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消灭敌人军队
消灭敌人军队是达到目的的手段。这应该如何理解呢? 要付出什么代价呢? 关
于这个问题可能有下列几种不同的看法:(1) 只消灭为达到进攻的目标所必需消灭
的那部分军队;(2) 尽量多地消灭敌人的军队;(3) 在保存自己力量的前提下消灭
敌人军队;(4) 从第三点还可以引伸出一点,那就是进攻者只在有利的时机消灭敌
人军队。对进攻的目标来说这种情况也是可能发生的,这一点在第三章中已经谈过
了。
战斗是破坏敌人作战力量的唯一手段,当然,它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达到目的;
(1) 直接的;(2) 间接的( 即通过各种战斗的安排) 。因此,如果说会战是主要的
手段,那就是说它并不是唯一的手段。占领一个要塞,占领一部分国土,这本身已
经是对敌人作战力量的一种破坏,而且还能够导致对敌人作战力量的更大的破坏,
也就是说它同时是一种间接地破坏敌人作战力量的手段。
占领一个未设防的地区,除了直接达到某种预定的目的而外,也可以看作是对
敌人作战力量的一种破坏。诱使敌人离开它占领的地区所起的作用,同我们占领敌
人未设防地区的作用很相近,因此只能把它同占领未设防的地区同样看待,不能把
它看作是真正用战斗取得的成果。这些手段在很多情况下被估价过高,而实际上它
们很少具有一次会战那样的价值。同时,在采用这些手段时,往往还有一种危险:
人们可能看不到这些手段会使他们陷入不利的境地。由于采用这些手段付出的代价
很小,所以它们很有诱惑人的力量。
这些手段在任何时候都应该看作是较小的赌注,它们只能带来较小的利益,只
能在条件有限和动机较弱的场合使用。在这种场合,它们显然比没有目的的会战好
一些,因为没有目的的会战即使获得胜利,它的成果也是无法充分利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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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第三帝国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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