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节 又被干警抓获
在整个骗汇活动中,萧洪彬亲自上阵下达指示调兵遣将,指派自己的大东江公
司职员魏贵仁、胡文钦、廖勇等人传送汇票,林建新指挥调动万源公司人马,全力
以赴具体操作。在林建新的指派下,万源公司人员的分工是:
副总经理陈虹参与策划,负责提供有关外贸方面的技术咨询,选择假进口和进
假货的货名,伪造进口合同和发票,先后到香港商议搞假货,到海口协商进货口岸,
四次到三亚提取报关单,还协助萧洪彬、林建新传达指令督促实施,代替萧洪彬向
陈跃亮支付骗取三亚海关报关单费用100余万元, 并且直接参与办理购汇备案表和
购、付汇手续;副总经理何豪负责注册汕源、利江、三步公司,当别人委托他帮助
注册惠舟公司时,他玩了一个小猫腻,私自多刻了一枚惠舟公司的印章并且背着惠
舟公司用人家的名义套汇;出纳朱悦玲负责咨询和领取银行购付汇手续资料,在银
行办理将汇票转成本票,进行购付汇的具体手续,兼做万源公司的日记账和银行账;
会计陆霈负责打印付汇汇款单,兼做汕源、利江以及三步公司的日记账、银行账和
财务报表;魏鸿君、缪志兴和吴晓鸣负责传送汇票。
在使用假报关单骗汇期间,萧洪彬、林建新等人不惜铤而走险,持续不断地用
伪造的报关单进行骗汇。1998年3月20日至8月11日,在不到五个月的时间里,萧洪
彬、林建新就指使陈虹、朱悦玲、周纯洁等人,使用萧洪彬提供的伪造广西凭祥海
关的报关单9份、 广西柳州海关报关单3份,福建东山海关报关单1份,广东潮阳海
关报关单4份、深圳蛇口海关报关单6份,再加上陈虹、周纯洁伪造的进口合同、发
票等商业单据,以上海三步、汕源、惠舟公司名义,先后在上海浦发行新虹桥支行
和广发行上海分行骗购外汇7793.6441万美元,汇往香港联成、顺兴、港嘉、星联、
金安等公司在香港金城、 新华银行的帐户上,用于购汇的5亿多元人民币都是由萧
洪彬、黄汉森等人筹集的。
在萧洪彬这伙人疯狂骗汇的过程中, 外汇管理部门对他们早有察觉,1998年5
月,上海市外汇管理局曾经对利江公司非法套汇罚款50万元人民币。但是萧洪彬和
林建新却不思悔改,一意孤行,调转枪口以汕源、三步、惠舟等公司的名义骗汇,
气焰十分嚣张。
这是一起数额巨大的骗汇案,萧洪彬、林建新、陈跃亮等骗汇团伙,虚构贸易
事实,使用伪造进口合同和发票等商业单据,伪造和骗取报关单等手段,筹集了约
65亿元人民币的资金,分别以上海、三亚等地的公司的名义在上海、三亚的银行骗
购外汇,骗汇金额达7.25亿美元及4660万港币。
据林建新交待, 万源公司仅1997年操作骗汇就非法获利200万元人民币。按照
萧洪彬、 林建新事先约定的每100万美元支付2—3万元人民币估算,万源公司至少
非法获利1500余万元人民币。
案发后,萧洪彬、林建新、陈跃亮、黄汉森等主犯纷纷畏罪潜逃,采取了一系
列反侦查手段。得知林建新逃跑后,公安干警采取外松内紧的政策,有意麻痹他。
后来,林建新从温州入境,干警们在入境口抓住了他。
干警们把林建新带回了海南,他又企图逃跑,最后,又被干警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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