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高竞,这张报纸你已经看了快十分钟了,你到底在看什么呀?”莫兰不耐烦
地问道。今天是他们认识以来第一次单独外出,她骗父母说要去同学家做作业才溜
出家门来见他的,想不到一见面,他就拿着张报纸一直看到现在,她想想就生气。
他到底找我来干吗呀?早知道真应该去看表姐打篮球。
“我在看一个女人的照片。”高竞若有所思地说。
女人?莫兰心里把这两个字过了一遍。高竞抬头瞄了她一眼,马上把报纸递到
她面前。
“不要瞎想,看看这个。”他指指报纸的中缝。莫兰发现那里竟是一张认尸启
事——今天凌晨三点钟在本市一所中学的女厕所内发现一具无名女尸,经该校确认
此女非本校员工。此女年龄估计在二十五岁左右,上身穿白色紧身棉质吊带衫,红
色披风,白色紧身裤,白色高跟鞋,肉色丝袜,随身没有携带身份证明或其他物品。
请此女亲戚朋友或知情者见报后速与警方联系,联系电话********。
“这就是你看的——女人?”莫兰盯着认尸启示上方那张照片,愕然地问道。
“至少她活着的时候,应该是个女人吧。”
“你看这个干吗?”
“我觉得我见过她。”高竞凝神思索了一会儿,问道,“我有没有跟你说过,
三年前我曾经在火车上碰到过的一起失踪案?”
莫兰想起来了。
“这事你说过。难道你觉得当年火车上的那个失踪的女人?”莫兰重新低下头
审视照片上那张眼睛半睁,表情僵硬的女人脸,“都过去三年了,你能肯定是她吗?”
“她的脸我记得很清楚。其实那次我一下火车就找到了我一个很擅长画画的朋
友,我让他根据我的印象画了那个女人和她弟弟模拟像,现在那两张画还在我家呢,
我以后拿给你看,真的很像。”他注视着报纸上的认尸启示,说道,“我一直觉得
那件事太离奇了,而且我有种感觉,总觉得将来会在马路上跟他们偶遇,想不到,
她竟然上了报……”
“哈!那也算马路偶遇,因为报纸是你在马路上买的。”莫兰讥讽道。
高竞横了她一眼。
“这能怪我吗?说好十点见面,你十一点才到,我不买张报纸看,还能干吗?”
他气呼呼地说。
“我不是为了劝架吗?要不是我妈要把我爸赶出去,我能迟到吗?我本来九点
半就准备出发了。”莫兰委屈地替自己争辩。
“其实你九点半也是迟到。你知道我是几点到的?我九点三刻就到了,我八点
五十分就出发了……”他看她满脸不高兴,忽然又好奇起来,问道,“你爸妈吵架
了?为什么?”
莫兰很想把今天早上自己家发生的事和盘托出,但是想想又忍住了,因为老爸
做的事实在叫人难以启齿,家丑不可外扬,而且今天还是他们第一次见面,确实没
必要告诉他那么多,谁不知道他晓得老爸的为人会怎么想。算了,还是换个话题吧。
“没什么,他们只是偶尔争几句罢了。我爸认错了。现在他们应该已经和好了。”
莫兰敷衍地说道,随后用手点点报纸上的女尸照片,“你知不知道人死后拍的照片,
跟她平时的样子会有很大出入?就好比我现在跟你说话的时候是一个样子,我躺着
又是另一个样。”她昂起头,模仿死尸的样子,做出一个异常呆板的表情,“你瞧,
要是我这样,你能认出我吗?”
“哈哈,我能。”他看着她傻笑。
“那我肯定装得不像。我外婆死后,我去参加追悼会都认不出她了。所以你不
要太迷信自己的记忆力。这个女人不一定是她。不过……我倒是很想知道尸体是在
哪所中学的女厕所发现的。”莫兰盯着报纸上的电话,琢磨起来,“一般都应该是
就近报案的吧,警察局的电话是56开头的,那应该就是在D 区。不知道是D 区的哪
家中学。”
“D 区离你家好远。”
“嘿,是很远,不过我表姐以前就住在D 区,她中学六年都在D 区的中学念的,
我让她帮我打听一下。她门路多,一定能打听到。”莫兰想起今天晚上,表姐照例
要来她家吃饭,正好可以跟她聊聊这件事。
可高竞却从石凳上站了起来。
“这太麻烦了。我宁愿用更直接的方法。”他道。
“更直接?”
“我现在就联系这个警察,然后去警察局认尸体。老实说,我也不能肯定这女
人是不是三年前我见过的那个女人,所以得去看看,所谓眼见为实嘛。”他整了整
皮带,一副整装待发的模样。
“那你现在就要去吗?”莫兰问道。
“不行吗?”
她真没想到,第一次跟他单独出来,他竟然中途要去认尸,真是闻所未闻!她
本来还指望他至少会跟她一起去看场电影呢,就算没电影看,上公园的小河边走走
也行啊。
“那好吧。拜拜。”她沉着脸拎起书包转身就走。现在她真后悔出来跟这个呆
子见面,也不知道爸妈怎么样了。她出门的时候,妈妈还没理睬老爸,早知道这样,
她宁愿在家作和事佬,想到这里,她脚步快了起来。
“喂,你跑什么呀。”他跟了上来,现在他已经看出她的不高兴了,“你别走
啊,让我去看她一眼,你也不会少两斤肉。要不,你在停尸房外面等我好吗?我保
证马上就出来。”他拉住了她的袖子。
我为什么要在停尸房外面等你?一听这句话莫兰就火了,但她又不便发作,她
心想我要是说这是我人生中的第一个约会,我不想在停尸房门口度过,这又显得我
太拿你当回事了,我才不干。可是你比我大五岁,就算我不说,你也该明白呀。你
到底为什么约我出来?难道就是为了带我去看尸体的吗?大笨蛋!
“莫兰,你生什么气啊,大不了我请你吃炸鸡。”他挡在她面前,从口袋里掏
出三、五张百元人民币来。
她停住了脚步。
“哪儿来的钱?”她知道刚满二十岁的他还在警校受训,既没收入,家里又从
来不给他零花钱,所以他其实是个名副其实的穷光蛋。
“我打工挣的,前几天不是有个老板开展览会吗,我跟几个同学去当了回保安,
嘿嘿,去了六天,挣了六百元。怎么样?不错吧?”他喜滋滋地说着,用宽阔的肩
膀挤了她一下,流里流气地说,“怎么样,跟哥哥去吃炸鸡吧?我可是为了跟你见
面,才去打这份工的,不然我哪会去受那个罪,一天十个小时,从早站到晚,连口
水没的喝。”
莫兰白了他一眼,心里却有点动摇了,毕竟也出来了,她不想就这么回去。
“你就这么想去认尸?”她问道。
“我真的很好奇。我这辈子还没认过尸呢。”他大声回答。
“我也没认过尸,我一点都不觉得有什么遗憾。”她的声音盖过了他,他的口
气立刻软了下来。
“我就想知道,我有没有认错人。莫兰,我觉得真的是她。”
是不是她跟我有什么关系?跟你又有什么关系?莫兰真想反问他。但她也知道
高竞的脾气,一旦认准一件事他就会一路走到底,也就是说,就算她不陪他,他自
己也会去的,所以,今天的首次约会算是泡汤啦,别说有什么浪漫情节,连最起码
的朋友之间的正常交谈都没有,真不知道写日记的时候,该怎么面对自己。
“好吧,既然你这么好奇,我就陪你去一趟吧。”她让步了。
“哈哈,太好了。我保证看完后,马上带你去吃炸鸡,还有冰淇淋。”他兴高
采烈地想伸手过来搂她的肩,她立刻躲开了。
她已经暗下决心,等他们从警察局出来,她就立刻回家,她对炸鸡、冰淇淋和
他都已经一丝一毫兴趣都没有了,而且,她想以后她也不会再跟他出来了。
十五岁,就像妈妈说的,还是应该把精力都放在学习上。
我绝不能让爸妈知道,我跟他偷偷出来过。莫兰心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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