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安思危(2)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上述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为核心的“东突”恐怖势力
在境内外制造了一起又一起暴力事件,严重危害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据不完全统计,自1991~2001 年,“东突”恐怖势力仅在新疆就制造了至少200 起
恐怖暴力事件,造成160 人丧生,440 人受伤。其中仅1997年2 月5 日制造的“伊
犁事件”,就造成9 人死亡,200 多人受伤。同年2 月25日18时30分发生在自治区
首府乌鲁木齐的3 辆公共汽车同时爆炸的系列爆炸案,又造成了9 人死亡、58人受
伤。
尽管“东突”恐怖组织及其对国家安全的侵害已经客观存在,但是,多数国内
外反恐问题专家都认为中国的恐怖主义还处于相当初级阶段,他们没有成熟的政治
纲领,没有可供其发展的空间,而且这些恐怖分子出没的国家都明令限制其存在。
“9 ·11”事件发生后,由于反恐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中国又与中亚国家共同签
署了《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从而使“东突”分子陷入
一片喊打声中。这就是说,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东突”分子不可能对我国的
安全构成根本性威胁。但是,从“东突”恐怖分子活动的情况看,他们虽然起步较
晚,起点却很高。现在,他们已经基本具备了与国际恐怖组织同样的心态和作案手
段,而且有人还直接在阿富汗或车臣接受过训练。近几年我国公民在境外遇袭案件
的调查结果,已经完全证实了这种判断。为此,对这些刚刚萌生的民族分裂势力必
须高度重视,斩草除根。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闭幕会上对这个问题有过精辟地论述,他说
:“西方一些敌对势力与我国一些分裂主义势力加紧勾结,利用民族、宗教问题,
不断挑起事端,就是企图在我国打开一些缺口,进而实现其‘西化’、‘分化’中
国的政治阴谋。我们千万不能麻痹大意。我们要高举起反分裂的旗帜,坚决贯彻执
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对出现的分裂主义活动,要坚决依法处置,把问题解决在
萌芽状态。一旦这种活动起来了,广泛蔓延开来,再加以收拾就不容易了。我们考
虑民族、宗教工作的任何问题,都必须坚持从有利于维护各民族的大团结、维护祖
国统一、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和繁荣这个大局出发。这是一条大的政治原则,全党
同志和全国各地都要认真遵守。”《在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闭幕会上的讲话》,《
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第378 页。
3 让民族之花在中华大地绽放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它包容着56个民族的文化,是由各民族人民共同装点
起的一个五彩缤纷的大花园。虽然在我们前进的道路上还有艰难险阻,但是,各民
族兄弟携手走在建设社会主义康庄大道上的景象,确实让中华儿女感到无比自豪,
让世人称颂。
但是,由于文化、风俗、经济状况和发展进程的差别,生活在一个大家庭里的
56个民族,必然会遇到错综复杂的问题,这种状况在今后相当长的历史阶段都可能
存在。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不回避这些问题,同时认为民族问题是社会发展总问题的
一部分,是革命和建设总问题的一部分。认为民族问题只有在社会总问题解决进程
中,才能得到解决。如果在整个革命建设中重视民族问题,正确认识和处理民族问
题,它就能对整个革命和建设过程起积极的推动作用。反之,如果忽视或错误地处
理民族问题,就可能使整个革命和建设事业受到挫折乃至失败,甚至亡党、亡国。
正常的民族矛盾与历史上的民族积怨和民族分裂主义有本质的区别,但它们往
往交织在一起,有时还可能向某一个极端转化。所以,必须对其高度重视,分清矛
盾的性质,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不能让民族矛盾转化为影响国家稳定的因素。
我国几代领导人对民族问题都高度重视,而且在这方面都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
精神遗产。早在1950年,邓小平同志在大西南刚刚解放时就指出:“在中国历史上,
少数民族与汉族的隔阂是很深的。由于我们过去的以及这半年的工作,使这种情况
逐渐地在改变,但不是说我们今天已经消除了隔阂。少数民族要经过一个长时间,
通过事实,才能解除历史上大汉族主义造成的他们同汉族的隔阂。我们要做长期的
工作,达到消除这种隔阂的目的。要使他们相信,在政治上,中国境内各民族是真
正平等的;在经济上,他们的生活会得到改善;在文化上,也会得到提高。所谓文
化,主要是指他们的本民族文化。如果我们不在这三方面取得成效,这种历史的隔
阂、历史的裂痕就不可能消除。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只有在
消除民族隔阂的基础上,经过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才能真正形成中华民族美好的
大家庭。我们是有条件消除民族隔阂的。历史上的反动统治实行的是大民族主义政
策,只能加深民族隔阂,而今天我们政协共同纲领所规定的民族政策,一定能够消
除这种隔阂,实现各民族的大团结。”《邓小平文选》第1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
1989,第161 ~162 页。
1954年,我国颁布了第一部宪法,将各民族的地位、权利等问题通过法律的形
式固定下来。根据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观,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
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
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在维护民族团结的斗争中,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
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国家尽一切努力,促进全国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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