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妙的另一种选择 作者:逸鸿 据报载,把婚外恋定为非法行为的婚姻修正案受到一些人们的强烈反对,这些 人们的理由是:人类的感情是复杂的,个人应该能够作出另外一种选择。一位朋友 闻之,不禁拍掌叫好:哈,这陈世美的错案终于可以在二十世纪末、二十一世纪初 翻过来了,那黑老包毕竟有历史局限性,也有办错案的时候。不仅如此,潘金莲的 名誉也应该得到彻底恢复,那武大郎、武松哥俩不过是可怜虫和暴徒,西门庆才是 潇洒风流的当代英雄。嘿,有案不翻非君子。 法律和道德虽然有着天然的联系,但毕竟是两个不同的范畴。朋友又放厥词道: 如果婚外恋不属非法行为,那么与第三者往来就是合法的了,但总有些尴尬吧。那 还不如规定,每个男人可以娶两个老婆,只是不必有“夫人”和“如夫人”之分, 以示平等。这不就可以避免婚内婚外的问题了吗。考虑到妇女地位与男子同等,那 么每个女子也可以拥有两个丈夫,当然也不必分“大丈夫”“二丈夫”,以免引出 纠纷。放开才能搞活嘛。 这朋友大概说的是具有讽刺意味的反话,姑且不论。不过,倒确是有人对“西 方的”婚恋道德观念羡慕不已,认为那才是一种自由。我不知道这是否是从“性解 放”“杯水主义”等观点一度泛滥所造成的影响,只是觉得西方对于婚恋感情方面 并不象有些人们看得那样随便。中国古代有梁山伯和祝英台的故事,西方有罗密欧 和朱丽叶的故事。在电影巨片《泰坦尼克号》中杰克和露丝的情意也是感人至深的, 看不出那主人翁随时想作出“另一种选择”。现在人们表示赞赏的“金婚银婚”之 说也是来自西方。其实不论东方还是西方,人类两性间的高尚感情都是共同的。最 为特别的是,西方的婚礼显得格外神圣,除了问情侣们愿嫁和愿娶的问题外,还特 别要问一句“当他(她)遭受灾难、贫穷、疾病的时候,你还能与他(她)相伴吗?” 当得到肯定答复后,才能交换戒指,完成结婚仪式。倘是这种仪式移植到中国来, 恐怕在问话中得加上这样一句为妥:“当你升官、发财、地位或环境发生变化的时 候,还愿意和她为伴吗?”一些中国人在艰苦的情况下,倒容易相处,然而,“一 阔脸就变”,先预防点好。 前段时间,美国总统克林顿因自身不检点的绯闻,搞得满世界沸沸扬扬,这里 面虽然不乏政治的因素,但也可看出美国无论怎样自由开放,在两性道德上也不是 毫无约束的。现在有些人无非是为了满足那么一点可怜的欲望,甚至不惜搬出“人 本主义”的学说为之辩护,这可能连当年人本主义的大师们都始料不及的。鲁迅在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就看穿了某些人的心思,在一首讽刺诗里直通通说出了他们想说 而不敢说的话:“自由结婚放洋屁,最好娶第十一、十二个姨太太”。这些人当然 包括可以成为当代英雄的西门庆、陈世美之类了,他们都期待着进行美妙的另一种 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