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新事简辑
作者:逸鸿
这是两个老同学之间发生的事。
一天夜里,某保险公司的总经理驾车突然光临一位老同学家里。老同学受宠若
惊,以礼相待端上香茶一杯。未料到,三句话未说完,那总经理忽然眼睛发直,目
露凶光,大喝一声:“谁是第四者,你给我交出来!”那神情颇象当年日本皇军审
问武工队员,更象文革中的专案组人员突袭“走资派”。老同学丈二和尚摸不着头
脑,不知总经理为何一反平日貌似谦恭的常态,偶尔露出真容。少顷,恍然大悟。
不久前,这位老同学在给一位同学的私人信件中,谈到一篇小说的构思,着重
分析了当一个家庭的“第四者”出现时,“第三者”可能产生的心态。虽然笔锋犀
利,鞭辟入里,但也透着诚恳和同情,就象医生对肌体上的疮疾,既须开刀也要上
药。对一个较为普遍的社会现象及相关人们的心态,何尝不是如此待之。不知怎的,
总经理大人得知了其信件的内容,不知何故,他对这小说表现出强烈的兴趣和高度
的敏感,只是表达方式有些奇怪,色厉内荏,似乎有一些儿心虚。
想到这里,老同学变诧异为微笑,道:小说还未完成,哪里交得出第四者?总
经理本不想善罢甘休, 猛然自觉失言, 专对“第四者”刨根问底,岂不是默认了
“第三者”么。面目狰狞倒暴露了内心的紧张。如果空穴来风本当一笑置之,哪来
那么大的肝火?不由不使人担心,是否无意碰到了他的痛处。更为有趣的是,对一
篇尚未成型的小说兴师问罪,岂非此地无银三百两?他盼望着别人也树起一块牌子,
上书“隔壁阿二不曾偷”。结果他失算了。老同学差一点儿就要告诉他,“第四者”
的姓名,或是晴雯,或是秋香,或是傻大姐。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没有道理自然行之不远。终于,总经理“绵条”了,他
神色黯然地说:我要离婚。老婆是无辜的。我愿尽其所有满足她的要求,好说好散。
闹到法庭都没有好处。其实我一文不名、、、云云。老同学见状竟有些可怜他了。
总经理突然说:你不要管我的事,不要干涉我离婚好吗?老同学大觉好笑,道:你
想离婚关我屁事?总经理说:不管怎样,你不要给人出点子。老同学笑道:你放心,
我不会管你的事。总经理如获至宝,连声道:这是承诺,承诺。踏着这道“台阶”,
总经理先生总算可以走出别人的家门。
他的老同学静下心来,在书架里翻找着心理学和有关医疗手册,却仍然没有弄
明白这属于一种什么病态,只是想可能总经理应酬繁杂,过度地透支了自己的健康。
三十年前,他们曾说过“雁过留声,人过留名”的豪言壮语,在人生的旅途上,有
人留下了深刻的思想,如大师鲁迅,有人留下了人们称道的善举,如好人雷锋,还
有人却留下了一些不光彩的行为,不提也罢,免得又会闹出“难道我是硫化铜,而
不是真金”的笑话来。
亦凡公益图书馆(shuku.net)
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