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该死的混蛋 我看到了他……那个该死的混蛋。他在这里干什么?他在底下商场一大堆快速涌动 的人群中。拥挤的人群朝着渡轮快速地涌动着。 看到他我的血液都凝固住了。 他穿的蓝色衬衫敞开着,外面套了褐色的灯芯绒夹克衫。他看上去像是一个大学教 授。在别的情况下,我可能就错过他了,不会注意到他。他瘦弱憔悴,除了一样东西之 外他毫无什么明显的特征。 这样东西就是他红褐色的胡子。 他的脑袋在人群中上下耸动,我跟着他,但是无法和他缩短距离。 “警察!”我在喧嚣中大声喊道。 我的喊声淹没在匆忙的漫不经心的人群中。任何时候我都会跟丢他。 我不知道他的名字,我只知道被他杀害的人,米兰妮·勃兰特,丽贝卡·德乔治。 突然他停了下来,转身背对人流的方向,面对着我。 他的脸好像很明亮,在这黑暗的背景中神采奕奕,就像是一具中世纪的俄罗斯雕像。 在混乱中我们面面相觑。 这一刻大家都露出了真面目,他知道我就是那个要抓捕他的人。 然而让我懊恼的是,他拔腿溜了,人群淹没了他,一下子便不知去向。 “站住,我要开枪了。”我大声叫道。 我的脖子里滴下了一滴冰冷的汗珠,我拔出了枪。 “趴下。”我叫喊道,但是高峰往返时段的人群继续往前赶,掩护着他。我就要把 他弄丢了,这个凶手就要逃走了。 我举起枪,瞄准了他的红色胡子。 他转过身——脸上带着对我耍过花招后的讥笑。 我吸了一口气,死死地瞄准了他。 好像是很缓慢的一个动作,人群中所有的脸也都转向了我。 我往后退步,惊恐中我放下了枪。 每一张脸上都留着同样的红胡子。 我在做梦,我发现自己正在厨房的柜台边,朝玻璃杯中晃动的葡萄酒眨巴着眼睛。 我的公寓里有着熟悉的宁静,没有匆忙的人群,没有逃脱的面孔,只有玛莎,懒洋洋地 躺在它的蒲团上。 炉子上的一壶开水冒着水蒸气。我可以做我喜欢的沙司了——意大利干酪加上夏南 瓜和紫苏。一盘托里·阿莫斯的唱片正在播放着。 仅仅一个小时之前,我刚刚拔掉插在我静脉里的管子。我的心律和监视器恒定的嘟 嘟声节拍保持着一致。 该死的,我希望能重回原来的生活,回到我迷恋的旧梦中。我想听到雅各比的挖苦, 萨姆·罗思的嘲讽,我想在玛琳娜绿地上散步。我想要孩子——即使这意味着我必须再 次结婚。 突然,楼下有人按响了门铃对讲器,谁会在这个时候造访?我挪步过去拿起听筒问 道:“是谁啊?”“我猜你可能想去什么地方兜兜风。”一个沉稳的声音回答道。 是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