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之目睹及其文字记载(1)
我们说南京大屠杀铁证如山,不容抵赖,这是因为南京大屠杀的铁案由6 个方
面的证据所铸成。
1.幸存者亲身遭受的迫害;2.外国人之目睹;3.加害者的坦白;4.掩埋尸骨的
数据;5.东京审判的定案;6.最近在国外发现有关南京大屠杀的档案。
南京大屠杀中的幸存者尚有1700余人健在,对当年所遭受的迫害仍然记忆犹新。
今天,我们理直气壮地重申:我们这些幸存者是南京大屠杀的直接见证人,日本方
面一些人否认南京大屠杀,想为南京大屠杀翻案,我们针锋相对,坚决地拒绝,且
已下定决心,为了维护民族尊严和中国人民的地位,准备就南京大屠杀一案,在任
何地方和日本政府对簿公堂,直到他们认罪道歉。
谈到见证人,其次应该是当时目睹南京大屠杀的外国友人。他们主张人道主义,
支持正义,爱好和平,反对战争,立场坚定,同情中国人民遭受日军的屠杀和蹂躏,
以亲眼目睹日军在南京暴行的事实向全世界做了报道,受到爱好和平人民的尊敬。
他们所提供的材料是珍贵的历史见证,也是日本某些人想翻南京大屠杀案不可逾越
的障碍。
再次是日军将领留下了进攻南京的纪实、日记,以及后来出于良心上的反省,
日军中的一些士兵和下级军官写出了南京大屠杀的回忆录,叙述了日军屠杀、奸淫
等暴行,成了南京大屠杀不可多得的证据。这些证据的出现,应该把它视为日本军
国主义教育的彻底崩溃。这些文字前因后果清清楚楚,在嘲笑“否认者”的同时,
给了他们一记又一记的响亮耳光。
外国人之目睹起到的旁证作用,是不可缺少的。南京陷落时,大约有40名左右
的外侨,不顾本国外交代表的劝告,留在南京。他们中15人组织了“难民区国际委
员会”,其中德国人3 名、美国人7 名、英国人4 名、丹麦人1 名。而另行组织的
国际红十字会南京委员会则由15名外侨和2 名中国人组成。后一个组织中的15名外
侨委员,有7 名与前一个组织重复。值得一提的是,在2 个委员会外侨之外,尚有
美国大使馆二等秘书艾利森和巴赫教授,以及《纽约时报》记者德丁等5 名宣传报
道人员。两个委员会的名单如下:
难民区国际委员会
姓 名 国 籍 服务机关
主席雷伯 德 西门子洋行
秘书史密斯博士 美 金陵大学
福 娄 英 亚细亚火油公司
牧师梅奇 美 美国圣公会
希尔滋 英 和记洋行
汉森 丹麦 德士古火油公司
潘亭 德 兴明贸易公司
麦寇 英 太古公司
毕戈林 美 美孚煤油公司
史波林 德 上海保险公司
悲志博士 美 金陵大学
密尔士博士 美 长老会
里恩 英 亚细亚火油公司
德利漠 美 鼓楼医院
李格斯 美 金陵大学
国际红十字会南京委员会
主席梅奇,副主席李健南、罗威,委员福斯多牧师、克鲁治、德威南夫人、魏
特琳女士、威尔逊、福娄、德利漠、麦加伦牧师、悲志博士、雷伯、史密斯博士、
密尔士牧师,普牧希洛夫和沈玉书牧师。该组织下设有南京分会。
难民区的划定界限是:南起汉中路,东起中山路,北迄山西中路,西迄西康路。
界内有金陵大学、金陵文理学院、南京神学院、南京法学院、德国俱乐部、国民党
最高法院、无锡同乡会等处设置的25个收容所,可收容25万难民。但日军拒绝承认
这个人道主义的机构,以致使得这个机构丧失了保护难民们生命财产安全的可能性。
且看外侨目睹日军屠杀的暴行。
《纽约时报》记者德丁为采访消息,到15日一直留在南京。他就南京市区发生
的惨状作了“在南京的马路上,尸体累累。有时还得先移开尸体,汽车才能通过”
和“到处横着中国普通市民的尸体”的报道。
我们一定还记得,小长生在长乐路上第一次看到沈老太太被日本兵打死的情景,
也不会忘记李老头带领小长生跨过一具具尸体,跑过一条条街巷狼狈逃命的情景。
长乐路在中华门里。德丁这篇报道:“到处横着中国市民的尸体”与他们所见完全
一致。可以肯定,这是由中华门侵入市内的日军第6 师团和第11旅团把市民当作战
斗对象加以攻击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此报道与《铁证如山》中的“例证之18”——
施惠云在门东、门西埋尸的情况也相一致。
当时,担任慈善团体红十字会南京分会的副会长许传音负责处理遗弃尸体的掩
埋工作。他是中国人,与世界红十字会多有联系,曾出席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就南
京陷落的第三天情况向法庭作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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