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分手是痛苦的,但分手在很多时候都是为了幸福。本想简单的写出这个道理, 我的笔却不听使唤,非要详尽的把我生命中经历、眼见、耳闻的三段关于分手关于 幸福的故事写完不可。 金玉良缘 金玉良缘这四个字里含着我们两人的姓氏,即便分手了,依然感谢生命赐予给 我们的这份缘。 8年前,我独自踏上北上的火车,提着大包小裹的行李。为了避免和父母车上 车下告别的场面,我自己进站上车,找了座位,不时摸摸内衣兜里缝好的学费,不 时盯盯那几个没人稀罕偷的破箱子,上大学,我打算开始吃苦,死活不坐卧铺,结 果一夜被冻感冒,等我熬了20小时的硬座到了大学所在的城市,花季少女的形象 已经变的灰头土脸没法看了,一边拖箱子,一边拿手抹着鼻涕,头发蓬乱,双目无 神。一出站就看到学校派来迎接新生的队伍,我像看到亲人一样的扑过去,着急忙 慌的拿出录取通知单自我介绍,有个声音对我说:“我们是一个系的。”良后来说 他对我是一见钟情,我至今也不相信,那天的我又脏又傻。 我和良不仅在一个系,还在一个班,专业教室里我们是老师指定的同桌。他是 我们那届的状元,比我的分数高出150,考取清华易如反掌,而他却把所有的志 愿都报在家乡,对此解释为:“为了离父母近,好孝顺他们。”我对此非常不解, 假如考上更好的大学,以后有更大的出息,不是能更好的孝顺父母吗?他说:“孝 顺父母,只争朝夕,父母不需要我用钱和出息来孝顺,只要我尽心。”他的这番话 听的我很感动。 我考上大学时老爸说了句:“谈恋爱去吧!”十几年的苦读,终于到了自由的 乐土,我何尝不想快快知道什么是爱的滋味?大学聚集的城市里一般都有这样的几 段话:“X大的女生,X大的汉,X大的流氓满街窜,X大的女生一回头吓的男生 全跳楼。”我所在的大学属于顺口溜的第二条,‘色香味’俱全的男生怎么那么多 啊?!我的同桌良也算一号,但我没打他的主意,在我看来,只有无能的兔子才吃 窝边草,开学后的一个月,我在文学社、学生会、舞蹈团结识了两位数的有待发展 对象。从高中开始,我便发现自己具有很好的社交能力,不需要夸夸其谈也不需要 低俗的献媚,简单的交流微笑就可以为我赢得许多朋友或是追求者。那时自信没有 我得不到的,只有我不想得到的。 我参加的模特队在新生文艺汇演中拿了一等奖,可惜特等奖被别人拿走了,他 就是我的同桌,他在台上吹萨克斯风的时候我还在后台换衣服,据说他随意的舞动 身体吹奏美妙的音乐让台下的男生吹匪哨女生尖叫。直到这时我才开始注意自己窝 边的这个人。 那个城市的冬天来的很早,十月末就下了场不小的雪。我和几个来自香港的学 生一起在学地上撒野,我是在北方长大的,但他们初次见到雪的激动感染了我,我 们把脸埋在雪里,忽然抬头,像圣诞老人般滑稽。良不知何时走到我身后,提着一 个装乐器的大箱子,他问:“现在想听吗?”自从那次我错过他的演出,就一直磨 他给我来个独奏音乐会,他果真又把萨克斯从家里背来,在那个冬天第一场雪的来 临之际站在洁白的世界里,他问:“可以开始了吗?”我们的故事也就这样开始了。 我自小喜好音乐,却阴差阳错的学了美术,但心理总有那么一方世界是为音乐 保留的,哪怕自己唱歌跑调哪怕一样乐器也不会,我依然会被贝多芬的乐曲轻易打 动,会在流浪艺人的杯盘里放进我仅有的钱,会在交响乐无人欣赏时穿着校服坐在 前排仔细聆听,一丝不苟的鼓掌。但我爱上良并不只是因为他的音乐,音乐只是他 走进我心里的一块敲门砖。我不认识柏拉图,听说他的理论是形而上的,认为只有 思想才是真实的,而我们眼见的手摸的都是虚 幻的,以至于恋爱在他眼里也应该是精神的,拒绝肉体的。我对良的爱却有很 大一部分来自肉体的吸引,最初,这种吸引要比音乐要比崇高的人格更加让我着迷。 听说过很多关于女人体香的报道,有人说美女大多有体香,还有人说把茶叶放 在处女如花蕾般含苞待放的胸部会增加茶香。而我第一次嗅到体香却是在良的脖颈 附近,不同于任何一款香水的味道,那么自然,那么神秘,或许那就是传说中的男 人味。恨不得把这种味道装进瓶子里,像鼻烟壶那样的装置,或是氧气罐头,总之, 那种味道让我朝思暮想。 张爱玲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中说:“男子憧憬一个女子身体的时候,就关心 到她的灵魂,自己骗自己说是爱上了她的灵魂。惟有占有了她的身体后才能忘记她 的灵魂。”我最先爱上的是他的体香,接下来爱上了他的长腿和宽肩,最后才是爱 上了他的灵魂,也就彻底的爱上了他。 良入选到校足球队,踢前锋的位置,大冬天只穿短裤背心上阵,我和几个‘球 队家属’坐在看台忍受冷风的蹂躏,不无担心的自言自语:“会不会冻感冒?”旁 边的女生说:“别人会,良也不会,他穿着毛裤呢。”我这才发现他的腿毛可以辫 小辫了。回到班里我对他说:“你有返祖现象。”他马上意识到我在说什么,脸红 了一下,故作镇定的笑,又坏坏的问了句:“喜欢吗?”这下脸红的是我。那段时 间我总在研究他的身体,他伸出的手指细长白皙,他的手臂长满只有通过锻炼才有 的肌肉,他多毛的腿,三角形的后背还有结实上翘的臀部,有时我甚至幻想那些我 看不到的部位,伴着莫名的冲动。这和我在高中时的初恋不同,那时有的只是喜欢 的心情,而此时,我幻想的多为儿童不宜的情节。并没有因此觉得自己肮脏,而是 欣喜自己长大了,不再惧怕男女的肉体之爱,充满了对此的美好幻想。此时的良, 只是我幻想的对象,就像男人幻想梦露,女人幻想小贝,思恋一个人的肉体未必是 爱情,我深刻的知道这一点,因此那时的良只是我眼里的一个性感男人,并非我的 爱人。 我马虎邋遢的出名,作为一名设计系的学生,遇到我这样的同桌是件倒霉的事。 良绘制了两个星期的作业被我不小心裁了一刀,他得知后一个劲的安慰我:“我早 就看它不顺眼了,一直没下了决心毁,算你帮我一忙了!”那幅作业是他一笔一笔 趴在上面画了两个星期的,像印刷的效果一样,多少同学都过来取经,结果就被我 这一刀裁下,像是我嫉妒的故意之举。接下来的一个月我还是老犯错误,把颜料泼 在他的素描上,把水粉抹到他的衣服上,把水倒到他球鞋里…他被我害的经常早晨 5点起床晚上10点离班,在教室赶被我毁掉的作业,即便这样,他也从无怨言。 每次都是先来安慰我,然后自己补救。那种善解人意的微笑像严寒里的骄阳。不仅 对我如此,他对身边的每一个人都那么宽容,那种温柔透露出阳刚和涵养,女生私 下里议论说:谁嫁给他一定会成为非常幸福的妻子。 开学不久,我便找到一份工作,在一家快餐店做小时工,每天放学赶到,晚上 10点下班,一天可以赚12元钱。下班时已经没有公车,只能一个人在冰天雪地 里顶着冷风往回骑一辆二手的破自行车,时常感觉有人跟踪我,于是加快速度,到 宿舍时已经吓出一身冷汗。在北京或南方的人很难想象到那个城市的冬天,寒冷逼 迫我把美丽放在最后,穿的像一只企鹅,这样的装扮,怎么会引起歹徒的兴趣?无 论是劫财还是劫色都不该轮到我。 有天感觉跟踪我的那个人已经离我很近了,一加速不小心骑到路边的冰面上, 这一跤把头摔出鸡蛋大小的包。我咧开大嘴哭嚎时良已经出现在我面前,他一边拦 出租车送我去医院,一边逗我说:“你哭的时候嘴张的好大,我看到你的虫牙了!” 自从我在快餐店打工以来,他一直悄悄接我,保护我。那天我们到医院挂了急诊, 医生把我们当成情侣,一个劲埋怨他没有保护好我,他也一个劲道歉,细长的手指 轻轻捂着我头上的大包。他为我交了那天所有的诊疗费,我们也一直牵着手,只是 四目一直没有相对,似乎都在回避着对方的眼睛。出事的那天晚上,他太着急,忘 记锁他的漂亮山地车。他笑着说:“哪个哥们把我的车借走了?也不说一声。你明 天开始不许这么晚出去打工。”沉默片刻他很严肃的说:“我不放心。” 我继续着丰富的业余生活,优秀的男生满目皆是。只是我不再为他们的存在感 到兴奋,不知从何时开始,我已经变成渴望吃窝边草的兔子。从来没发现自己竟是 如此专一的一个人,除了良,谁也提不起我的兴趣,我为他一点点的成就感到莫大 骄傲,他在球场上进球后的欢呼隔着八丈远我都能听到,那时的心跳是——咚!咚! 咚!我知道,我不只爱着他的肉体,更深深爱上了他的灵魂。对他的评价不想用形 容词,只想用一个名词——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