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王建中告诉记者,刘晓庆的起诉书他是26日收到的,这纸起诉书来自湖南省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记者看到,在这纸民事起诉状上“事实与理由”部分写道:
“2001年11月4日,原告从被告湖南省郴州市新华书店购买到一本名叫《我
把刘晓庆送上法庭》的书籍,……该书未经原告许可,使用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剧
照照片。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著作权并且书中内容多处侵害了名誉权。"而在”
诉讼请求"部分提出的要求是1。判令第一被告郴州市新华书店,停止销售并销毁
本案所涉侵权书籍;2。判令第二被告停止侵权,收回其已发行的本案侵权书籍并
予以销毁;3。没收第二、第三被告上述被告的非法所得;4。判令第二、第三被
告支付侵权损害赔偿金100万元;5。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对刘晓庆的起诉,
王建中情绪非常激动地说:“现在全国各地都在卖这本书,就因为她在湖南省郴州
市买到了这本书,她就要告?"王建中表示无论如何也要奉陪到底。
(武汉晨报特约记者杨翘楚)
不待他奉陪,法院的动作似乎更加迅速:
刘晓庆王建中官司再起波浪:王建中财产被冻结
旷日持久的刘晓庆、王建中官司日前再爆猛料:昨(3)日下午,靖军透露在
圣诞节前后那段时间里,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冻结了王建中在云中天网络
股份公司的全部个人股份以及出版《我把刘晓庆推上法庭》一书的光明日报出版社
在银行的24万元存款。靖军说如果王建中最终败诉,那么他的全部个人股份将被
拍卖。出乎意料的是王建中以“确有此事"作答,一口承认了自己的股份被冻结一
事。
提起个人资产被冻结,王建中情绪显得异常激动。他认为自己的个人资产被冻
结“是一件可笑又可怜的事情"。他表示他已经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复议,
他个人认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冻结他个人资产一事上没有充足的法律依据。
为此王建中进一步解释说如果诉讼保全被告财产,那么原告必须要拿出相应的
财产作为担保才行,而刘晓庆并没有拿出这种相应的财产担保。
在这个问题上,王建中说刘晓庆出示的相应的财产担保是一张北京市区某处房
产的房产证,但他在仔细看过这张房产证后,却发现在北京市区里根本就没有这个
地址的房产。对此,王建中愤怒直斥刘晓庆:“玩火者必自焚,不要高兴得太早。
她想告我是告不赢的,如今事情已经发展到了现在这个地步,我就等着看她将来怎
么收场了。”
而在刘晓庆今次选择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一事,王建中认为不可理
解:“全国那么大,为什么非要选择郴州呢?有理走遍天下,不管她走到哪里告到
哪里,我都会奉陪到底。”
王建中大概不知道,他虽然大声疾呼,却似乎并没有改变自己越来越被动的局
面。而一直静观不语的靖军开始道出刘晓庆利用规则步步为营、步步紧逼的战略。
王建中“不可理解”的东西,靖军却道出了: 我们与王建中并没有深仇大恨,
我们与他只是在价值观上有所不同。现在王建中挑起这场官司,从整个态势来分析,
他无非是想达到炒作自己的目的。他是一个成名欲很强的人物,现在又出了两本书,
炒作得越火他的书卖得越好,过去在出书和打官司之前,谁知道他王建中呢?因此,
这番炒作不管是经济效益还是知名度,对他都有利。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此,
晓庆公司始终保持低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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