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颁布三大条令(草案)
新中国成立后,中央军委在繁重的军事工作中,不失时机地立即着手人民解放
军的正规化、现代化建设。1950 年秋,中央军委指示军委训练部成立编修委员会,
编写共同条令,随后批准了该委员会提出的编写指导方针和具体原则。共同条令主
要是参考苏军条令,结合人民解放军当时的编制体制、武器装备等方面的实际情况
编写的。1951 年2 月1 日,总参谋部将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草案)》、
《纪律条令(草案)》和《队列条令(草案)》颁布全军试行,作为全军进行管理
教育,建立良好的内外关系、内务制度,养成优良作风,进行队列训练,维护和巩
固纪律,以及实施奖励、处分的依据。1953 年至1957 年,中央军委和总参谋部
根据部队落实三大条令草案的实践,借鉴苏联军队建设的有益经验,结合和平时期
军队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先后两次对三大条令进行修改,并及时颁发部队实行。
从1951 年开始,全军普遍以条令、条例为准则,加强部队正规化的管理教育,着
重强调“令行禁止,整齐划一”,把服从命令、落实制度、严格军纪、遵守时间、
注重礼节和仪表等,作为正规化管理教育的主要内容。1951 年4 月,中央军委确
定全军部队进行一个月的制式教练,并明确“不熟练的应补教”。全军进行以共同
条令为主体的正规化管理教育后,部队的学习、工作、生活秩序走上了正轨,各种
行政责任事故和不良倾向明显减少。据统计,1954 年事故亡人比1953 年下降55
%,各种纪律事件下降41%。1955 年事故亡人比1954 年减少12.9%,各种违纪
事件减少52.3%。
但是,50 年代初期在条令条例的执行过程中,也产生了一些形式主义和教条
主义的现象。这些偏向一经发现,中央军委和人民解放军总部都认真进行纠正。1956
年3 月,中央军委扩大会议专题讨论了管理教育工作要注意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
国防部长彭德怀元帅在会上指出:“我们所要建立的各种制度和形式,既要能反映
出我军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和军队生活上的严肃、紧张、整洁、俭朴、有礼貌、
守秩序等内容,又要能增进官兵之间和军民之间的团结,而不要损害这种团结。我
们不应该撇开我军实际情况的形式,我们不需要那些形式主义的东西。”此后,按
照中央军委的统一部署,各部队进行了深入的正规化教育,讲明条令规定的性质和
必要性,使广大干部战士分清什么是必要的形式,什么是形式主义,明确形式主义
的危害和纠正方法,使这一偏向很快得到纠正。
50 年代,人民解放军的正规化、现代化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这一时期总参
谋部颁布的三大条令(草案)经过多次修改后,成为现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
令》、《队列条令》和《纪律条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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