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书市:刘晓庆成卖点
凡刘晓庆的书都卖钱,这是一个奇怪的事。1998年,最叫响的书是刘晓庆
前夫陈国军的《我和刘晓庆不得不说的故事》,在广州出版后,陈国军靠前妻的名
字赚了120万。上海作家王学仁所著的《刘晓庆官司案》同样卖出了好价钱,王
学仁本人就赚了20万稿费。还有80年代同期发行的《刘晓庆的故事》也赚了大
钱。
1998年,曾在刘晓庆公司工作的王建中,据说经出版界一朋友点拨:你在
刘晓庆身边工作那么多年,陈国军都能写出一本书来,难道你就不能写出一本?王
建中马上与北京一位“高手”秘密策划3个月,很快“写”出《策划亿万富姐》一
书在北京出版。不到一个月,近10万册的此书销售一空。王建中尝到甜头,自己
捉笔写书,洋洋洒洒又写了部《我把刘晓庆送上法庭》交光明日报出版社。据了解,
全国书市尚未在昆明开幕,此书订购量大增,预料又能卖个好价钱。
一业内人士说,之所以沾“刘晓庆”三个字的书都能卖钱,是因为刘晓庆是新
闻人物,有卖相——读者说她好或不好都有卖相。说白了,其实就是把刘晓庆当成
一个商机的载体来赚钱。据了解,在刘晓庆公司工作的人有好几个,基本上都是高
薪聘来的大学生,有的还是人民大学新闻系毕业的。他们看王建中能有此收获,都
“蠢蠢欲动”想写书。
王建中:我愿奉陪到底
昨天,王建中接受采访时非常兴奋。当问及万一刘晓庆要打官司怎么办,王建
中用他那江南普通话说:“头一本书刘晓庆看得掉了泪,我把她写得很好很好。但
第二本书推出前,我向她索要1000万的提成费,她一分钱也不给。所以,我出
这本书是要回我应得的钱。我重申,书中的内容全部是真实的,我愿意承担法律责
任。”
八 1比9的搏斗
王建中真的上告到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看来,这场官司不打到底他真的不
会罢休。
2001年11月27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于开庭开始对王建中的上诉
进行调查。因为是公开审理,王建中事先通知了一大批记者。他戴着黑色墨镜,身
穿灰色休闲装,非常潇洒地带了一帮律师和随行人员,在还未开庭之前,记者们便
把他围了个水泄不通。入场时间一到,他带去的一行9人像啦啦队似地登记鱼贯而
入,抢占着有利位置坐在旁听席和原告席上。
而刘晓庆那头,位置空空仿佛无人光顾。直到开庭前两分钟,才有一位小姑娘
轻轻坐在被告席上。一边是齐刷刷人多势众的阵营,一边是势单力薄的一个小姑娘。
仿佛为了回避来自对方的气势和压力,小姑娘只顾两眼盯着卷宗,根本不看对方。
1比9,法庭上分明感到了王建中占据着绝对优势。
开庭。首先由王建中一方宣读《上诉书》。只见上诉方人员摆开阵势,气宇轩
昂地宣读起来。其上诉要求非常明确:一、依法撤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民
事裁决;二、判决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归还王建中1000万元欠款;
三、判决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一二审的全部诉讼费用。
接着,王方人员开始宣读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各级人民法院受理
的案件,应该在6个月之内进入审理程序。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未告诉我
方合议庭人员;二未告诉我方权利;在未对双方证据进行任何调查的情况下,断章
取义地仅凭其中一份未经调查的“证据”作出裁决,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未经庭审调查和确认的证据不能成为证据,因而不能成为裁决
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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