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两点三十五分,我每半小时查一次房,发现死者时我特意看了一下表。”
“你是否看见了死者身上的匕首?”
“是。”
“那么,现在我给你看这件东西,你是否认得?”
“这正是尸体上的匕首。”
李勤看向林飞,林飞道:“没有问题。”
李勤一楞,又说道:“现在我请求讯问被告。”
“法庭允许。”身审判长道。
李勤清了清嗓子,说:“7 月27日下午七点半,你是否见过死者?”
“是,他乘坐我的车。”
“你们是否相识?”
“他是我大学的老师。”
据说你和他曾因某事产生矛盾,以至你没找到工作?“
林飞插嘴道:“反对!检方使用传闻证据,试图把不相关之事与本案联系在一
起来。”
“反对有效!被告可以拒绝回答。”审判长道。
李勤皱了一下眉,心里暗骂林飞,嘴上却道:“那么我换一种问法,十九年前,
你毕业时是死者看写的毕业鉴定材料?”
“是。”
“你那时学习很好,是专业第三?”
“是。”
“你当时没找到工作?”
“是。”
“而你那个专业有许多人都找到了工作,独你没找到,你是否对死者不满意?”
“不错,我那时的确很生气。”
“你现在生活很不好?”
“可以这么说。”
“于是你认为这一切都是死者造成的,于是你怀恨在心,当有机会杀掉死者时,
你便动了手,当然车祸可能的偶然。”
“人不是我杀的!我没有杀人!”程军大声叫道。
李勤也提高了嗓门:“8 月1 日凌晨两点左右,你在什么地方?”
“我……我在友谊医院的病房里一步也没离开。”
李勤转向正中央道:“审判长,为了使本案案情更清楚,我希望能够同时讯问
我方下一名证人。
“法庭准许。”
证人席上站着一位四十多岁的妇女,很胖但个头不高,属于长宽差不多的那种
人。
“8 月1 日凌晨两点左右,你在哪儿,在干什么?”
“我在我店里睡觉,后来被说话声吵醒了。”
“当时是几点?”
“我看了一下表,是两点差五分。”
“你看清说话人了么?”
“当时天很暗,不过我能看出他穿着灰衣,头上戴着帽子,是个中年男人。”
旁听席上有人不安地动了下。
“他当时在干什么?”
“我估计他在打电话或者接电话,最后他说:”就这样,再见。“
“那么,那个人是被告吗”?
“是。”
“你凭什么确认?”
“公安局的人已经让我指认过凶手了,我认出了他。”
程军抓住了栏杆吼道:“我没有杀人!我根本就没有离开医院!你诬陷我!”
他踢打着栏杆,满脸通红。
林飞咳了一声,小声道:“别闹,请相信我。”他走上前去,看着那名妇女,
开始时一言不发。
那妇女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也禁不住看看自己哪不得体。
“你是卖水果、饮料的?”
“是,我还卖报纸、烟、杂志、酒等东西。”
“生意挺好吧?”
“还不错。”
“反对!辩方的讯问与本案不相关且不重要。”
“重复一次,辩方只是在就与本案相关的事情作一下调查。”林飞充满自信地
看着审判长说。
“反对驳回!”审判长看了一眼李勤,眼中是责备的神情。
“7 月31日,也就是案发前一天,你的生意也很好吧?”
“是的。”
“你忙到很晚吧?”
“是,去医院的人前半夜总是断不了的。”
“有多晚?”
“大概十二点左右吧”
“你是不是很累,觉得不行了,太困了。”
“是的,我几乎一碰枕头就睡着了。
“你醒后是否还很困?”
“是的。”
“睡眼朦胧?”
“可以这么形容。”
“你看见那个人的衣服和身高,胖瘦等外形,而没有看清那人的面貌?”
“是的,当时很黑,我看不清他的面貌,不过我确认是他。”
“你怎么确认?是不是一大群人站在黑暗中,穿着一样的衣服,让你指认?”
“是的。”
“你认出他,是凭身高呢,还是凭相貌?”
“我说过了我没看清面貌,当然凭身高和胖瘦了。”
“如果换作一排身高,胖瘦差不多的人你能指认出吗?”
“……不能。”
“如果被告不在公安让你指认的那排人之中,换上一个与他差不多的人,你会
指证此人就是你见的那人吗?”
“这……,我不敢确信,我只是凭借身高认人的。”
林飞微微一笑,面向陪审团道:“审判长,各位陪审员,这名所谓的检方证人
在睡意中指认一个与我的当时事人差不多的人为他,我认为这也未免太牵强了。”
审判长与陪审团成员的眼神交换后,便道:“鉴于辩方所指出的情况,本庭宣
布检方的在这名证人的证词无效,取消其证人资格。”
林飞对着温冰微微一笑,温冰用手做了个胜利的手势,旁观席上的苏玮立即按
了下快门。而此刻的李勤却是满脸尴尬与无奈,还有心头的一股怒火。
李勤转向程军道:“8 月1 日凌晨两点,你到底在哪儿?”他的话中已透出一
股威严之势,但更多的并非给程军以压力,而是掩饰他的尴尬。
“我再说一遍,我在睡觉。”
“那你有什么证据?”
“我睡个觉难道还需要什么证据吗?那请问你又有何不在现场的证明?”
审判长道:“请被告注意,现在是你在接受讯问,请正面回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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