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以“律师小说家”闻名的美国当代畅销书作家约翰·梅里森姆,在这部出版 于1996年的新作《失控的陪审团》中,把读者的视线引向了一个我们完全陌生的 司法领域——陪审员制度。 美国的法庭审判与我国有很大不同。法官的作用不是审讯,而是主持听证。 案件的是非曲直,被告是有罪抑或无罪,概由陪审团通过投票作出裁决。在很大 程度上,决定官司输赢的并非法官,而是由12名普通公民组成的陪审团。因而 陪审团往往就成了原、被告双方千方百计设法加以影响、争取、甚至控制的对象。 在案情重大、影响深远的诉讼中,尤为如此。 本书围绕一起烟民遗孀状告烟草公司要求巨额赔偿的大案,描述了烟草公司 代理人费奇以金钱作手段,收买、威胁、操纵陪审团的非法行径,在我们面前展 现了一系列闻所未闻的生活场景,使我们大开眼界,对当今美国社会及其司法陪 审制度增添了大量的感性认识。 费奇使用的种种手法,在现实生活和文学作品中并不鲜见。作家若是停留在 这一层面的描写上,作品就无奇可言。格里森姆的高明之处,在于为老奸巨猾的 费奇设置了一个棋高一着的对立面,塑造了马莉和尼可拉斯·伊斯特尔这两个年 轻人的形象。他们怀着强烈的复仇愿望,运用自己的机智,挫败了费奇操纵陪审 团的阴谋,把三分之二的陪审员团结在自己的周围,最终作出了有利于原告、并 使烟草公司承担巨额赔偿的裁决。他们与费奇之间展开的争夺陪审团控制权的斗 争,弥漫着神秘色彩,情节曲折,充满悬念,精彩纷呈。斗争的结果更是出人意 料,令人叫绝。 约翰·格里森姆是一位具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感的作家。他曾起诉一位著名的 好莱坞导演,指控其影片暴力充斥,毒害青少年心灵。爱憎鲜明,同情弱小,憎 恶强权,批判现实社会的种种丑恶,是贯串他全部作品的一根红线。在《失控的 陪审团》中出现的上层人物,几乎全是贪婪狡诈、阴险虚伪,或者昏聩无能的庸 碌之辈。受到作者肯定的,是以马莉和尼可拉斯为代表的小人物。 格里森姆原是一位年轻的律师,他的作品自然会受到他本人经历的影响。这 不仅反映在作品的题材上,而且也反映在人物的性格和命运上。他的小说的主人 公几乎都是年轻漂亮、秉性善良的青年男女,曾经怀着美好的理想攻读法律,或 是刚从法学院毕业,涉世未深。《失控的陪审团》中的男女主人公,和他们有着 相似的背景。在马莉身上可以看到《鹈鹕案卷》女主人公达比·肖的影子。但这 一对年轻人又和作家前几部作品中的主人公有明显的不同。如果说达比·肖是在 偶然的情况下触及重大秘密,被迫应战,多半处于被动的地位,那么马莉和尼可 拉斯则是长期精心策划,主动进攻,在斗争中一直处于上风,和费奇玩着猫捉老 鼠的游戏。作品主人公性格上的这一变化,也许是作家观念变化的一种微妙反映, 作家对善战胜恶有了更大的信心,在善与恶的斗争中态度更为积极。 语言流畅,生动形象,句式丰富多变,富有幽默感,是格里森姆作品的一大 艺术特色。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他的作品非常“干净”,绝无许多美国作家特别 喜爱的佐料——性描写。他的作品之所以畅销,靠的是它的道德力量,性格鲜明 的人物,生动曲折的情节,流畅幽默的语言,以及他那独特的题材——美国沉默 大众又敬又恨的司法律师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