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毒杀 正当有人说“嗯,有一件事是肯定的,你不会再看到梅布里克·阿姆斯特朗或 塞登斯了”(他们都是著名的砒霜投毒者)时,你就听说华维克郡两位医生决定撤销 一份死亡证明书,他们正好给一个他们自己也搞不清是什么原因致死的女病人开证 明说是死于胃肠炎。一个月以后,斯顿尼莱夫教堂莱夫主教的汽车司机威廉·维蒂 被指控反复使用砒霜谋杀他的老婆。维蒂对他的老婆早就没有好感。他已经找到一 个女朋友。在审判时他对皇家律师说,“和女朋友暗中在汽车里调情之后不过几小 时,他就给他老婆最后一剂毒药。” 他将这些毒药装入胶囊里。 为什么始终没有被医生发现呢?受害者的体重不明原因地严重下降,皮肤干燥, 毛发脱掉,无缘无故的经常呕吐,出现多发性神经炎——你还可以说出一大堆症状 来。然而医生对这种可能性似乎视而不见,从没作过砒霜检查。 他们真的没有想到这一点。在平静的华维克郡怎么会有人用毒药谋杀人? 而且 还是在一个著名贵族的忠诚雇员的美满家庭里,就在他们眼皮底下会这样冷酷地发 生犯罪行为?不可思议!谁也没有料到。在没有人闪过这个念头的时候,狡猾的凶手 却在愚弄人们。 是否还有许多凶手逍遥法外?谁也不知道。伤脑筋的医生拒绝开具死亡证明书, 验尸官叫人作了尸体检查而暴露出少数凶杀案时,仍然被看作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大 事。但是有多少被困惑的医生会在开具死亡证上碰碰运气呢? 相当多,这一点是没 有疑问的。除犯罪不算,这还是很危险的:它轻则使死亡统计不准确,重则对应赔 偿的疾病失去领取赔偿金的机会。 放在我的刑事档案里的各地最冷酷的一宗砒霜凶杀案发生于一所疗养院。弗里 德里奇·哥登·拉佛德就在医生和政府职员的眼前杀死了他那受疾病折磨的妻子, 还差一点就给他逃脱了。 玛格丽·拉佛德受疾病折磨了大约二年时间,其后在萨里郡哥达尔明的米尔佛 德疗养院死于“肺结核”。她因为患了这种倒霉的肺病总共有七年长时间,变得瘦 骨如柴,面色苍白,经常咳嗽,精神萎靡。可能她从来就因为身体不好而不配作为 一个吸引拉佛德的妻子,而拉佛德是个精力充沛,样子漂亮的男人,在离疗养院一 英里远的圣汤玛斯医院实验室当技术员。他早已和他那长时间躺在医院的老婆疏远, 并且找到了一个女朋友。 这点玛格丽已经敏锐地怀疑到。 在死前六天,因为长期患病而极度消瘦,她暗暗地告诉一位经常来看望她的好 朋友芳贝夫人说,好长时间以来,她一直在怀疑她的丈夫带来或送来给她的美味食 物和有时给她饮的矿泉水有问题:她猜想其中说不定含有毒物。每当吃下那些果子 冻、果品以及她丈夫让她父亲捎来的“一些果子馅饼”之后(就在昨天)她都感到很 不舒服,甚至呕吐。 “请你帮点忙,”她恳求说:“将这块馅饼送给伦敦警察厅去化验,我断定里 面放有毒物。” 芳贝夫人在征求了自己丈夫的意见以后,却将那块馅饼用一张棕色的纸包好后 送疗养院院长。她还写了一封说明的信另外寄出。当这些都交到院长那里时,信被 塞进他秘书的公文夹里,而包裹则放到他的桌子上。那是星期六下午,当院长在吃 茶点时间顺便进入办公室时,没有人告诉他有人送来样子好看的果子馅饼。他以为 必定是朋友送来的,就带回家去吃了。他吃了大概六分之一块馅饼以后,觉得肚子 痛并感到很不舒服,作呕但没有东西吐出来。他上楼倒在床上,呕吐得非常厉害, 好象眼睛要爆炸似的。他几乎要死去。 他想不出什么道理来。难道馅饼里有什么东西? 他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躺在 床上,老是想呕,完全不能吃。当他在星期一早晨去到他办公室时仍然脸色发青, 十分虚弱,腹部微痛,这时他读到芳贝夫人解释送馅饼原因的信。他拿了剩余的馅 饼去给玛格丽看,她证实是这些。她的病历记录证明她父亲带那些东西来那天她呕 过三到四次。疗养院长立即报告萨里警察。 第二天, 1949年4月12日,星期二,剩余的馅饼送给塔费特,他那时是伦敦警 察厅实验室的化验员。 他发现馅饼含有0.2克的亚砷酸钾,这是所有含砷粉剂中最 毒的一种!他立即将情况打电话告诉萨里警察。同一天玛格丽死了。 萨里警察局长罗伯茨负责调查,第二天我去进行尸解。塔费特也来直接检查砷 化物。 玛格丽患肺病无疑已有好长时间,结核病已是相当晚期,没有谁能医好她。但 化验的结果证明在她的胃、肠、肝(单单肝里就含有0.18克)、肾、皮肤、指甲和毛 发里都有砷。 身体的每个地方都有。对于象玛格丽这样一个瘦小的个子(体重才31.3公斤)来 说,这样多的毒药已绰绰有余了。总共有0.4克,超过最小致死量的3倍以上。她的 头发从毛根开始一直到5厘米远的地方都有砷。 按照每24小时毛发生长0.44毫米计 算, 可以算出第一次服砷大约在死前100至120天。她被有计划地投毒已超过3个月 的时间,而每天都在护理她的医生和护士却从来没有怀疑过她病情的迅速恶化、脸 色苍白、极度消瘦、食欲丧失和呕吐是由于正常原因外的任何可能性。要是有那怕 是些小的怀疑,其粪便或毛发或指甲碎片的样本在一天内就能证实它。 根本就没有人想到过。尽管丈夫体贴不够——已经知道他跟另一个女人有关系 ——为什么他要杀死即将死亡的妻子呢? 为什么一个人要去谋杀一个显然不会活太 久的女人呢? 当刑事警察局的警察告诉拉佛德化验结果时,他便用上面这些论据替 自己辩护。尽管拉佛德开始时显得很震谅,但无法否认是他买了这些馅饼和饮料并 要求他的岳父带去医院的。当告诉他在他送的食物里和他妻子的身体里都找到砷时, 他就把脸藏在手掌里。 “这一点我什么也不知道。”他最后说,“那意味着谋杀。我知道这是要往我 脸上抹黑。”沉默了一阵。“我承认我买了馅饼交给凯蒂先生带给我妻子。为什么 我要杀死我的老婆呢? 我知道她无论如何是快要死的了。”然后他直直的瞪着罗伯 茨局长,慢慢地说:“就我的资历来说,我也不是一个使用砷的蠢人,因为我知道 警察会很容易发现它的。如果你认为是我放的毒药,那就控告我吧,让法官和陪审 团裁判去! ”记住,他是一个聪明的实验室助理。说不定有可能他不会欺骗警察。 罗伯茨局长决定谨慎从事。拉佛德同意第二天下午到警察局去为自己作辩护的陈述 后,他开车回家。到家时,他邀请警官们进去喝杯茶,但他们会意地谢绝了。那就 是他们看见他的最后一次。 第二天早晨,他被发现死在床上,早已凉了。他毒杀了自己,不是用砷,而是 用作用迅速得多的氢氰酸。 毫无疑问,要是玛格丽没有请求芳贝夫人拿馅饼去化验,或者如果芳贝夫人没 有答应这一请求的话,病人的死因就会当作仅仅是肺结核,她的凶手也就逃之夭夭 了。 朴茨茅斯港的一位普通开业医生巴纳德·约翰森大夫, 1955年7月22日被急忙 叫去看一个六个月的小孩塔化斯·阿姆斯特朗。到达时发现小孩已经死了。这个小 孩当天早晨较早的时候已由约翰森的同事伊恩·布肯宁大夫看过。 当下午1点20分 急诊电话响的时候,布肯宁已经下班去打高尔夫球。小孩的父亲约翰·阿姆斯特朗 在电话里的语调非常紧迫,使约翰森午餐也来不及吃就匆匆忙忙赶去阿姆斯特朗家。 他下午1点30分到达, 塔伦斯刚刚死亡。塔伦斯的父亲是个军舰医务室助理员,午 饭在家里吃的,但是早已回哈斯拉医务所上班去了。他的老婆杰妮特说塔伦斯脸色 难看,而且难于叫醒。约翰森医生想不出道理为什么这个小孩死得这样突然。他说 他不能开死亡证明书。 “要不要验尸?”杰妮特问。 后来约翰森大夫说他“觉得很奇怪”,这个丧失儿子的母亲会问这样一个问题, 但很自然她当时是非常心烦意乱的,这样他就消除了这种疑问。 约翰森将这一死亡报告给验尸官,验尸官委托朴茨茅斯港医院的一位病理学家 哈罗德·米勒医生去作尸体检查。 在当天下午5点钟进行解剖。米勒找不到什么原 因解释急死,但在小孩的喉咙里发现有一片像是被咬碎了的东西的红色壳皮:在胃 里还有好几片。会不会是这个小孩吃了有毒的浆果? 同时,验尸官还派了一个警官布莱巡佐到阿姆斯特朗家作常规调查。当布莱发 现失去了孩子的父母在看电视时,感到特别奇怪。他问他们当天发生的事情时,他 们一点痛苦表情都没有。他们告诉布菜,塔伦斯在前一天晚上就不舒服,睡得很死 又喘气。阿姆斯特朗给他做了人工呼吸一直到呼吸正常,然后就打电话给布肯宁医 生。 布肯宁医生上午8点40分来,照杰妮特的说法,也“没有多少办法”。她的丈 夫和平常一样中午12点15分回家吃饭,发现塔伦斯已经病得很厉害。 “他的呼吸很浅,但他的脸色还正常。我模模他的手,他的脸色开始发青。我 拉开他的枕头,给他作人工呼吸。脸色又变白,然后恢复正常脸色,但他仍然在睡。 我就回哈斯拉值班, 大约下午1点30分我在那里又打电话给布肯宁医生,请他去看 看我的儿子。” 布莱巡佐感到非常惊奇。作为一个船上医务室助理员肯定会知道一个需要作人 工呼吸的儿童是有生命危险的,这样一种情况应该立即打电话叫急诊才对。然而阿 姆斯特朗却骑着自行车去有4英里多远的哈斯拉军舰医务所。 以后,才打电话请医 生帮助。 布莱巡佐将这孩子最后一次用的奶瓶和沾有呕吐物的枕头交给米勒医生,米勒 告诉他塔伦斯可能吃了有毒的红色浆果。回到阿姆斯特朗家里,布莱了解到在花园 里真的有一种白瑞香灌木丛,结满了猩红色的夏季浆果,很显眼地吸引着儿童。但 是一个六个月大的婴儿为什么能够拿到它呢?这很容易解释:他有一个3岁的姐姐帕 米拉。 布莱将这些情况告诉米勒。米勒将死者的胃内容物送给郡化验员,标明“怀疑 白瑞香浆果”。当时米勒看见的红色“壳”已经消失了,但胃液是红色的。“没有 白瑞香或其他浆果。”化验员报告说,显然他没有认识到这个问题的意义,又补充 说,“但有一些没有煮过的玉米淀粉和合成染料曙红”。曙红,是红色染料,用来 给某些药物的胶囊染色——值得注意的是安眠药“司可那”。 验尸官授权埋葬尸体,调查由汉普郡刑事警察局负责。婴儿死后三个星期左右, 在回答警长盖茨的电话中,米勒医生首先提示玉米和曙红可能来源于装安眠药司可 那的胶囊。 司可那是一种高效巴比妥药,显然医生是不可能将这种药开给六个月大的小孩 服的。 盖蒂斯将这些情况向他的上级瓦尔塔·琼斯警察长汇报。琼斯立即命令将胃内 容物从郡化验员那里送到伦敦警察厅实验室。尼科尔从这些胃内容物里发现有相当 于0.2克的司可那。从呕吐物污染的塔伦斯的枕头里又提取出0.0013克。 盖蒂斯回到阿姆斯特朗家,问他们家里有过司可那没有。夫妇俩都否认。警察 授查了房子和阿姆斯特朗在哈斯拉的私人小柜,但没发现什么。盖蒂斯继续去询问 海军当局关于他们的药库情况,得知在皇家海军医院毒物柜里有55颗,每颗含量为 0.1克曙红色的司可那胶囊于1955年2月被人偷走。 5个月后塔伦斯死亡。那个时候 阿姆斯特朗正在那间医院工作。 内政部发出开棺验尸的指示,和平常一样,拂晓时我仍在朴茨茅斯公墓挖墓。 从己腐败的脏器中又检出了0.003克司可那。 加上第一次尸解时的损耗量,尼科尔 估计塔伦斯吞服了3至5颗0.1克的红色胶囊。 这药是速效的。我告诉琼斯警察长, 我认为这样的剂量完全可以在一小时内杀死一个六个月大的婴儿。 塔伦斯刚好在中午1点30分前死亡。他父亲从12点15分至1点钟在家。他母亲也 在。哪一个都有可能给他服这致死量的药物。 那么前一天晚上这小孩得什么病呢?杰妮特说塔伦斯和他的姐姐在下午4点30分 吃了燕麦粉饼干和牛奶后不久就呕吐。她丈夫在下午7点钟回来时塔伦斯已睡着了, 晚上11点钟睡得很“死”’“呼吸很粗”。做了人工呼吸后,阿姆斯特朗将他的手 指放进小孩的喉头想使他呕吐,但没成功。阿姆斯特朗于早上7点30分离家去上班, 一小时之后布肯宁医生来到,他发现塔伦斯醒着,在哭,看来很好,没有发烧,没 有生病的征象。阿姆斯特朗夫妇都说到中午12点15分塔伦斯又沉睡,叫不醒。 我告诉警察, 在下午4点30分前给小孩服略小于致死剂量的药物,晚上11点钟 小孩就会嗜睡, 叫不醒。第二天早上8点30分药物的作用就会完全消失。司可那不 是蓄积性药物。 可能作了两次谋杀小孩的企图:要是真的如此,那么第一次不成功的尝试就只 有杰妮特一个人在家。 究竟在枕头上含有的司可那斑痕是下午4点30分时呕吐造成 的还是第二天死前不久遗留的,就没法搞清楚。 虽然阿姆斯特朗夫妇还很年轻——男的24岁、女的才19岁——可塔伦斯已是他 们的第三个孩子了。 第一个孩子菲利蒲于1954年3月不满三个月时死了。当时是斯 通医生看的病,开的死亡证明,证明书写着死因为支气管肺炎,但他告诉我听诊没 有发现病症,也没有发烧。当时斯通医生已经82岁高龄,我不认为他的临床敏锐性 很高。警察又发出开棺验尸的指示,于是我们在拂晓时又去挖掘尸体。“经过了这 么长时间尸体不会留下什么东西的。”当他们站在公墓上时,阿姆斯特朗对警长盖 茨说。他说对了。我把残骸全部收集起来,但正如我们预料的那样,尼科尔化验结 果阴性。尽管警察长琼斯怀疑菲利蒲不是死于自然原因,但却没有根据。 琼斯邀请阿姆斯特朗去警察局“帮助调查”。阿姆斯特朗知道他有权,拒绝了。 “如果拘留我,我就会来,但我想知道指控根据。”他要他的老婆打电话给他的律 师。 “我看过一个文件,”琼斯慢条斯理地说,“那里报告在你的儿子塔伦斯体内 有毒物的证据。” “是的,是——浆果。”阿姆斯特朗回答。 “不,是司可那。你知道司可那是什么吗?” “知道。但是我们两个谁都没有将它带回家里来过。” 琼斯和盖茨已尽到他们调查的责任了。留给检察长西奥博尔德·马修爵士来决 定他们是否有足够的证据指控阿姆斯特朗或他的老婆杰妮特或夫妇俩犯谋杀罪。他 们的结论不一定能说服陪审团。这样他们仍然让阿姆斯特朗自由,而阿姆斯特朗却 写了他对这一案件的看法给一家星期天报纸。看起来好象是警长琼斯没有抓到凶手。 一年过去了。 在这期间阿姆斯特朗夫妻吵架,慢慢疏远了。1956年7月24日, 在塔伦斯死亡的周年纪念日后二天,杰妮特向法院申请分居和给予赡养费的判令。 但哥斯港地方法官驳回这一申请。她因这一挫折流着眼泪走出法庭并大发雷霆。 “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想要告诉警察,阿姆斯特朗太太? ”站在她旁边的警长 盖茨说。 “有什么事情吗?” 她仅仅迟疑了一会。“是的,有! ”她作了陈述并签了名。这一陈述最后导致 她和她的丈夫在温奇斯塔的被告席上重新结合在一起。他们由于合伙谋杀他们的儿 子,在那里一起受到审判。 她的陈述不是一份供词,也不是一个告发,但却承认在她的家里有司可那。她 说她的丈夫告诉她,拿了一些司可那回来,但当警察问到这事以后,他叫她销毁它, 并且说他可能因为塔伦斯的死或至少因为偷了哈斯拉医院的胶囊而受到谴责。“我 从瓶子倒出胶囊,”她告诉盖茨,“有六、七颗红色的,然后将这些丢在花园尽头 的垃圾堆里。” 妻子常常珍爱和服从自己的丈夫,不管他做什么事,因而一般免于被控同谋罪。 但是杰妮特在她儿子致命性中毒这段时间在家里,进进出出。没有人知道是谁拿胶 囊给小孩吃,而且有证据表明她在前一天已经给小孩服了一次略小于致死量的药物。 因此指控他们两个都犯凶杀罪。 当我听说被告请了法兰西斯·坎普斯来帮助时,我就知道这场审判对我将是一 场考验。 我相信他将不遗余力地从批评医学证据,特别是精确计算司可那吸收的时间上 入手,即使不是推翻的话,也要动摇它的可靠性。 尼科尔和我都相信服进去的司可那是装在普通的明胶胶囊里的。我们根据这种 假设在初审上作证。我说我认为致死剂量的药物“必定是在一小时内完全吞进去的, 几乎可以肯定是在死前半小时内吞进去。”后来了解到从哈斯位医院偷来的司可那 是装在一种用甲基纤维素制造的新型胶囊里。这种胶囊不象明胶溶解得那样快,但 却可以让药物漏出去,因此药物的吸收会慢些。在审判开始前我做了一系列的实验, 发现在吞进去20至30分钟之内装在甲基纤维系胶囊里的药物不会大量漏出来,因而 还要再过20分钟药物才充分起作用。这样新计算出来的时间尽管是近似的,仍然有 机会给阿姆斯特朗毒杀他的儿子。 现在我可以先行提出坎普斯指导辩护律师时可能提出的问题,这些辩护律师中 没有那一个会遗漏一点论据。阿姆斯特朗由皇家律师顾问梅尔科姆·瑞特辩护,杰 妮特由诺蒙·斯凯尔洪辩护。诺蒙在成为检察长之前和其他的辩护律师一样既有技 巧又不屈不挠。我经受住了这一场严峻的盘诘,有点疲倦但没有垮下来。 就象通常的毒杀案件一样, 由检察总长,当时是吉纳尔德·蒙尼汉-布勒勋爵 起诉。阿姆斯特朗供认在哈斯拉医院“偷偷摸摸地找到”(用他自己的委婉说法)这 些药物,并且在塔伦斯死那段时间带回家去。“但当我要杰妮特处理剩下的药物时, 她说她早已经处理了。”杰妮特否认这一点,并说当阿姆斯特朗回家吃午饭时她错 误地说塔伦斯的情况很差。她说,12点45分之后塔伦斯情况才恶化。她又说,当时 她到厨房为她丈夫做午饭,没有参与毒杀事件。这就是律师们所谓的“无情的答辩”, 互相推卸罪责。 当皮罗切法官先生总结时,他对陪审团说,他们不必判定被告两人有罪或无罪, 他们只用43分钟判了阿姆斯特朗有罪而开释杰妮特。 (伍新尧郭景元) -------- 书香门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