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老派失去权力 1964 年选举之后,保守派将其注意力投向寻求选举政党领袖的新方法上。于 是便产生了“道格拉斯一霍姆原则”。尽管它代表了国民联合会(保守党成员的组 织)和保守党贵族的观点,但还有待于下院议员最后做出决定。 根据这一原则,保守党领袖需要在11 月议会重新召集时,参加一年一度的重 选,这样就使更换现任领袖的工作容易多了。一个领袖的候选人只需一个提议者和 一个附议者,这两个人的名字是绝对保密的。1922 年委员会的任务只是管理各种 选举活动。“道格拉斯—霍姆原则”规定了两级选举过程。 第一步是发挥公民对现任领袖投票权的作用。要在第一次投票选举中直接获胜, 候选人必须获得半数以上投票资格人的选票。要战胜自己最强劲的竞争对手,他的 多数票至少应占下院选票数的15%。尽管这一切还不是那么清楚、明了,但它的含 义却是明确的:如果现任领袖不能在第一次投票选举中直接获胜,他就应该考虑自 己的是否继续留任。 该愿则还规定,允许新的候选人在第二轮投票阶段加入竟选。“道格拉斯—霍 姆原则”允许假候补者在第一次投票时就进入竞选。在第一阶段,候选人虽然没有 获胜希望,却可以借此了解屎守党议员的意见。如果领袖不能立即获胜,前座高级 议员就会立即投入竞选。 第二次投票选举时,候选人只要获得选票的多数就足矣。如果没有一个候选人 达到这一要求,就要举行第三轮也就是最后一轮投票选举。在这种极其疲劳的投票 选举过程中,下院议员也需要行施第二次选择权。在下议员投票选举中,每次得票 员少的侯选人被依次淘汰,他们的选票被重新分配,直到有人获得完全多数。 这一选举方法极为复杂,常常受到有些人的指责,不过,这两次选举过程的确 具有紧密的逻辑联系。1989 年,安东尼·迈耶对这一原则提出异议,选举规定因 此作了一些轻微的改动。修改后的一个规定是,不再对新候选人的提议者和附议者 的姓名保密,而是公开了。不过,后座议员并没有强烈要求改变“道格拉斯—霍姆 原则。”1965 年,希思先生成为第一位受益于这一原则的人,可是1975 年,他 又成为这一原则的第一个受害者。在第二次投票选举中,撒切尔夫人战胜威利·怀 特洛,他们的选票差额曾引起人们的普遍怀疑,这个差额随后证明是无效的。当时, 人们确信,如果有一位候选人有勇气在第一阶段的投票中即向现任首相提出挑战, 并在第二阶段投票中获胜,他或她将获得一种不可遏制的精神力量。于是,两次投 票选举制度的微妙之处成为保守党公平竞赛意识的牺牲品。 撒切尔夫人勇敢地站出来与特德·希思进行较量,这使她赢得了一批崇拜者, 而威利·怀特洛的个性却不能使他将崇拜者吸引过来。1975 年,在遭受两次选举 失败的打击后,保守党的情绪急躁不安。如果希思先生暂时辞职或者怀特洛先生在 第一次投票选举中就向他提出挑战,那么到底会出现什么样的结局,还是个争论未 决的问题。另外,还有这样一种情形,倘若怀特洛先生公开与撒切尔夫人对垒(一 些温和派人士还在指责吉姆·普赖尔分散了怀特洛的选票),那么撒切尔夫人选票 就很有可能减少。不过,即使这些假设都成立,撒切尔仍可能获胜。 直到希思先生在两次选举中败北,才开始有人郑重思考向他挑战的问题。也许 是由于撒切尔夫人的领导风格太具好战性,所以,她不欣赏有相同嗜好的人。1981 年,在宣布政府要狠下功夫,着手解决当前困难(那时好多人似乎都这样认为)之 后,伊恩·吉尔摩开始考虑向领袖职务挑战的问题,但他最终决定放弃自己的计划, 部分原因是克里斯·帕滕对整个设想持反对态度。与此同时,杰弗里·里彭也跃跃 欲试。后来,有迹象表明,如果彼得·沃克能得到一百个支持者信誓旦旦的许诺, 他也许就会参加竞选。当时,没有任何迹象可以表明沃克先生在努力争取支持者, 或许对他来说,作为撒切尔夫人政府中的阁员,这样做是比较困难的。 -------- 泉石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