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大释放台武装特务
人民政府没有食言,1963 年11 月,福建、浙江、江苏三省司法机关对1963
年以来在福建、浙江、江苏沿海地区偷渡登陆后自动缴械投降的17 名美蒋武装特
务,决定免于刑事处分,予以释放,对其中三名有立功表现的武装特务,并发给了
奖金。
被释放的17 名美蒋武装特务中,有纵队司令、副司令、支队长、副支队长、
中队长、电台台长等6 人,队员11 人。他们是:受台湾“国防部”特种军事情报
室派遣,于1963 年7 月24 日在浙江省永嘉县老虎岩偷渡登陆的“反共挺进军第
十一支队”中队长南桂芳;受蒋情报局派遣,于1963 年8 月27日在浙江省温岭县
三蒜岛偷渡登陆的“浙江省反共救国军独立第三十支队”
支队长高度妹,副支队长林茂新,队员牟德发、卢岩焕、林裕森;受台“情报
局”派遣,于1963 年10 月8 日在江苏省射阳县射阳河口地区偷渡登陆的“江苏
省反共救国军独立第十八纵队”司令刘直权,副司令俞宝琪,电台台长戴克傅,队
员洪庆琢、鲁轶群、赵国清、姚锦兰、刘荫楷;受台“国防部”
特种军事情报室派遣,于1963 年10 月20 日在福建省福清县后屿村偷渡登
陆的“反共挺进军第一四一支队”队员黄亚土、吴士龟;受台“情报局”派遣,于
1963 年10 月24 日在福建省莆田县平海湾偷渡登陆的“福建省反共救国军独立
第九纵队”队员陈金木。这17 名武装特务,由于不愿意替他们的主子美蒋集团卖
命,在登陆以后,自动向我缴械投降,陈金木、黄亚土、吴士龟等三人并协助当地
军民搜捕同他们一起登陆后潜藏起来的其他武装特务。
福建、浙江、江苏三省司法机关鉴于他们能够自动投降,坦白悔罪,根据人民
政府对反革命分子实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立功受奖”的政策,决定对他们免
予刑事处分,予以释放,安置他们适当的工作。对于有立功表现的陈金木、黄亚土、
吴士龟三人,决定发给陈金木奖金2000 元,发给黄亚土、吴士龟奖金各1000 元。
被释放的武装特务,在台湾有家属、本人又愿意回台湾的,人民政府允许他们去台
湾与家人团聚。
这17 名武装特务在得到政府予以释放的通知后,都一再感激人民政府对他们
的宽大处理,给了他们以新生之路。他们深深认识到只有抛弃与祖国和人民为敌的
立场,投靠祖国和人民,才是唯一的出路。并表示一定要痛改前非,努力工作,以
实际行动来报效祖国和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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