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市委也上曝光台
从我对《长治日报》作过的批示中,可以看出长治舆论监督存在的一些问题。
报社社长、总编曾多次被我当面批评。有一天早上五点钟,我就把总编辑叫到
家,拿着当天报纸对他说:“这是一份由无能总编、无能编辑、无能记者办的一份
无能报纸!”后来,这句话被传开了。
为什么我对报纸的批评如此严厉?因为在我看来,通过报纸向群众公开问题,
在群众的监督下落实解决问题,是转变干部作风,推动长治发展的快捷方式。报纸
要代表老百姓说话,老百姓要有一个说话的地方。
我们虽然用的是霹雳手段,根本目的还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长治日
报》开始告别了“怕”和“软”,有了开展舆论监督的信心和勇气。
在长治市,除了涉及国家安全、军事机密和一些需要保密的工作之外,从市委
书记、市长做起,任何人、任何单位都必须接受舆论监督,都必须正确对待舆论监
督。
我多次鼓励新闻工作者,要认准方向,坚持原则,坚定信心,突破难点;要讲
政治、讲法规、讲纪律;要出于公心,与人为善;经常调查研究,客观分析,慎下
结论,在实践中提高监督的水平和艺术。
在长治媒体上,不仅可以见到对县处级单位和干部的批评报道,甚至市级领导
也上了“曝光台”。这些批评报道的结果,不仅没有影响长治市委、市政府领导班
子的威信,反而增强了群众对市委、市政府工作的信任。
现实生活中,有一种不正常现象。不少地方出了问题捂着、盖着,记者去采访,
不是阻挠就是千方百计施加压力,甚至有的地方还配有专门负责“灭火”的官员。
我们长治就是要反其道而行之,主动邀请记者来“点火”。长治这么大,没有问题
是不可能的。记者的敏感性强,能发现问题,推动我们的工作,请“猫”进屋捉
“老鼠”,何乐而不为呢?
前两年,长治煤矿没有发生什么大问题,安全生产抓得比较好。2002年,全国
多起矿难事件被炒得沸沸扬扬,其中有几起事件在社会上留下了恶劣影响,就是因
为地方领导隐匿事实,阻挠记者采访所致。在此期间,长治也发生过一起矿难:这
年4 月19日晚,沁源县一乡镇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件,造成12人死亡。
这一起安全事故放在哪里,都会让主要领导难堪。但我和张兵生市长、马和平
副市长坚持不仅要见报,而且要让全市人民对这起事件发表看法,毫不留情地层层
追究责任。以下是《长治日报》4 月21日头版上的一条消息:
沁源县七一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
本报讯记者李玮伶报道:4 月19日23时30分许,我市沁源县七一煤矿发生特大
瓦斯爆炸,当时井下作业人员24人。事故发生后,12人安全撤出。20日上午8 时30
分,已查明共有11人遇难,2 人受伤,1 人下落不明。有关单位正继续寻找。
凌晨3 点,市委常委、秘书长郭正义对事故提出处理意见。副市长马和平连夜
赶赴现场,会同沁源县领导和有关部门了解事故情况并开始部署抢险。
省长刘振华,省委常委、秘书长申联彬,副省长王显政对事故先后作出批示,
要求积极组织抢救,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有力措施,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市委书记吕日周对事故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在处理事故的同时,严追责任不手
软。并指出,干部不负责任,什么问题都能发生。要从血的教训中唤起全民的安全
意识,唤醒干部的责任意识。
20日上午,副市长秦来英率市医院抢救组赶赴现场,了解事故抢险情况,提出
处理意见,并到医院看望了伤员。
记者赶到现场时,看到矿办公室墙上挂着图示,标明井下事故发生巷道,旁边
是事故处理指挥组、现场抢救组、后勤支援组人员名单;市县两级领导正在指挥搜
救。市总工会、市公安局、市经委等有关部门按照部署开展各自的工作;县矿山中
队整装待命,事故抢险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下午5 点30分,省长助理李振喜、省煤矿安监局局长巩安库、省煤炭局总工程
师李成先赶赴现场,对抢救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事故善后和原因调查及今后整改
提出指导意见。
据了解,七一煤矿是沁源二轻系统所属集体企业。70年代建矿,年产量在3 万
吨左右。矿长张清贤说,该矿去年12月通过整顿验收。由于放松警惕、疏于管理、
矿工安全意识淡薄、违规作业,终至酿成惨祸。
导致此次特大爆炸的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追究这起事故的责任,市县提出的建议比上级提出的处罚更严厉,不仅有关责
任人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市委还撤了分管副县长的职,县长调到别的地方降职安
排工作。
两年间,长治新闻媒体批评的大小干部1000多人(次),在新闻媒体监督之下,
全市先后有160 余名干部丢掉了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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