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洲谈判,达成联合抗日协议
1937 年8 月13 日,战火燃烧到上海。蒋介石被迫抗战,将正在闽北地区
“清剿”的第3 、第75、第76 师等主力部队,先后调走。闽北游击区国共双方武
装力量对比相对缓和。闽赣省委为求得早日实现与国民党闽赣当局的合作,当日就
以“闽赣省抗日军政委员会”名义,致函南京国民党政府,提出在南方建立抗日民
族统一战线的建议。9 月20 日,又通过光泽县长高楚衡转函国民党江西省政府主
席熊式辉,明确表示:“我们向以抗日救国自任,对于救亡图存决不后人”。函中
提出合作抗日3 点意见:第一,同意将抗日红军改为抗日义勇军,并在划定的区域
内实行抗日言论、集会、结社自由;第二,要求允许和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总司令
朱德、副总司令彭德怀通信,以求得党中央的指示与领导;第三,在谈判未确定之
前,决定首先停止军事行动,停止打土豪。要求福建军政机关从崇安城至分水关一
线、崇安城至岚谷一线以及建阳之杜潭、邵武之二都桥等地撤兵,以利双方洽谈。
表示希望熊式辉派代表前来谈判。
随后,派出光泽县苏维埃政府主席蔡诗山与光泽县长具体接洽。
9 月底至10 月初,在闽赣省委不断敦促和全国人民一致要求停止内战、共同
抗日的强大舆论压力下,国民党江西省当局派江西第7 保安副司令周中诚、光泽县
长高楚衡为代表,与闽赣省军政委员会代表黄知真、邱子明在光泽县霞洋乡的大洲
举行会谈。谈判中,黄知真等挫败了国民党方面代表企图将闽北红军游击队改编为
江西省保安团的阴谋,在红军游击队的驻防地点、粮饷和军需供应以及集中时间等
问题上也作了坚决的斗争。通过1 个星期的谈判,双方达成协议。规定:
国民党方面作到:停止内战,一致抗日;释放政治犯,划出江西省铅山县为红
军游击队集结、驻防地点;负责集结期间红军游击队的粮秣、军需供应;保证红军
游击队一负责同志前往党中央请示工作的安全等。红军游击队方面作到:停止打土
豪、分田地,改为减租减息;停止建立苏维埃政权;闽北红军游击队改编为“赣闽
边抗日义勇军”;其他听候中共中央指示。协议还指定吴仰山负责铅山防务的交接
事宜。随后,闽赣省委领导下的建松政、邵顺建、资光贵等游击区,根据闽赣省委
的指示,先后同各县国民党地方政府谈判,达成“停止内战、一致抗日”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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