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随后,记者又与毛戈平取得了联系,他非常生气地说,《成都×报》的那位记
者太不负责任,完全是断章取义。他向本报记者介绍了那天接受采访的经过:“9
月20日到成都后,《成都×报》记者要求采访我,我同意了,当时都是谈自己的
事,后来他们问刘晓庆、王建中的事,我只是说当初我们在一起相处的都很好,我
们都很喜欢刘晓庆,1997年我就离开了刘晓庆。没想到几年过去,事情会变成
这样。谁知道第二天报纸上却成了我说王建中一直苦苦追求刘晓庆没有成功,因爱
生恨,对刘晓庆诸多非难,闹到目前的地步。看到报纸后我都傻了,这记者也太能
编了,我哪说过这些话?”
对刘王间的恩恩怨怨,是是非非,毛戈平不愿意作出任何评价,他说,《成都
×报》的这件事对刘晓庆、对王建中都造成很坏的影响,他深感内疚,他一再给被
伤害的人打电话道歉,这件事给他的教训太深刻了,“以后与自己无关的事还是不
说的好。”
资料仅仅是资料,只能供参考。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桩官司绝对不是刘晓庆
自己策划的。
既然不是刘晓庆自己策划,刘晓庆就是被动应战啦。那么,刘晓庆对这场战役
又是怎样安排的呢?
第三章 法庭前的较量 一 法院门前受阻 2001年3月23日,星
期五,一大早,一辆崭新的紫蓝色别克轿车急驶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门口。
车上跳下一位看上去只有30多岁的男人,戴着墨镜,留着板寸头,身着一身名牌,
一看便知这是一个成功男士。
来人直奔法院值班室。他从文件夹中拿出一份材料,递给法院值班人员。“《
起诉状》,被告: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晓庆,董事长
……”值班人员一震,抬起头,仔细看了看面前这个意气风发的中年男子,问道:
“你就是王建中?”
“嗯,”王建中把眼镜取了下来,看看值班人员,点了点头,微微一笑。
“你这案子我们不能受理。"值班人员把王建中送上的材料往外一推,说:"
拿回去吧。”
“为什么?”平时说话很急的王建中,此时语调反而非常缓和。他两眼盯着值
班人员问。
“不符合要求。”值班人员非常简短地回答。
“怎么不符合要求?”王建中笑了笑,胸有成竹地说。他想,大江大海都过去
了,没想到在这小沟小坎上倒被挡住。你刘晓庆的工作做得倒够细的。这值班员连
《起诉状》都未认真看,居然可以知道我不符合要求。联想起近段报纸上刘晓庆公
司发表的谈话,说王建中是瞎嚷嚷,没有证据,法院根本不会受理等等,他更坚信
自己的判断。
“怎么不符合要求?我告诉你吧,你这个诉讼状所讲的事,不构成你要打官司
的法律关系。”值班人员指了指那张《起诉状》。
王建中把《起诉状》拿过来,问:“怎么不构成法律关系?”
“你这是内部承包。你本身不具备原告的主体资格。”值班人员说完这句话,
就去忙别的事,把王建中一人晾在值班室窗口旁。
王建中本能地从腰上去取手机,想了想,他放下了手,又跟值班员交涉起来。
但是,值班员讲得好像很有道理。案件不能受理,连给传达室的进门条都不能
开,传达室没有进门条,王建中连法院的门都进不去。那还打什么官司?真要那样,
只能是刘晓庆公司所讲的那样,是瞎嚷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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