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皖浙赣边红军游击队与国民党地方当局的谈判斗争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驻皖浙赣边界的国民党军主力部队相继撤走,刘建绪对
红军游击队的“清剿”计划宣告破产。然而,国民党反动派并不因此而善罢甘休。
他们借国共合作之机,玩弄阴谋诡计,到处张贴布告,要求红军游击队下山,接受
收编。同时派遣叛徒何英等带着国民党的委任状到舍会山进行诱骗,企图以政治手
段达到其军事“清剿”不能达到的目的。对此,红军游击队保持高度警惕。虽然这
时皖浙赣省委实际上已经解体,各地区的党组织及游击队又失去相互联系,但共产
党员的党性和革命战士的伟大理想,无形地将大家联结在一起,马克思主义的立场
观点又帮助党和游击队的领导者明辨是非,这就注定了反动派的政治阴谋不能得逞,
复杂的谈判斗争在所难免。
为了统一认识,协调行动,李步新、王丰庆等皖赣特委领导人于1937年10 月
下旬,在祁门县宋家山召开了干部会议。这时,皖赣特委已从各个渠道获悉了中共
中央有关国共合作的文件精神,认识到形势已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据此,会议认为,
红军游击队的行动方针,必须作适应形势的转变,并决定同国民党当局进行谈判以
求结束对抗状态,实现合作抗日。同时借谈判之机,派人出去联系其他红军游击队
和寻找上级组织关系。会后,皖赣特委发表了《告皖赣同胞书》,申明红军游击队
为抗日御侮坚决主张停止内战,实行国共合作,共御外侮,要求国民党当局尽速派
出代表,前来谈判。
10 月底,国民党闽赣浙皖边绥靖公署派中校参议兼别动队队长张甫成为代表
上舍会山与红军游击队代表江天辉接洽谈判事宜。11 月初,双方代表在浮梁县瑶
里正式开始谈判。红军游击队代表李步新、江天辉首先声明,红军游击队谈判条件
应由中共中央统一规定,在未得到中共中央指示之前,要求国民党履行下列条款:
1.允许红军方面的人员通行,以便派人联络各地红军游击队;2.停止向红军游击队
进攻,撤走游击根据地周围驻军,解除移民并村和封锁,恢复群众生产自由;3.释
放一切政治犯;4.红军游击队可以停止打土豪,但当局要负责解决给养问题。国民
党代表则要求红军游击队尽快下山,集中改编。双方几经商谈后,达成原则协议,
并决定各自向自己的上级请示报告。
谈判结束后,皖赣特委决定派李步新和江天辉到南昌找项英、陈毅请示和汇报
工作。李、江在国民党谈判代表张甫成陪同下,从瑶里出发先抵浙江衢州,然后乘
火车赴南昌。当途经婺源县城时,李、江经与国民党县政府交涉,当局释放了一些
在押的政治犯。当时驻婺源的国民党军还企图设圈套,要求李步新、江天辉写信给
山上的红军游击队,调他们下山“整编”。李、江当即据理拒绝。
李步新、江天辉到达南昌后,找到了陈毅,汇报了皖浙赣边游击队革命斗争及
新近同国民党当局谈判情况。陈毅传达了党中央的方针政策,解释了有关问题,并
对皖浙赣边游击区军民顽强斗争的精神和皖赣特委领导人机警地拒绝国民党的诱骗
给予肯定和赞扬。陈毅还决定亲自到皖浙赣边游击区指导工作。在李步新、江天辉
陪同下,陈毅从南昌出发,路经景德镇和瑶里时,同国民党当局商定,在景德镇设
立红军办事处,由李步新任办事处主任;以瑶里为红军游击队集中整训地点。
12 月初,陈毅到达舍会山后,即召集干部会议,向与会者传达了中共中央关
于实行国共合作的指示及有关政策和策略精神。同时向红军游击队作了国共合作的
形势与任务的报告。要求部队迅速改编,随时听候党的指示,开赴抗日前线。皖赣
特委根据陈毅的报告和指示,一面向所在地区的各阶层人民宣传国共合作抗日的意
义和党的方针政策,一面派人到皖浙赣其他根据地,联络红军游击队,传达党中央
和中央分局关于实行国共合作抗日和游击队下山改编的指示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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