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那把枪绑在格雷斯的脚踝上。 她发动了汽车,那个亚洲人就坐在她的旁边:“一直开,十字路口左转。” 格雷斯当然很害怕,但是表现出来的却是出奇的冷静。也许这就是暴风雨前的 征兆吧。该来的都来了,真相也快揭晓了,她整理一下自己的思绪。 首先,要让这个家伙远离自己的孩子,这是最重要的。 艾玛和马克思应该没事。老师们会一直等到家长把孩子们接走。如果格雷斯不 出现,她会不耐烦地叹气,然后把孩子们带回到办公室,这就给前台的老奶奶留下 了口舌,她会很兴奋地咒骂粗心的妈妈,让孩子们等这么久。6 个月前,格雷斯碰 到一次交通事故,所以接孩子晚了,结果被那个老奶奶骂了个狗血喷头,小马克思 趴在桌子上画画,这让格雷斯想起了《雾都孤儿》里的一个镜头,格雷斯进来的时 候,他仍然在给恐龙上颜色,一点也不愿意离开。 现在学校离他们越来越远了:“向右拐。” 格雷斯按照他的命令做了。 抓他的这个人说要带格雷斯去见杰克,她不知道是真是假,但是有一点可以肯 定,他这么做绝对不是出于好心,她受到了警告,说车开得太慢了,他是一个危险 的人物,格雷斯不用看他腰里的枪就知道,他浑身都散发着一种危险的信号,就像 一股电流,告诉别人他具有破坏性。 但是格雷斯也很想了解事情的真相,她的脚踝绑着一把枪,如果自己能够保持 冷静,保持谨慎,表现得令人吃惊,事情会有转机的,但是现在,只能听从他的命 令,走一步看一步,因为也没有别的选择了。 她现在开始担心如何用枪,会顺利地拔出来吗? 真的就是瞄准、扣动扳机那么 简单吗? 但是这个家伙一直盯着自己,根本没有机会把枪拔出来,现在该怎么办? 用枪指着他,强迫他带自己去见杰克吗? 她想象不出这么做会成功。 况且她也不能开枪,先不说她害怕武器这个事实,格雷斯究竟有没有这个胆量 也是个问题,也许她连扳机都不敢扣动。而且,这个人是她和杰克联系上的唯一通 道,如果把他杀了,她到哪里去找杰克? 她只能保持沉默,等待机会,也许真的能 看到杰克。 “你是谁? ”格雷斯问道。 他的表情木然,根本没有反应,抓起格雷斯的手提包,把里面的东西都倒出来, 然后翻了翻,拿起手机,卸下电池,把剩下的东西一股脑扔到了后座上。 格雷斯有些急了,不停地问道:“我丈夫在哪儿? 你想要把我们怎么样? ”但 是那个人一直不回答,就在碰到红灯停下来的一霎那,那个家伙做了一件让格雷斯 没有想到的事。 他把一只手放到了格雷斯那条伤腿上。 “是这条腿受过伤吧。”他说道。 格雷斯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的动作很轻,像羽毛一般。突然,他的手指像铁 抓般插了下去,一直插到膝盖骨下面,格雷斯疼得缩成一团,那个家伙的手指正好 插到膝盖骨跟关节的连接处,巨大的疼痛如此突然,格雷斯还来不及喊叫,她只能 抓住他的手,想要拿开它,但是没有用,他的手好像焊了J 二去。 吴轻轻地在格雷斯的耳边说道:“如果我再插得深一点,然后拔出来——” 格雷斯感到一阵眩晕,几乎失去了知觉。 “我能把你的膝盖骨掀掉。” 绿灯到了,那个家伙终于松手了,格雷斯几乎崩溃了。整个痛苦的过程只有5 秒,但足以让格雷斯终身难忘,那个家伙看了看她,露出了一丝微笑。 “现在开始不要再问问题了,好吗? ” 格雷斯点了点头。 他转过身,目视前方:“继续往前开吧。” 泼马特发出了通缉令,查琳妮·斯万这次表现不错,她记下了那辆车的车型和 车牌号,泼马特查询之后发现车的主人就是格雷斯·劳森。这个结果没有让他们感 到太惊讶,泼马特立刻开着一辆没有警察标志的车出发了,斯考特·邓肯也跟在他 身边。 “那个埃里克·吴是谁? ”邓肯问道。 泼马特本来不想告诉他,但又觉得没有隐瞒的必要,“到目前为止,我们掌握 的罪行有:非法闯入民宅,攻击主人,致使其残废,又开枪射伤另外一个人,据我 的估计,跟踪劳森的那个家伙,就是杀害洛基·康威尔的凶手。” 邓肯没有说话。 已经有两辆警车停在那儿了,泼马特不喜欢把警车开到学校。这样做很不好, 尤其不能鸣警笛,接孩子的家长们表现出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有些人搂着孩子赶 紧往车上跑,生怕子弹会射向自己,有些人好奇心很强,不管多么危险都要看个究 竟,好像认为学校附近不会有什么危险。 查琳妮·斯万站在那儿,泼马特和邓肯朝她走了过去,一个年轻的警察正在给 她做笔录,泼马特摆了摆手,示意让他离开:“发生了什么事? ” 查琳妮告诉他自己如何到的学校,因为泼马特问过格雷斯·劳森,所以她就关 注了一下,但是她却看到格雷斯与埃里克·吴在一起。 “没有任何胁迫吗? ”他问道。 查琳妮说道:“没有。” “这么说有可能是格雷斯自愿跟他一起走了? ” 查琳妮看了一眼斯考特·邓肯,然后对着泼马特说:“不,她也不像是自愿的。” “你怎么知道? ” “因为格雷斯是一个人过来接孩子的,她不会扔下孩子不管的。我一看到他就 应该给你们打电话的,但是我不敢,隔着一个操场他都让我恐惧万分。” 泼马特说:“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离那么远他都可以控制我,”查琳妮说道,“想想看,他就在格雷斯的身边, 趴在她的耳边低声耳语,格雷斯会怎样? ” 另一个警察跑了过来,他的眼睛由于惊吓而睁得巨大无比,他一定是看到了什 么,要不不会这么紧张的,围观的家长们也察觉了什么,自动退后了几步。 “我们发现了情况。”他说道。 “什么? ” 他靠近了一步,对着泼马特的耳朵低声说道:“附近有一辆可疑的货车,你还 是亲自过去看看吧。” 也许现在应该用枪了。 格雷斯的膝盖仍然在瑟瑟发抖,好像有人在里面放了一颗定时炸弹,泪水已经 溢满了整个眼眶,但她强忍住,不让泪水流出来。她不知道下车的时候还能不能走。 她偷偷地看了看伤害她的那个家伙,无论格雷斯什么时候偷看,那个家伙都在 盯着自己,他的表情仍然很木然,好像在思考着什么,格雷斯也在组织着自己的思 绪,但总会想起刚才那可怕的一幕。 他这么随意就可以让人遭受如此劫难,如果他表现出一定的情感,喜悦也好, 愤怒也好,也许事情会有所转机,但是他什么表情也没有,伤害别人就像撕开一张 纸一样不费吹灰之力,他夸下的海口更是可怕:如果不听话,会像拧瓶盖一样把她 的膝盖骨掀下来。 他们已经穿过了州界,来到了纽约境内,沿着287 国道向塔潘梓桥方向开去。 格雷斯不敢说话,她的思绪很自然地漂到了孩子们身上,现在艾玛和马克思已经走 出学校了,正在四处张望,寻找着妈妈的影子,他们会被带到办公室吗? 科拉在操 场上也看到她了,格雷斯确认,还有几个家长也看见她了,他们会说些什么,又会 做些什么呢? 这些已经无关紧要了,还有更伤脑筋的事,还是集中精力想想手头上 的事情吧。 她再次想到了那把枪。 格雷斯在脑海里预演着如何把枪拔出来,首先要把两只手都放下来,左手拉起 裤管,右手去拔枪。怎么绑的了? 格雷斯回忆着,在顶端有一个带子,是用来固定 的。这样枪就很安全,不会晃来晃去。但是现在她必须先把带子解开,才能把枪拿 出来。 好的,就这么干了:先解开带子,然后拔枪。 另外她还要考虑时间的问题,这个家伙强悍无比,刚才她已经领教了,说明他 有很多施暴的经验,格雷斯必须等到一个绝佳的机会。首先,很显然,不能在开车 的时候下手,可以趁着红灯停车或者更好的机会,对了,也许下车的时候可以。 其次,必须趁他不注意的时候,但是他总是盯着自己,而且身上也带着武器, 他拔枪的速度肯定比格雷斯快多了,所以,格雷斯一定要抓住他分神的时候,在他 不看自己的时候。 “在那个出口下去。” 路标写着“阿芒克”,他们在287 国道上只开了3 、4 公里,根本不会穿过塔 潘梓桥,格雷斯还以为过桥的时候是一个机会,因为那有收费站,她可以趁工作人 员收费的时候试图逃跑,尽管成功的机会很小,因为这个时候,那个家伙会牢牢地 看住她的,她敢打赌,他的手又会放到她的膝盖上。 她向右拐,上了斜坡,又开始在脑海里思量着如何采取行动,想来想去,还是 觉得下车的时候是一个绝好的时机,他不是带她去见杰克嘛,对了,杰克在那儿, 不是吗? 这一点很重要。 而且车子停下来的时候,他们都要下车,很显然,这是一个好机会,他要从另 一边下去,而她从这边下去。 这就是一个转机。 她又开始在脑海里预演着拔枪的动作,首先要打开车门,伸出腿,把裤管掀起, 双腿着地的时候,正好被车子挡住了,他看不到,如果时间掌握的好,他那时也正 在下车,背对着她,正好让她拔出武器。 “下一个路口右转,”他说道,“然后第二个路口左转。” 他们穿过一个格雷斯不认识的小镇,这里的树木要比卡色尔顿多很多,房子看 起来有些旧,但是很静谧,很适合人居住。 “开到另一条街上去,左面第三条。” 格雷斯的双手紧紧握住方向盘,按照他的话做了,然后停在一幢房子前。 她深吸了一口气,等待他把门打开走下去。 泼马特从来没有见过这种情景。 货车里的家伙超肥无比,穿着标准的黑社会衣服,人已经死了,看得出来,死 的时候很痛苦,脖子已经扁了,好像被车压过一样,但就压了脖子,脑袋和身体完 好无损。 达利,这个家伙已经目瞪口呆了,却突然冒出一句:“这家伙够肥的了。” 然后他好像发现了什么,“他看起来怎么有点面熟。” “瑞奇·约万”,泼马特说道,“卡尔·维斯帕的手下。” “维斯帕? ”达利重复了一遍,“难道他也卷了进来? ” 泼马特耸了耸肩:“这一定是吴的杰作。” 斯考特·邓肯的脸变白了:“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 “很简单,邓肯先生。”泼马特转向了他,“洛基·康威尔为印蒂拉·卡利瓦 拉工作,而你又雇佣了印蒂拉,那个叫埃里克·吴的家伙不仅杀害了洛基·康威尔, 还杀死了这个胖家伙,最后还从学校把格雷斯·劳森劫持走。” 泼马特走到邓肯的跟前:“现在你能告诉我是怎么一回事吗? ” 这时另一辆警车飞驰过来,维罗妮卡·巴特斯警官还没等车停稳就飞奔了过来, “查到了。” “什么? ” “埃里克·吴上的是yenta_match .com 网站,用的名字是史蒂芬·弗莱舍。” 她跳到他们眼前,乌黑的头发紧紧地盘在脑后,“这个网站是专供犹太寡妇和鳏夫 交友用的,吴同时与三个女人在调情,一个是华盛顿特区的,一个住在弗吉尼亚州 的西部,最后一个名叫比阿特丽斯。史密斯,住在纽约的阿芒克。” 泼马特几乎跑了起来,毫无疑问,吴一定去了那儿,斯考特·邓肯紧随其后, 开车到阿芒克用不了20分钟。 “给阿芒克警察局打电话,”他冲巴特斯警官嚷道,“让他们调集一切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