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的天下?
胡双新(武汉)
近日,《楚天都市报》报道了武汉市黄陂区检察院在岱黄公路府河收费站的重
大“举措”,检察官们逃票冲卡,阻断交通,恶意抓人,肆意伤人,围攻殴打采访
记者,又对人大办主任公开发难,他们说:“这是老子们的天下。”
从《当事者谈事件发生前后》来看,“老子们的天下”证据有三:
一是乘坐检察院“公务”车的法官说:“老子是法院、老子没有钱,不买票你
又怎样?”像岱黄公路这样由省级人民政府发文批准的交通收费站,对本地,只能
收平民百姓的费,对外地,只能收“儿子孙子”的费,怎么敢收“老子”的?“老
子”是地方太岁,治你是现成的。
二是收费站的工作人员中午要收“老子们”的钱,下午就有三位检察长带着七
辆车十几个人威风凛凛地去收费站“抓阻碍公务的犯罪嫌疑人”,甚至在事态发展
相当严重,记者摄像器材被扣之后,新华社主任记者受命前往调查时,也被检察长
一声令下,“把这个人给我抓起来带走。”试想,真正执行公务的收费人员成了
“阻碍公务的犯罪嫌疑人”,受命调查的主任记者也被指责为“阻碍公务”,那么,
什么是“公务”?谁在“阻碍”?
三是黄陂区人大办一位主任出面“阻碍公务”时,检察官们说:“人大代表是
人民选的,我们就是人民,要听我们的。”“我们”之外的“他们”就不是人民,
人大办主任也不是人民,只有“老子们”才是人民。
我以为,“这是老子们的天下,”这话说得一点不假。特别是检察官在扬言时
所说的那个“们”,还有“公务”车逃票冲卡时车上拿手机的法院的那个“们”,
都十分准确地勾画出了“们”的范围,“们”们之所以敢自称为“老子”,是因为
“们”们握着天下的生杀大权。逃票冲卡,暴打记者,是“们”的公务;即使“们”
们现行犯罪,也属于公务。“们”们骂你,叫法制宣传,你敢顶嘴,就要抗“句”
从严;“们”们打你,叫法制教育,你敢自卫,就是暴力抗法,抗法,将不容干天
下,“老子们”还不抓你吗?莫须有的罪名有的是,一个“犯罪嫌疑人”,就足够
你终身受用!
我不明白,这天下,究竟是谁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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