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夺魁之争
李·肯兹曼
他是一个职业赛车运动员,参加过印第安纳波利斯五百英里汽车大奖赛。每年
5 月,单是印第安纳波利斯就有近百万找寻刺激的人观看汽车比赛。这项运动是世
界上吸引观众最多的项目,人数远远超过别的项目。
对我来说,“美国梦”就是参加印第安纳波利斯五百英里大奖赛。别的东西全
都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我曾在三十次职业比赛中获胜,但是这些只是作为
参加大奖赛的进身之阶。回忆起这一切都是从那天开始的:我正在听广播,从此便
决定了我一生的命运,它左右着我生活的全局。
那是有一年的阵亡将士纪念日,那年我才十二岁,却开始了我真正的梦想。我
坐在收音机旁收听五百英里大奖赛。家里人计划出去野餐,但是比赛没有结束我是
舍不得离开的。我老是对父母说:“有一天我也要参加五百英里大奖赛。”
也许是比赛的那股魔力或广播员令人神往的讲解使我人迷了。不知不觉竞赛引
起了我的共鸣:我一定要参加,这是生活中最重要的一桩事,所有其他都是次要的。
人的欲望无穷。当你达到了某个目的,你会觉得困难也不过如此。于是,你的
野心进一步扩大了,计划更加宏伟复杂。我四次参加印第安纳波利斯五百英里大奖
赛,两次进入前十名。参加比赛的是全世界三十三名最优秀的选手,我便是其中之
一,这应该使我满足了吧;可是一旦名列前茅,我就不能以此为满足,而是得寸进
尺,要夺取我梦寐以求的那顶桂冠。
要获得参加五百英里大奖赛的资格必须过许多关,个人履历是很重要的。近两
年来,比赛费用暴涨,那些有钱有势的人就占便宜了。(笑)他们家财万贯,爱怎
么花就怎么花。今天,象我这样有抱负的青年,面前摆着一大堆困难。单是买辆赛
车就得花七万五千美元,发动机每部是四万美元,一次比赛就得用掉几部,就花二
十五万到三十万美元。运动员往往得依靠汽车老板和赞助人,象我这样的运动员大
多数是签订单独的合同:我在这次比赛中开你的车,付给你若干美元。
我想一个人是不会万事如意的。一个胸怀大志的人,岂能把事业的成就视为畏
途?你们在一帆风顺、飞黄腾达的时候,果然能高枕无忧吗?我想不少人之所以未
能实现自己的梦想,正是因为他们一想到成功的前景,使反而畏缩不前了。
我实现第一个梦想是祖父给我装了一辆脚踏汽车。他是衣阿华州一个小农场的
铁匠。当时我才七、八岁,这件事对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我踩了一阵子,发
现它不能跑得再快,于是祖父换了套变速装置。
由于祖父很喜欢这套机械装置,也就引起了我的极大兴趣。他设法改进,提高
了车子的速度。从此我便对所有机械装置着了迷。既然汽车在我们的生活中起着重
要的作用,所有青年愿意同它打交道,就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有些人从小爱好汽车,
孩童时代的梦成为他们的终身嗜好,在汽车身上花费了很多时间。另一些人对汽车
的爱好很快就淡薄下来。
我从小就喜欢标新立异,变革事物,有志改进人和机器的关系,而这正是一个
赛车运动员成功的诀窍。汽车成了我躯体的延伸部分,成了我实现梦想的工具和途
径。有了汽车这玩艺儿,我就不是孤零零的一个我,而是人车结合融为一体了。坐
进汽车里,我感到它在问我对它有什么吩咐。也许我的吩咐不一定符合它的心愿,
但是我们毕竞在对话。如果人们能听到我在开车时在想些什么,一定会说我是个怪
人,因为事实上我在同机器对话。我说:“汽车,你不能干这个。”汽车回答说:
“我就应该这么干。”
对我来说,汽车是通人性的,但也不是凡事都顺从我的。当然我不能让它支配
我,我一定要成为它的主宰。我这么想;“即使你不愿意,也得听我的使唤,实现
我的梦想。”
我自认为比机器聪明得多,能干得多,超过它的智慧,能够随机应变。我说:
我是甲级电子计算机,比乙级电子计算机高明。不过有时机器还是比我高明,它具
有我想象不到和无法解释的内在本性。
你这么干,老是处在灾难的边缘。你在不断接近极限,但是你马上又发现超过
这些极限还能继续活命,于是产生了进一步冒险的欲望。大难仍未临头,君尚安然
无恙。
我认为令人神往的事,莫过于逃脱灾难。我一向喜欢干的不是过于保守、不受
清规戒律约束,而是颇冒风险、较能随心所欲之事。这种生活一向使我醉心,象驾
驶飞机之类不太安全的事情。我的个性是天不怕地不怕,一旦坐进汽车便从一个随
和而平静的人变成一个全神贯注的人,血压升得很高。在公路上开车,我很安静正
常。我开的是一辆比较拥挤的小车,时速才六十多英里,真是活受罪。可是一旦进
入赛车和急拐弯的跑道,我就变得心情急躁,一身拼劲,只想冲上去。
那天收听五百英里大奖赛的广播时,发生几起撞车事件,我记不清有没有死人。
这在当时对我是不重要的。我爬进赛车时,总认为自己是不会受伤的;我过去受过
伤,但这时我满怀喜悦,心里想到的只是享受,即使发生意外,也不会冲淡这种心
情。好比早晨跑步时,踩上一块石头,扭了一下踝部,这不过是前进道路中的一点
障碍而已。
1970年我在密苏里第一次发生毁车事故,原因是机器发生故障。车子在比赛中
本来跑得很好,但是突然出了毛病,我以一百四十英里的时速撞在水泥墙上。车子
撞出跑道很远,在一个停车坪中象个罗马焰火筒似的烧起来了。救护队没有及时赶
到。我的颈、背、左臂、左腿受了好几处伤。车子在燃烧,我还卡在里面,这种处
境真是太奇怪了!这时你会有一种求生的强烈欲望,不会考虑自己会成为残废,还
是会死去的问题。这个问题似乎并不重要。干我们这行并不是自找灭亡,而是力图
生存,求生的欲望比干其他行当的人都强烈。
我这次差点儿丧生。我憋了很久的气。如果吸气,我就会吞进焰火,一定会死
于肺炎。我发觉没有人来救我。我的右臂卡在车子里。我断定别处虽然受了伤,但
是这只胳臂并没有折断。我必须当机立断:是断臂逃出赛车,还是呆在车子里等候
搭救呢?幸亏我抽出胳臂,离开了汽车,终于死里逃生。胳臂部分受了伤,但是我
还是跑出来了。由于伤势太重,他们很久不敢搬动我。幸亏我有位朋友是医生,碰
巧他在场,搞了个临时担架把我送进医院。由于我具有活命的本能,加上这位大夫
场,我总算活下来了。1973年我在一次开新车的试验中又撞车了。我这些伤疤是第
一次撞车留下的,是1970年那次刺上的小小花纹。
看台上的观众不是来看人们如何受伤致残的。他们站在看台上是来向你表示敬
意的,否则就不会来凑这个热闹。我想他们前来观看,为的是看到自己的梦想通过
驾驶员成为现实,通过驾驶员来满足自己的路好。他们幻想坐在汽车里的是他们自
己。他们选择一位运动员,把胜利的希望寄托在他身上,这样你便在他们的心目中
成为十分重要的人物。
应该说,确有极少数人——也许百分之五吧——是为了看那些修不忍睹的撞车
和伤亡事故而来的。如果看台上有人因汽水瓶爆炸而受伤倒下来,也会引起这些人
的兴趣。有一部分人喜欢观看恐怖事件,但是百分之九十五的观众还是希望通过你
来实现自己的幻梦。
看台上大约有百分之六十的人每年收入超过一万五千美元,在这部分人中又有
百分之六十每年收入在二万四千到三万六千美元之间。这些人到晚年也许会很富裕。
他们有钱,他们通过别的东西来实现自己的幻想。
要在比赛中表现出色,就得争夺第一名。你在个人生活、家庭生活中,正是为
了夺魁这个目的来安排一切的。最重要的是这一切对我参加比赛有何影响?我的个
人生活当然受到了影响,我的外貌变了,这辈子至少有百分之五的时间是在医院度
过的,住院是因为在比赛中受了伤。但是这也算不了什么,比赛是压倒一切的任务!
我还没有成家。我把成家的事一直往后拖。比赛会干扰家庭生活,我认为因自
己要参加比赛而连累别人是不公正的。这也许是我的借口。为了避免男大当婚的现
实,我老是对自己说:成了家以后,我会对不起我爱人的。
汽车竞赛运动员是避免讲私人交情的,即使对修理汽车的机械士也是如此。你
的生命掌握在你的机械士手里。如果你感到他于事不牢靠,可是你们又是要好的朋
友,要辞退他就困难了。更重要的是,如果你同某人在比赛中拼上了,你会尽一切
力量超过他,以致不择手段,把他抛在后面。如果你们是要好的朋友,要这么做就
困难了。因此,你对人变得疏远了。
如果我在印第安那波里斯五百英里大奖赛中未能获胜,我相信我还是可以生活
下去的。如果获胜,我当然会生活得更幸福。要全部实现自己绝大多数的梦想是办
不到的。梦想的东西总是若即若离,你得一辈子拼命追求。
(刘振恺)
克劳德·汉弗莱
克劳德·汉弗莱是职业橄揽球队“费城之鹰”的卫线队员,在为亚特兰大“猎
鹰”队踢球时曾多次被选入“职业”联队。1978年宣布退出球坛。
我是上大学后产生当职业队员这个念头的。在中学时我经常告诉我的女友(后
来就是我的妻子),有一天我一定要扬名于报章杂志。我经常同女友一道进孟菲斯
城,一下公共汽车站就是个报摊。我老爱翻阅体育杂志,告诉她总有一天我自己的
照片要刊登在杂志上。在大学念书时,我决心朝这个方向奋斗。
在田纳西州,我的一切梦想都围绕着一个目标——当一名橄榄球职业队员。如
果当不上,我简直无法设想会干别的什么行当,因为我是一心一意扑在球上呵!
我在大学的教练叫乔·吉列姆,他也是我最要好的朋友之一。他的儿子道格·
威廉斯是匹兹堡“钢铁”队的四分卫,是打这个位置的第一个黑人队员。我上大学、
他上中学时,我同他的球队进行过比赛,在底线截获过他的球。第一次同他打职业
比赛时,我是毫不留情的。我并不想伤害他,可是,不管朋友不朋友,只要有机会,
我也决不会放过他,而是连抓带踢,使出各种招数。
可是有一个星期天情况却有些特殊。那天我们在坦帕对垒,我越过对方防线,
直通四分卫道格·威廉斯。我的感觉有些异乎寻常,与往常直逼别的四分卫时感受
迟然不同:我完全有机会通过把绊动作伤害他。可是我避开了他,没有去碰他。他
是打四分卫的第一个黑人,看来打得非常顺手。他的队员也很放手,让他打出自己
的水平来。现在我却打算伤害他,可是发现自己下不了这个手……(他吞咽了下面
的话)。我本来就希望这个黑人小伙子能打出水平来。你们懂我的意思吗?如果他
们队由乔·布罗打四分卫,我的做法就不一样了。
如果在联赛中有三个黑人担任四分卫,也许我不会这么想。可是这是唯一的黑
人小伙子在这里得到一显身手的机会。象别的队员一样,四分卫只是整体的一部分,
一场比赛是要全队人马一齐上阵的。传掷球的队员必须有接球队员的配合。我希望
人们明白这一点:什么人都能打四分卫,不一定非白人不可。
威廉斯打得真棒,一记长传,还有两次传球被同伴踢出得分。我实在不愿意伤
害这个小伙子。当时我在想些什么呢?我希望这位黑人小伙子发挥水平。他打得好,
当然对我不利,会影响我队的成绩;可是我还是不愿意整他。
为什么我这么想呢?你们会认为:显然我要讨好乔·吉列姆,当然不会去伤害
他的儿子道格·威廉斯。可这并不是我的想法。我的想法是,我知道吉列姆并不指
望我们有机会打赢,因为对方匹兹堡钢铁队一直拥有四分卫名将布拉德肖。但是现
在人人都瞧着威廉斯。希望他成为英雄人物。我也希望他不负众望,连连迈过底线
得分。
当时,我认为自己需要坐下来,认真思考一下我当职业运动员的前途问题,因
为我不能再打下去了。这项运动在场子里是不能按照我目前这种思想路数开展下去
的。我想可能我正在失去打橄榄球的本能,该“挂鞋”引退了。
我一旦进入橄榄球场,我整个人的个性都变了,而且非变不可。当然,橄榄球
首先是比技术的运动项目,但也是侵犯性很强的项目。你必须使自己情绪激动,怒
气冲天,否则是打不好球的。你得找些激动的理由。约翰·威廉斯是“白羊星座”
球队中的抱摔能手,经常触犯对方的带球队员。他是我的至交之一。但是每当我同
他打交手仗时,我必须假想他要伤害我,想夺走我全家的饭碗,想出我的洋相,让
我难堪。一想到这些,我便气得发疯,对他翻脸不认人,什么都干得出来了——即
使伤害他,又算得了什么呢?你们懂得我的意思吗?如果他受伤,就夺不走我全家
老少的饭碗了。我对他并无个人嫌隙,但这个时候他已经不再是个“个人”,因此
我怎么整他也不为过分呵!
比赛一结束,他又成了我的朋友约翰,我还准备同他一道去喝喝啤酒,聊聊天,
真是亲密无间!但是一上球场就成了冤家。
在球场上我没有一个朋友。说实在的,即使是同队球员也成了对头。谁要是同
我配合不好,就会影响我,就是夺走我的饭碗。可是那个星期天,就在那时那刻,
道格·威廉斯却并非我的冤家,这一点我自己也无法理解。
我回到家里思索了一番。我真不想干这个行当了。我感到自己象受了伤一样,
决心不再打橄榄球了,这实在没有什么意义,我对它已毫无兴趣。我决定弃球务农。
目前我还打算再踢两年。我希望我打球的本能比以往更强烈。我在训练时总要
自言自语,谋算如何整一整那位四分卫,如何拖住他;如果他滑掉了,就踢他一脚;
如果踢中了,就算我走运了。我似乎看到自己在拉住他的手臂,使自己处于有利地
位。我看到自己取得了优势,球迷们在大声喝彩。
比赛就得赢球。但是我给自己规定了一些行动准则,如果在比赛中没有按准则
办事,即使我们队打赢了,我也感到没有什么了不起,没有什么值得高兴的;如果
我们打输了,而我在比赛中事事遵循了自己的准则,我一方面会因为输了球而感到
难过,另方面也会困“我行我素”而心襟坦然。你们懂得我的意思吗?这比赢球更
重要呵!
我不想当教练,因为我认为我教不好别人。我无法向小伙子们解释为什么他们
应该按照我的办法去打。我会感到别扭,因为我的做法是不合逻辑的。一会儿仇恨
某个人,一会儿来一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又喜欢这个人,一忽儿这,一忽儿那,
实在无法说清。
我要在一周之内培养满腔仇恨,等到星期天发泄在朋友身上。伤人而不内疚,
这是多大的错误!我一向信仰人情——主张不应无缘无故伤害别人。即使是打狗、
踢牛,也是不应该的,因为这不是上帝创造众生的旨意。你们明白我的意思吗,我
一旦离开橄榄球这个行当,就不会这么心绪不宁、百感交集了。
(刘振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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