还不成熟。现在,我记起了男孩在我们重遇的第一面时叹着气说,你
长得永远比我快。
那曾经是一种梦想,我们试图从大陆的南方走到北方,然后最好到老。但是,
我们共同的路没那么长。不知是本来就短还是后来发生了变故。
今天我们重遇,他在黑夜中打的穿越城市的东西方向,是为了向我讲述两个
女孩的故事。他没直说,但我知道,他想说他对那两个女孩都有爱。
我在那个至今印象还很深的圣诞节晒完太阳后,丢了些什么。他们中有人叫
我大侠,估计与丢了的什么有关。
什么丢了后,日子过得比较低调。白天我最喜欢去图书馆。晚上最喜欢去教
学楼。记忆中的校园,风花雪月的人不怎么会在白天的图书馆和晚上的教学楼出
现。
虽然看起来喜欢读书,但我并不是拿奖学金的高手。你不妨想象临近考试的
时候,大家都被逼到图书馆和教学楼里抄抄背背,风花雪月的话和事也只能在这
两个地方将就着继续。他们挤进图书馆和教学楼的日子,我便悄悄退了出来。
但直到大学的最后一个学期,我都不寂寞。
有个拳脚很了得的男孩,我现在常常想着。第一次见到他是在那后来才翻修
的地面总是潮湿的拥挤的旧饭堂里,我们正在吃饭。他和几个朋友跟在一条可爱
的哈巴狗后面在饭堂里不务正业。当目光接上的时候,我记住了他手里拿着的一
支红玫瑰。
一直搞不清楚那支红玫瑰是别人送给他的还是他准备送给别人的。
这是高两届的师兄。如果用一般的尺度衡量,他是三级残废,因为只有一米
六几的个头。但他优秀。毕业典礼时,他是坐在典礼台上发言并接受献花的优秀
毕业生。对异性来说,他的魅力更在于他有成熟的头脑和勇武的躯体,却十分可
爱的脸,比成龙可爱得多。
如果用蝴蝶的美丽形容女孩,记忆中初次见面的那支不知来龙去脉的玫瑰其
实就是他本身。
那时候我不知道。不过即使知道了,应该也没有什么。我并不爱玫瑰。
所以直到这段徜徉记忆的日子,我才突然记起有一支曾经记住过的红玫瑰。
他毕业那年我大二。他的毕业生推荐表上的自荐书和求职信都出自我手。我
在老饭堂里一个人安静地帮他写鉴定。外面下着小雨,空气是湿的,游离着不易
觉察的离别的感伤。没多久就是我的生日,他小心地问我送个花篮作生日礼物好
不好。我知道花篮里肯定少不了玫瑰,并且不会有我喜欢的花,便斩钉截铁地说:
不好。我不喜欢花。
我没勇气看他听了这话后的脸色。他也没多说什么就走了。晚上给我打电话,
一听就知道在酒吧里,并且喝过酒了。
我冷冷地说有什么事吗?
他吞吞吐吐着说祝你生日快乐,你出来唱歌吗?
我说我不去了。晚了,外面天气也不好。想休息。
他说那好吧。你好好休息。
旁边却有个声音抢着叫了出来:他说他爱你!他爱你!
我听见了。同时也果断地挂了电话。
不久,老饭堂开始翻修了。
我记得他说过,在他的心里,我永远是最可爱的。
这是唯一一个说我可爱的人。使我想起父亲对心爱的孩子。
如果对生活有欲望的话,首先就是在有生之年拍一部自编自导的电影。
生活是舞台,每个人都是自己的舞台的主角,并且自导自演。我如此热衷电
影,核心在“编”字。
一个人站在生活的舞台上非但不能随心所欲,更加要面对一切现实。哪怕现
实残酷,滴着淋淋的醒目的血。
但电影,因为可以“编”,编者能让一切遂心。比如生活中一个人明明不爱
我,在自编自导的电影里,我一定要让他爱我,很爱很爱我。
又比如生活中明明是那个人无条件地不要我了。但在电影里,我能让那个人
割舍我的时候要忍着无边无涯的心痛。
再比如生活中明明是被无情逼着放手的。但在电影里,能变成是自己竭力冲
出错位的爱的包围,并且走进无爱的忘我境界。
以上只是奢侈而虚缈的欲望。我们在平常生活中面对的,往往是很真实的欲
望。比如夜里的失眠,有时候是因为心里有把火烧得寂寞难耐。
结婚的冲动,小部分出于累。大部分是因为这真实的欲望,周期性地冲击着
没有阳光的孤独的日子。
但我绝不和自己不爱的人做爱。
重遇后的日子,男孩有一次说:“没有人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除了你自己。”
楼梯被阁楼的进口顺理成章地分出两种用途,下面大半楼梯还是梯,虽然我
也在上面堆东西。上面的小半楼梯有着梯的外形,但已经没有梯的实质,因为已
经不具备把我们导到更高处的客观条件。于是我让这小半楼梯作了书架。
男孩一定看见我放在“书架”上的相架了,那是一张别人拍,我自己冲底片
并印出来的我自己的黑白照片。左边空白处,放了两张他的半寸人头相。一张黑
白、一张彩色。
但我告诉男孩我正爱着另一个人。并且在某个日子之前,我会为那个人无望
地守着在这城市的孤独。
我对那个人的痴恋,不会因为相架还放着两张男孩的照片而变假变虚伪。有
一天我在旧物里翻出这两张小照,想到是容易弄丢的东西,而相架刚好有空位,
于是就放了进去。旧情了了,但有些旧物却没有丢弃的理由。何况我自认为还是
重情重义的人。佛说过了河的人要忘记自己湿着的身。我不信佛,但对佛的禅说
有那么点感觉。
说的是没有变,事实也都变了的。比如男孩对两个女孩的爱。而我爱过的男
孩是只爱着一个女孩的。
当然,两个女孩都是爱。
男孩在我的房子里郁郁不能原谅自己的时候,我这样安慰他。
只是一深一浅吧。当然你也曾深爱现在浅了的。爱也是要变的,因为万物都
运动变化。这是浅显的道理。
我为自己不知所以的胡说八道圆着场。兜得着、圆得了的都是理。
至于我感兴趣的两个女孩的具体,男孩坐定后却不怎么提到,仿佛忘记他打
的穿越黑暗时空的初衷。
我犹豫着问还是不问。如果那是他的痛苦他的伤痕,我会揭得不安心。盘算
着盘算着,我居然说起自己的故事。
当然我“编”了故事,此刻与生活无关。在我阴暗潮湿的不见天日的房子,
只有我和男孩的时候。他是我的初恋。我爱过他,可能现在还以另一种心情爱着。
为了把他从两个我不认识的女孩的情感泥潭里拉出来,“编”点故事并不算过分。
我说的,基本还是事实,只是比事实凄美点,温柔点,浪漫点。
他是我的初恋,我不能把自己形容得太狼狈了,因为他也许会难过。
而这天他来,是为了让我开解他。帮他从两个女孩的纠葛中出来。
男孩是多情而感性的,我早就知道。只想不到几年过去,他依然不变。
重遇的第一次会面的后来,我已经不想再说什么了。
男孩说他深深地伤害了两个女孩中的第一个,说自己卑鄙贱格并怀疑自己还
是不是人。并且我看见他落泪了。
他的无声的泪,让我心头一震。突然想起很久很久以前那个有着不相称的好
阳光的圣诞节。
尽管已经遥远,并且分开是出于相互的真实的无奈,但伤害一定存在。他曾
经为那次伤害内疚吗?而受过伤的人,怎么可能不遗余力地安慰伤害过自己的人?
我是不是,活得太不真实了?
有一个人,在记忆中是不知道谁伤害了谁的。
他给我的第一印象很深刻,但一定不是因为爱。
在学校老乡的小聚会上,黑夜里穿了一身黑的男人,谈吐间自负得自卑,并
且说话喜欢绕圈子,不让人容易地弄清话语的意图,顾弄悬虚。
他自以为坚强,但其实脆弱。我那时候母爱泛滥,喜欢跟他呆在一起。被人
误解也不在乎,因为知道自己一定不会爱这种性格的人。
有一种感情只如游戏。感情中人都清楚自己的角色与舞台位置,并在各自的
角色中收放自如。
我们常常在一起。他也喜欢读书,但与我那时侯喜欢读书的原因不同。他也
对身边的风花雪月视若无睹,这也如我们的读书一样存在着质的分歧。
那时候我就知道他穷。我常常笑着四处借钱,就因为把自己的钱借了给他。
他拿借来的钱炒股,居然可以勉强赚到维持面子的生活费。他的自负也有道理,
正如他同样有道理的自卑。
穷是怎样一种感觉?当一个穷人与一个富人有感情纠葛,并且两个人都很自
尊,会演出什么样的故事?
朱门对朱门,木门对木门。门要当户既然能成为千年古训,一定有其存在的
理由。
我几个月不坐那个人的车,便忘了怎么开车门。
当他一边告诉我门要怎么开,并伸手准备帮忙的时候,虽然我终于及时地开
了门下了车,但那种语言描述不了的尴尬与难堪,直到又过了几个月的今天,依
然惊心。
初恋的时候,我们不懂得贫贱富贵。
但初恋往往以失败告终。
一个富有的男孩,差点没改变我的命运。现在我这样想,那时候也没在意。
舞蹈课的时候,他握着我的手一直在颤抖。手心是湿湿冰冰的汗,也不抬头
看我。
那季节学校里已经满眼毛衣。
他只邀我作过一次舞伴,没有第二次。
最初我以为他是那种胆小谨慎的人,后来才知道他其实风趣幽默。只有一段
日子,只有我才以为,他蠢蠢的木木的不会说话。
当然,我错了。第一年回家过春节,年初一接到他的长途,说是刚起床打的
第一个贺年电话。我却叮嘱他别忘了给谁谁谁打电话。
凡与“第一”有关的人和事和物都不自觉地被我忽略着。这是初恋终结的后
遗症,持续了相当长一段时间。
毕业时最后一次一同回家,火车驮着在一千六百八十三公里的轨道上爬行。
他照顾我。
晚上车厢里人挤,并且因为心事重重,大家都没睡欲。于是聊天。聊过去的
日子的人和事。
因为是回忆,一切听起来都很美。
他其实能说会道,学着相关的人的口吻说着相关的笑话,火车开时把大家的
眼泪笑干,夜里又把大家笑累。最后剩下我睡不着,他也说没睡欲。于是我们开
始回忆。回忆过往的人和事带来的种种感受,或者开心甜蜜或者痛苦无奈,但一
定真实。
回忆如流水般行进着。当我说到大学三年级才开始的恋爱,他死死盯着我,
仿佛我干着什么对不起他的事。
他惋惜地小声叫了出来:“刚进学校那段日子,我问过你有没有男朋友,你
说有的。”
“你问的时候应该是有的。但天各一方,本来也淡了,没多久就分了。接下
来就不想再谈感情的事。如果那时候还说有,应该是不想给自己添麻烦的计策。”
我淡淡地说。
他竟笑了,说:“就因为你说有男朋友了,我才会追现在的女朋友。”
“这是我的幸运,还是不幸?”他又说。
在他的父母的协助下,他和女朋友将双双落户南方的繁华都市。大一时大家
就已经在说他们登对,但直到大二,他们才正式确定关系,至今。他也说任何感
情都不能打保票,但既然克服困难开始了,就应该努力维持。
既然在回忆,基本可以百无禁忌。所以他问:“如果那时我真的追你,你会
给我机会吗?”
既然已经回不去了,何必还作这些无聊的假设?
大二刚开学,我病了。他送了很多药过来,还有他的家乡特产。
我们是老乡,感情自然更好、更亲热一点。我以为仅仅如此而已。
以前不在意的人和事,回忆起来也有麻烦。具体的事记不起多少了,更别说
细节。但他四年一直尽可能地照顾我,这点毋庸置疑。
记忆的起初,我们也常常像那天在火车上那样聊天,有时白天有时黑夜。所
以我知道他中学与女朋友的感情纠缠。知道他成长时的困惑苦恼。知道他怎样挣
扎着考了这间学校。知道他怎样伤神费心地斩着少年的情丝。
我们最后一次长谈,开始于教学楼外面的偶遇。他落在同行的几个人后面,
陪我慢慢地走,问我病好了没有,最近过得怎样。
后来他突然说:“你急着回宿舍吗?聊聊天吧?我们很久没聊天了。”
他一直都说我们很相似的,各方面都有共同点。那天也不例外。他还说了对
现在的女朋友的感受,并问我的意见。我当然说鼓励他的话。那的确是个好女孩。
他肯定问了我的事,各种与我有关的事。我肯定不会把自己心里的话都说出
来。我一定保留着事实,只说感想,就像我现在还常常干的那样。
记忆在进行的时候没被在意,所以回忆模模糊糊的。但我能清楚复述他说过
的一句话:“千万不要同居。这对女孩绝对是件吃亏的事,你别吃这个亏。”
我不介意与异性住在一起。从前就不介意。住在一起,他们可以帮我解决很
多生活问题,比如换煤气,比如出了问题的电器。
住在一起不等于同居。
那时候,他太紧张了。紧张得近乎失态。
现在,还有什么人的什么事,值得另一个人如此紧张?
再寂寞难耐,也绝不和自己不爱的人做爱。
但如果你爱的人不爱你,——永远也不爱你了呢?
星期四黄昏,男孩从城市的郊区回来,特意打电话问我吃饭了没有,说要请
我吃饭。
我接电话时正在吃饭。但我想见他。
确切地说我想见人,任何一个还对我表示友好的人。
我撒谎。但说好了晚饭是我请他。他入不敷出。才拿了一个月的工资,一千
元刚刚出头,只够交手机费。
他说绝不会再对两个女孩中的第二个重复那些伤害第一个女孩的说话了,虽
然他也不能肯定自己今后只爱这第二个女孩。
这种说法听起来已经矛盾。但矛盾存在,关键时刻也能被克服,或者说是忽
略。
男孩在我面前铺开了异地恋的真实的辛苦。
每到周末,他便会在两个城市间穿梭。为了可以陪第二个女孩两天三夜,小
周末匆匆离开;星期一清晨六点半坐车跨着两个城市的时空,回来开始新的工作
日的工作。就算维持着这样有规律的小聚,不能相聚的工作日,每天晚上还要打
电话。我曾在送他坐车的公共汽车站,看他和她说了二十分钟的电话。
那是午夜时分,城市的风有点清有点凉。我前所未有地讨厌自己的孤独。
男孩说他晚上睡觉也不关手机,方便她随时找到他。
男孩说有一次她来看他,他送她去长途汽车站,结果买了两张票。
星期四的晚上,我无意识地拿起男孩烟盒的最后一根烟。
男孩说抽最后一根烟的感受跟之前的十九根很不一样。所以他特别珍惜这最
后一根。
拿起最后一根烟时,完全无意识。只因为听了男孩的说话,才决定扣下这最
后一根烟。
烟盒里的十九根和最后一根,对我而言没有特别意义。只是突然生出破坏他
的美好的冲动。
很强烈的破坏欲。破坏别人心中一切的百分百。
男孩来看我,也是出自爱。像儿时爱不释手的一件玩具,已经彻头彻尾成为
过去,被放在尘封的储物室里,突然有一天不知怎么出现在视线里,你发觉你仍
然爱它。虽然你已经有了其它更称心的玩具,或者早已不碰玩具了。
爱的事实不存在了,爱的感觉一定不会马上消失。
穷是怎样一种感觉?
那些日子会过去,就因为被“穷”追赶着。
一直不工作,长时间没有收入,“穷”的感觉要多强烈就能有多强烈。
你用什么衡量一个人贫穷还是富有?知识?经历?还是感情?
提醒你,这是个物质社会。物欲横流。
我的母亲说,没必要为钱卖命,但也不能没有钱。在这个社会,人没钱往往
会失志。
一个人的钱应该能维持自己的体面,使自己不至于在人前先有了失志的坏感
觉。我深得母亲真传。我不是十分坚强的人,自信还需要志气维持。存折的钱到
了底线,就应该重新工作,不管愿不愿意。
这间公司有着“百分百”的名字。后来我才把种种巧合联系起来。
一边面试,一边张罗着搬家。有些日子正在结束,另一些日子就会不自觉地
试图开始。复试那天,我看着那个衣冠不整的大男孩忍俊不禁,有点失态。
大男孩也在等复试。他看着我,奇怪地问:“我哪里不对吗?能告诉我你笑
什么吗?”
我仍然只是笑,莫名其妙地笑。当大男孩开始对我说话,说真的,我愿意让
自己重新开始。
重新开始的时候不说爱情。只是为了正在拼命要摆脱的曾经有过的孤寂。
新的工作、新的家、新的感情、新的伴侣。百分百的爱情,就永远留在记忆
里。
一看见他就想笑,冥冥中一定有些什么是不能解释的。不能解释的往往最有
存在的理由。他会是个不错的伴侣,有身材,有样貌,能来复试至少证明他不会
太平庸。
离开之前,我在手机里记下他的传呼。那时候也开始犹豫,因为隐约意识到,
这又是一个“穷人”。
穷是很坏的感觉。暴力、抢斗、罪恶等等,都站在穷的基石上。如果不幸生
为物质社会的穷人,注定要费更多周折才能使自己的身心健康地成长。稍不小心,
自以为建立的自信却是自负,并暗藏着自卑的阴影。
我厌倦穷人的爱情。
一个穷男人与一个富女人有了感情纠葛,而两个人都很自尊,如果故事开始,
哪怕只抱着开始一场游戏的心态,彼此伤害还将贯穿全程。不了了之是必然的结
局。
在大学念书的时候,花着家里的钱,也没有奢侈嗜好需要很多的钱来维持。
父亲那样疼爱我,总担心女儿没有足够的使用维持在大城市念书的体面,所以我
是“富人”。
在借钱给他之前,我也常借钱给别人。只是不会像对他那样,索性把存折交
出去,说:每学年初取多少走,学年末就存多少回来。
他把整数的钱转移到证券市场的帐户上,只剩零头。
他说:“你每个月要生活费就来找我,当是借钱的报酬。而所借的钱,一定
整数奉还。”
听起来像一笔交易,也不损害道德。
我没想把他的话当回事。断没有理由找他要生活费。那时候养我的人是父亲,
没有再被其他人养的资格了。姑且不说资格,有生之年,我不会容许自己被父亲
以外的人再养着。
只是为了帮助,我不会让自己的钱与他的钱搞不清爽。于是我笑着说:“有
时候生活不只是需要生活费。反正钱你先用着吧,学期末还一部分,下学期末再
还剩下的。”
但当我按照约定去找他还钱的时候,他的表情却异常难看,仿佛受着严重的
伤害。他问我是不是急着用钱。
我说:“也不是。不过学期结束了,借别人的生活费总要还吧。我们说好的。”
他的脸板起来,仿佛男人看着不贞的女人。他说:“我早叫你来找我要生活
费了,我又不是不肯给你,是你自己不要嘛!”
为什么要找你要生活费?
你给,我就一定要接受吗?
我盯着他,但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不是因为自己错了而无道理可说。是觉得实在已没有再说道理的必要。
对牛弹琴不算太过分,那过程中你自己本身也是听众,大可孤芳自赏。与牛
论理才是徒劳。论理至少先要对方明白自己的道理,牛怎么听得明白你的道理?
还是避免它牛性大发,用角攻击你吧。
我坚持要回属于自己的钱,说话的语气也更加坚决。
这以后很久也见不到他的面。我们开始生疏,偶尔碰上也只是客气一下。学
期结束时,他托熟人拿了借款总额的一半来给我。再一个学期,他亲自来了。
他很客气地把钱给我,不无抱歉地说:“股票正跌着。”
我勉强笑笑,表示对他的同情。也许还有遗憾。他的眼角瞥了我两下,继续
说:“可为了按时还钱,还是出手了。”
我依然只是笑笑,云淡风清地说了一句:“涨跌是股市常情。”
“你不要这样吧?”他说。
“我怎么样了?”我也说。
他没趣地离开了。
钱他是赚过的。也许是没有资本积累的意识,又也许面子太重要了,总之他
没把钱存起来。都花在请人吃饭上了。他在学校那圈子的朋友中出手阔绰。他潇
洒地说钱财乃身外物。而因为我是债主,知道他的贫穷背景,所以也就知道了他
只是用阔绰的出手来扫荡内心因贫穷而生的自卑。
后来他还常常找我,依然向我诉说他贫穷的苦恼。依然说只有我最了解他。
依然用很暧昧的眼光注视我。
我决定结束所有与他相关的游戏。通常只笑笑,说着不咸不淡的安慰的话。
在后来波澜不惊的日子里,他渐渐消失了。
遇见那个人的时候我满怀自信。后来看见他的进口私家车,我已经预感到自
己要输了。
你相信宿命吗?当遇上更富的人,我便成为穷人。而在生活中,角色转换实
在是司空见惯的事。
后来,我以为自己其实是不穷也不富的人。所以在众生的穷人或富人中,永
远找不到归属感。
初次见面时,男孩在我面前为两个女孩中的第一个流泪。他终于从内疚和悲
伤中走出来了。再见面时男孩说,现在他的生活目标很简单,就是赚钱存钱,娶
第二个女孩。
我说你能肯定自己会爱她一辈子吗?
他很诚实地回答:“不能。但我一定不可以再伤害她。我不会让同样的伤害
再次上演!”
我说:“如果有一天你不爱她了,你也娶她吗?”
男孩陷入了沉默,久久才说:“不,我不会再让自己犯同样的错误!”
他的话始终矛盾。
矛盾导致两难。
两难是痛苦的。
本来还想告诉他,两个女孩中的第一个,事实上不是他伤害的第一个女孩
(我才是呀!)。既然伤害了第一个,也伤害了第二个,说不再伤害谁其实已没
有了他原以为的那种意义。
如此,他也不必对两个女孩中的第二个那么负责任的!
但想到他潜意识里或许也有正竭力逃避的痛苦,我终于还是什么也没说。
总认为,男孩曾经伤悲地落泪,并非因为伤害了某个人。而是为了那不知怎
么就不能永恒了的爱情。
“去酒吧聊聊天吧!”大男孩晚上九点十五分在电话里这样说。
在去与不去之间,我犹豫了半秒钟。然后说已经不跟陌生人上酒吧了,尤其
是这个城市的酒吧。
那是一种发酵情欲的场所。
寂寞难耐也不和自己不爱的人做爱。这是至今仍苦苦坚持的原则。
“出来吧,一个人在家里多闷,多寂寞呀!”大男孩还怂恿我。
“好吧。”我终于说,“你有钱吗?”
“没有。”他说,“我以为你会请我。”下午他才看见我潇洒地用着市场上
不怎么掉价的手机。
“我也没有钱了。”我说。
“开玩笑吧?”他说。
“否则我也不会去应聘。”我依然平静地说,“既然大家都没有钱,还是回
家吧。在家里也挺舒服的,赚钱是那么不容易的一件事,不该随便乱花的。”
“不会,赚钱也很容易的。”他却说,“我明天去找朋友,向他们讨点活。
马上就可以有钱了。”
“那好,等你明天赚到钱了,再来约我去酒吧。”我这样说着,挂了电话。
这就是穷人的“爱情”,泡吧也是纸上谈兵。
假如将来真有一天耐不住了,也应该找个有钱人,先去西餐厅酝酿情调,再
坐小车去高消费的宾馆。爱情没有的时候,谈情说爱至少要满足虚荣心才好。
这与富人谈情说爱的过程中,我将学着彻底鄙视有钱人,继而彻底鄙视有钱
人的爱情。
搬家的时候,家当其实不多。朋友建议说:找个男同胞来帮帮忙,打个的就
好了,省钱。
但,我还是决定雇人来搬东西。虽然才去上班,一个月以后才能领工资,并
且工资也不怎么高。
我是这城市的新客,交情厚的老朋友都不在身边。搬家这么私人的事,普通
异性朋友是不应该被叫来帮忙的。
之前一次搬家,我找过那个人。那人有车。
那个人说:“你有事情我一定会帮忙的。”
那个人帮我把东西抬进车后厢,到达目的地后再把它们抬出来。看着那斯文
纤细的背影,突然发觉这可能是他有生以来干过的最重的活!
那个人,怎么背负得了沉重的我和日久堆积的爱?
怀念美妙的“同学”称谓。
只因为大家在同一间教室求学,情义就有了生存与成长的空间。
人与人之间,情与情之间,相对简单。相对纯洁。因为不涉及生存问题,所
有事情只要自己喜欢就行。
很长一段日子脑子里长满舒服的草。微风轻吹,群草婆娑,相互依偎,似乎
永远是上海的五月天。我枕着脑子里蓬郁的草,沉睡着看云淡风清。
十多年的求学生涯,什么角色都经历过。从最好的到最差的,以及不好不差
的。再有的,只是耳边响着的别人的吆喝。
那些为考试而作功课的年代已经过去,我开始为自己喜欢的功课付出。奖学
金失去了,但我意外地见证了只要用心付出,会收获心的回报。
教逻辑的老师,是系里面唯一一个真心喜欢我的老师。
“你是个爱思考的学生。”他评价着我。布满青春期留下的沟沟壑壑的脸,
大多数时候平静得像弱智,这时候却挂着宽慰的笑容,仿佛我的思考能使他得到
永生。
有时候很想回忆自己曾做过的令他得益的事,但是没有。除了比较喜欢他教
的逻辑学和体育经济学。大家形容我上这两门课的神情,眼珠子一动不动地注视
着他,仿佛站在讲台上的是心仪了千年的恋人。
那个人,一定是我心仪了千年的恋人。否则,就不会有那样的专注。
我曾情不自禁地盯着那个人的一举一动。甚至连他奇怪的回望,也没能打断
我的注视。
这个我心仪了千年的恋人,出现得似乎晚了,又似乎早了。反正是在不适宜
的时候。我已经决定放弃爱情,但又未能实现超脱。左右脑半球生出不同的思路,
就像不穷不富的人活在穷人与富人之间,寻不回来的路,也找不到去的方向。
既然已经等了千年,还有什么重要的呢?
除了永恒!
但,他是富人。我是穷人。
我不相信他会爱我永远。更不相信自己能令他爱我到永远。
确切地说,我无法相信还有永远的爱情!
初恋后的恋爱,开始与结束也没有什么好说。
大概是有个好奇心还重的人,看见了一片在他眼里或者不是上海五月天的草
地。他踩着泥泞走进来,发现枕着草地看云淡风清的我。他在我身旁躺下,说:
你,正是我寻找了很久的志同道合的女孩。
恋爱由这句话开始,也由这句话结束。那时我闲看云淡风清太久,渐渐也厌
倦了,便对他说或许吧。后来才发觉,自己那时候根本没有志向。志同道合是假
的,自己骗了自己。
分手理由简单得简直俗气。
——我是好的,你也是好的。但你不是我等的爱。所以我也不会是你要的人。
虽然你已经要了我。
分手吧。
性的初体验,事后是莫名的厌倦。很想弄清楚是本身的冷淡,还是对所谓的
男朋友根本说不上爱。或者也爱了,但并未深到可以忘我。
再试,依然。
还试,决定分手。
自己标榜自己: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啊。
因为是玉,所以不担心没有人把目光投向我。
但这是一块有故事的玉啊,发放着异样的光彩。玉的灵气与故事共存,已不
是随便一个人就能佩戴,哪怕看起来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因为灵气与故事融为一体,看起来便透着邪气!可是,不要怕啊,如果你是
个正气并且有爱心的人,就一定能感化我。
我是玉啊。我的本质还是那么的好。碎裂的痕迹,难道不可以变成我独一无
二的价值所在呢?
大男孩记着我的电话。手机常常在夜间响起,说走了很远很远的路,想找人
聊天。
我知道这种心情,那是以前的事。我想找那个人聊天的时候,就拨通他的电
话,听他叫唤的声音。那个人的声音刺激着我。为了这动听的声音,我一直努力
着不在孤独中以堕落换快乐。
这是我在不透光,并且有不知名的小虫子满眼乱窜的小房子里过的最后一夜。
大男孩像突然闯进来的昆虫。虽然体谅他的心情,但也不自觉地只想早早结束无
聊的对话。
他说明天就要开始为赚钱上班了,所以不想睡觉,很想找人聊天。
我说既然明天要上班了,今天晚上应该早点睡觉,养精蓄锐迎接新一天的。
他还是说不想睡觉,死赖着不挂电话,一个劲地说着为了赚钱怎样作着牺牲,
又问我现在是不是腰缠万贯。我的语气越来越冷淡。后来他终于说:说吧,你觉
得自己值多少钱。我努力赚钱,就是为了把你买下来。
——这是我听过的最最蹩脚的情话。
我冷笑两声,再冷冷地说:“一个人的价值是用自己的心来衡量的。价值在
心里。心怎么能用钱来衡量。”
终于,心安理得地把电话挂了。
这是我那些孤独的日子的最后一夜。
百份百的爱情,在记忆里。
记忆是再现。任何再现都不可能完全真实。
真实与再现的间隙,给百份百的爱情留了生存的空间。
那间潮湿的,不知名虫子满天飞的,我在那里埋葬了心仪千年的恋人的房子,
渐渐也要成为百份百完美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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