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民主与宗族道德
在欧洲,除了相近似的宗教战争之外,所有的疯狂步调的战争都是民主性的斗
争,其精神来源于“全体意志”。引用A.F.弗里曼教授的话来说,古希腊的民主城
市国家之间的频繁战争,带来了“浩劫与毁灭”,以及“各种野蛮的报复行为“。
《历史论文集,第二集》,(1875年版),第175 页查尔斯·奥曼指出,我们发现,
在中世纪战争中,民主化的瑞士人“令人吃惊地凶猛,他们完全不顾邻国的权利。
……他们以具有一种蓄意的无情的残酷而出名。”《中世纪的战争艺术》,(1921
年版),第2 卷第168 页。民主的法国革命军的行为也是如此,没有丝毫的不同。
因此,阿诺德·托因比教授才对下述一点迷惑不解:为什么从法国革命中产生出来
的民主思想,不仅不能阻止战争,“反而……积极地把其‘活力’投人到战争之中
呢?”他不知道如何解释这一现象,因而问道:“民主怎能成为一种反社会的力量
呢?因为民主‘呼吸着福音的精神’,而且它的动力就是爱。”《历史研究》,第
4卷第l56、57页。
这就象卢梭的“高贵的野蛮”一样,是一个伟大的神话。而且,只要它继续存
在着,民主就被认为是一种爱好和平的制度。对于托因比的问题也就找不到合理的
答案。这个问题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对于战争问题的理解也包含在这一问题的正确
答案之中。只有找到了正确的答案,才有节制战争的可能性,才有消除战争的可能
性。
这一答案是不能在抽象的推测中发现的,而应该到人性中去寻找。关于这一点,
赫伯特·斯宾塞尔曾经说过:“我相信,对于一个成年人,你只要观察他一个小时,
就可以了解他的个性,并合理地认识他,而且不管他的学历如何。如果你研究了过
去几千年历史的发展,那么,你也就能够推测到人性的问题。”见D.邓肯的《斯宾
塞尔传及其信笺》(1908年版),第62页。
在1802一1893年间,经过了半个世纪的工作以后,斯宾塞尔完成了他的伟大著
作《哲学体系》,其中有两卷写的就是“伦理学原理”。他希望,能在关于演变的
研究中找到一种准则,以便把人类的行为(即伦理)安置在科学的基础之上。然而
他发现,在人类交往的进化中,同时存在着两种准则,每一种都有它的独立性。他
称之为“友好准则”和“敌意准则”。他就此写道:
“野蛮的部落和文明的社会,都同样地进行对外自卫和对内合作——对外对抗
和对内友好。所以,它们的成员也就需要有两种不同的感情和观念,以适应这两种
不同的活动。”《伦理学原理》,(1892年版),第一卷第322 页。
“经常地对外怀着敌意的生活。会引出一种准则,即主张侵略、征服和复仇,
而使和平的合作遭到拒绝。相反地,内部和睦的生活,则会导致另一种准则,即产
生一切都和谐合作的美德——正义、善良和诚实,尊重每个人的要求。”《伦理学
原理》(1892年版),第一卷第471 页。
“在每一个社会中,敌意的伦理现念和友好的伦理观念是随着内外的条件而同
时容纳的,因此也就会形成一个感情与观念自相矛盾的集合物。”《伦理学原理》
(1892年版),第一卷第316 页。这样,就有“两种义务和道德,以相似的方法受
到指责与赞扬,但是当其中之一(如友好准则)与伦理概念结合在一起时,另一个
(即敌意准则)就不会与之发生联系了。”《伦理学原理》(1892年版),第一卷
第324 页。
所以,人类的行为是以两种不同的推动力为基础的:一种是自然提供的,是天
生的,因而也是本能的;另一种是社会环境的压力。一个部落要想生存,它的成员
必须要有在战斗中自愿牺牲的精神;一个部落要想维持自己的结合,它的成员必须
服从部落的戒律。戴维指出,部落与部落之间的关系是孤立、猜疑和敌对的;但是,
在部落之内,共同利益却能促使他们一致对外,内部团结起来进行自卫。这样,在
自己的部落(内集团)和其它的部落(外集团)之间就出现了差别。在“内集团”
中,和平与合作是本质,而对待所有的外族人,他们天生的感情就是憎恨与仇视。
这两种关系又是相互关联的。为加强他的论据,戴维又引用了萨默所著《民俗学》
中说的一段话:
“为了同外族人进行战争,要求内部保持和平,免得内部的不和减弱了‘内集
团’的战斗力量。为了防止争吵和增强纪律,也要求‘内集团’内部要有政府和法
律。这样,和平与战争就相互其作用,相互发展,只不过一个是在集团内部,另—
个则体现在集团与集团之间的关系中。内部团结越密切,他们就越强大,战争也就
越激烈,于是内部的组织与纪律也越紧密。”莫里斯·R ·戴维著:《战争的演进
》,(1929年版),第16页。W.G.萨默著:《民俗学》,(1905年版),第12页。
因此,出现了两种道德标准,或称为两种道德态度:一种是对“内集团”来说
的,另一种是对“外集团”来说的。这两者的出现都是为了同一利益:“在对外战
争中,杀人、抢劫,实行血腥复仇和掠夺妇女,都是有功的”;而在“内集团”中,
则不能有这些行为。见戴维著《战争的演进》,第17页。
几个世纪以来,人们在前前后后的关系中是理解了这一点的。例如,色诺芬曾
使居鲁士反抗其父王的教诲。居鲁士的父王告诫儿子:一个将军应该使自己成为一
个主谋者,一个骗子,一个小偷,一个强盗。于是,居鲁士反驳说,这和课堂里所
学的指导自己行为的准则正好相反。这时,他父王回答说:“那些课程是为朋友和
同胞而设的。对于他们来说,这些教导是有益处的,但是,对于你的敌人则有所不
同。难道你不记得,对于他们,那是教你去加以危害的。”柏拉图在他的《理想国
》篇中曾让波勒马库斯回答苏格拉底的提问:“什么是正义?”并回答说:“正义
就是帮助朋友,伤害敌人。”柏拉图著:《理想国篇》,卷一第334 页。霍布斯在
他的《利维坦》一书中声称:“在战争中,威力与欺骗是两大美德。”《利维坦》
第一部分第8 章。这一说法暗示,在和平时期,它们就是两大罪恶。大卫·休漠在
他的《随笔及论文集》中写道:在战争中,“我们收回了我们的正义感和同情感,
并且让非正义和敌意来取代它们。”《随笔及论文集》1772年编,第2 卷第273 页。
只要浏览一下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出版的任何报纸,就可以向带有疑问的
读者证明,这种说法是确实的。
原始人类的最危险的敌人,是他们自己的同类。今天,人类的敌人仍然是人类
本身,同五十万年以前的情形完全一样。战争和追逐是人类的要求;这就说明,每
个小孩为什么天生喜爱玩枪,而每个成年人一谈到谋杀就津津乐道。
对于石器时代的人类来说,战争不是少数人的事情,而是每个成年男子的职业。
今天仍是如此,而且还增加了大批妇女。野蛮人进行战争的目的,是要杀死敌人所
有的男子,掠夺妇女和儿童。武器的发明改变了这一情况,因为要让武器来区别受
害者的不同是不可能,屠杀成了总的趋势。
人类的本性决不象和平主义者所想象的那样。它是千万代野蛮、残忍的前辈遗
留下来的产物,几乎成了人类的一种本能。恐惧是一种最普遍的心理因素,野蛮人
与文明人在这一点上是毫无区别的,这在三个月的婴孩身上都能得到证明。在部落
时代,人们最害怕的是灭种,今天,这仍是人们的思想中一个可怕的问题。
现在托因比的疑问得到了答案。民主的原动力,不是对他人的爱,而是恨。恨
所有一切不属于自己的部落、宗派、党派或民族。这种“全体意志”就意味着总体
性的战争,他正是刺激人们投身战争的有力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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