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曾经拥有 何求天长地久
霍英东投资经营“白天鹅”,原先想得到的东西已全部得到,原来没想得到
的东西也意外获得。“20年来,白天鹅宾馆的经营发展十分成功,我也倾注了许
多心血,有着非常深厚的感情。今天的白天鹅已经不仅仅是一座宾馆,更是一个
响当当的民族品牌。”做事如此,夫复何求?
对“白天鹅”感情很深
霍英东多次表示,他参与兴建“白天鹅”,不是为了赚钱,而是想为祖国做
点事。事实上,“白天鹅”赚了不少钱,但霍英东却从来分文不取。那这些钱到
哪里去了呢? 我曾经就这个问题与霍英东交谈过。
我问:“这些年,你从‘白天鹅’赚了多少钱,这些钱用在哪里? ”
霍英东说道:“我们本来作为一种捐赠、捐钱……但两千个职工怎么办? 于
是,我们把赚到的钱不断注入‘白天鹅’,增加‘白天鹅’的配套设施。另外,
我们又成立一个‘白天鹅发展基金’。我们希望通过这个基金,把‘白天鹅’发
扬光大。因为这么大的企业,发展下去,员工老了,退休人员多了,希望有一栋
楼房,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霍英东把全副身心都投进“白天鹅”,并视“白天鹅”为自己的一个“杰作”,
故而他对“白天鹅”很有感情。爱屋及乌,对“白天鹅”的员工,他也很有感情。
平时,霍英东不论在何地遇上自己认识的“白天鹅”员工,他都主动打招呼。某
一年,“白天鹅”的员工到香港某酒店见习,霍英东考虑到他们跟亲友电话长谈
的需要,吩咐手下在他们的住地安装电话;见习结束要返广州时,霍英东亲自设
宴,为他们送行。
霍英东喜爱体育运动,每次到“白天鹅”,他总是要到网球场打网球,因而
结识了一些网球场的教练、管理员。1985年,霍英东特意邀请“白天鹅”网球场
全体人员,分两批到中山温泉宾馆度假游览。后来,又邀请他们到香港学习考察,
他亲自设宴接风,为他们安排住宿。待一行人返广州时,霍英东还特意赠送每人
一只价值600 港元的网球拍作礼物。
每次到广州,霍英东一定住在白天鹅,他大多选择在总统楼东北隅的套间下
榻,但为了亲自领略普通住客入住白天鹅的感觉,有时也特地选择一间标准客房
住进去。
霍英东入住白天鹅,从来不深居简出,而是像一个普通客人一样出出入入。
每天一大早,他就起床,到酒店的泳池游水;到了下午,又到网球场打几局网球。
“白天鹅”不少员工经常和霍英东在酒店内碰面,有些人还与他混得较熟。
霍英东从“白天鹅”得到了什么?
正所谓“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尽管霍英东曾经倾尽身心于“白天鹅”,
尽管“白天鹅”是他的人生“杰作”,尽管他对“白天鹅”感情深厚,但霍英东
仍然要面临一个与“白天鹅”或分或合的问题。
白天鹅宾馆与霍英东方面签署的《合作经营协议》写明:“合作期限为15年,
从宾馆开始营业之日算起,合作期满后,广州白天鹅宾馆的一切产权全部归中方
所有,本协议即终止;在合作期满时,如乙方( 霍英东一方) 所得的总收益资金
不足4000万美元,甲方( 白天鹅宾馆) 同意延长合作期限,直到乙方除所得税总
收益达到4000万美元。”
按此协议,若以正式营业时间1983年2 月为计,霍英东与“白天鹅”终止合
作的时间为1998年2 月;若以部分开业时间1982年10月为计,则终止合作时间为
1997年10月,那正是香港回归祖国3 个月后。据闻,双方最近已经就这个问题开
始磋商。
合作经营15年之后,霍英东在白天鹅再扮演什么角色,是一个比较敏感的问
题。这个问题其实只有一个要点:在这15年间,霍英东一方是否已按规定得到4000
万美元的收益?
据霍英东自己所言,他从没自“白天鹅”提取利益,“白天鹅”赚到的钱都
是用于捐赠和再投入宾馆--那这部分资金,是属于中方( 白天鹅) 应得的呢? 还
是霍英东应得的? 如果不是霍英东应得的部分,那问题倒很清楚:霍英东没有提
取他应得的利益,15年之后霍英东若有意继续合作应该是理所当然的。但倘若是
属霍英东所得的,则问题就较为复杂:这笔钱是用于捐赠和投进“白天鹅”去的,
实际上并没有到霍英东手里,那是否将它算为霍英东应得的4000万美元之中去呢
?
另一方面,何铭思先生有一次与我交谈时,却提及了关于此事的另外一种说
法,他说:“……白天鹅赚的钱,他( 霍英东) 抓住一部分,但这些钱到现在还
抓在手里没用过。”
由此看来,霍英东实际上是否拿到4000万美元收益这个问题,还是相当复杂
的。
“白天鹅”的“九七”问题
现在,我们假设在15年间,霍英东获得的利润已超过4000万美元,那双方合
作的可能性是否还存在呢? 现在看来,虽然协议写明会终止合作,但由于多方面
的因素,实际情况可能未必这样。
我曾经就此问题问过霍英东,但他一直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
“霍生,‘白天鹅’的合作期满之后,你们将怎样处理? ”我问。
霍英东答道:“协议写明是按年息,将来还4000万美元给我的,作为偿还。
当时我还给刘田夫、梁威林写信,说将来若赚到这些钱,我一分钱也不拿,作为
国家的其它用途。”
“很多人都关注,15年期满后,你是否退出。这件事怎样处理? ”
“不是退不退出的问题。国内有些事情很头疼,开始合作的时候,什么也无
所谓。但现在搞不清楚,是旅游局还是……搞不清楚。国内的国有资产分配,归
谁,这问题相当复杂,比如一个旅游局,上面有经委……以前搞宾馆是个包袱,
如果白天鹅每年亏1000万美元,人人都会甩手不干。这个问题,最好不要谈……
自己的想法,只有自己最清楚……”
霍英东欲言又止。很明显,现阶段,双方尚没有就这个问题达成共识。他说
“自己的想法”是怎样的呢? 我曾经无意中听到一些接近霍英东的人透露说:
“如果内地方面要他放弃,他当然没办法,但他的意见,当然是希望合作下去。
照理内地方面会知道怎样处理这件事,主要是内地会不会处理的问题。”
就此事,我也曾问过震霆,他还是“白天鹅”的7 个董事之一。
我问他:“合作15年之后,‘白天鹅’怎么办? ”
霍震霆说:“霍生( 霍英东) 很少考虑这个问题。这么多年来,中方没出过
钱。如果大家合作,应该是风险共担。若酒店亏本,可能会把责任推给我们,让
我们来搞,有钱赚就不同……借钱也是用我们的名义担保的。”
“一句话,15年后,你们有没有份? ”
“我倒是反过来问:中方有没有份? 基本上你一分钱都不投入。我的看法是,
霍生( 霍英东) 纯粹是为国家,他最初不想管的。我当时还对他说:‘霍生( 霍
英东) ,你不管不行的! ’”
对分分合合应是淡然以对
在霍英东投资、经营“白天鹅”的过程中,有一件事确令人匪夷所思。
“白天鹅”其实就是霍英东、彭国珍的香港维昌有限公司与广东省旅游局共
同合作、合资兴建的,也就是白天鹅应该是合作双方共同拥有的。但是,在1982
年10月5 日,签署《合作经营白天鹅宾馆协议书》的双方中的甲方,却不是省旅
游局,而是白天鹅宾馆,乙方却仍是维昌公司,这就变成白天鹅宾馆是投资合作
的一方,而不是原先广东省旅游局和维昌公司共同兴建的项目,这就造成白天鹅
只是投资一方,而维昌公司一开始就不拥有白天鹅的表面效果。
一般理解,这样的协议,对维昌当然是很不公平的。霍英东纵横商界几十年,
不可能不知道这样签署协议有悖常理,有悖商业规则,于自己不公允。其实,稍
有常识的人都不会这样签合同。
那霍英东为什么还是在这份协议上签名呢? 唯一可以解释的是,霍英东一开
始就不计较利益问题。事实上,第一,他最初与广东省有关方面洽谈建白天鹅是
在1978、1979年,那时他对在中国搞酒店并不是抱很大的信心,对旅游业的前景
并不是很乐观;第二,当时,投资回报如何不是他主要考虑的问题,他甚至已经
做好了把投进去的资金当作捐赠给国家的打算。
后来,在这本书稿快将定稿时,我和霍英东谈到这个问题。可能对此问题有
所保留,但简单的几句话证明了我以上的分析。
霍英东淡然说:“没野 (没事) 的,那时,协议……如果捐资肯定大家都说
好。”
“问题是,这给协议签得有些离谱? ”
霍英东想了一下,说:“那时,我们对宾馆信心不是很足,几十元一个房,
那时的价格就是这样,怎么经营? 所以,我说道绝对没有想过要靠宾馆来发财,
但当时又不能说自己是支持改革开放……”
“但表面看来,似乎你们吃亏? ”
“都不是的。”
由此还可以推测,霍英东在当初决定投资兴建“白天鹅”乃至“白天鹅”落
成开业,签署那份协议时,他并没有15年后再合作下去的打算。在整件事中,他
始终关心的只是:兴建、经营“白天鹅”能否给国家带来什么好处? 能否为改革
开放事业创造出一种可供借鉴的模式? 如此说来,霍英东投资经营白天鹅,早已
达到了原先设想之目的,无论他后来的想法有什么改变,也无论以后的情况如何,
他已经是一个成功者,收获已非常之大。试想,这10多年来,外商进入中国内地
投资经营酒店者不乏其人,但像霍英东这样屡创新猷,探索出一种被内地旅游业
所广为推广的酒店管理模式者,又还有哪一位?
我不是很清楚霍英东对此事的真切想法。但倘若霍英东现在真的有意合作期
满后仍然合作下去,而却不能如愿以偿,那我想他的心态应该是极之坦然的。投
资、经营白天鹅,原先想得到的东西全部得到了,原先没想得到的东西也意外地
得到了,那放弃它还有什么好可惜和留恋的呢?
我曾经和“白天鹅”的一些员工闲聊,他们个个都是言必说霍英东,口口声
声把“我们老板”挂在嘴上。我感觉到,在他们心目中,他们只有一个老板,那
就是霍英东。所以,我甚至认为,即使霍英东有朝一日退出“白天鹅”,他的威
望和影响力也绝对不会因此而消失。做人如此,夫复何求?
套用一句极之流行的话来说,对此事,霍英东的心境应该是:“不在乎天长
日久,只在乎曾经拥有! ”
2003年2 月6 日,中国首家中外合作的五星级酒店--白天鹅宾馆合约正式到
期,按协定,合约期满后的白天鹅宾馆资产收归广东省政府所有。霍英东的公司
将以承包的形式继续经营白天鹅宾馆,这是中国首例由外资来承包经营酒店业国
有企业。
20年来,白天鹅宾馆树立了广受海内外各界肯定和赞赏的民族品牌,为中国
的饭店业争得了一项项荣誉:1985年7 月被“世界一流酒店组织”接纳为首个中
国成员;2002年被亚洲酒店网评为“中国最佳酒店”。2000年,白天鹅宾馆注册
的“白天鹅”商标被国家工商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成为中国酒店业至今惟一
使用在宾馆服务上的驰名商标。
截至2002年12月31日,白天鹅宾馆共实现营业收入53亿元,上缴各项税金5
亿元,利润总额也达到5 亿元。
“20年来,白天鹅宾馆的经营发展十分成功,我也倾注了许多心血,有着非
常深厚的感情。今天的白天鹅已经不仅仅是一座宾馆,更是一个响当当的民族品
牌。”霍英东说。
霍英东用“一二三四五”概括了白天鹅宾馆的特色:一马当先——它是中国
改革开放初期落成的中国第一家中外合作的五星级酒店;二十年——从1983年2
月6 日开业到如今走过整整20年的光辉历程;三自——它是中国第一家“自行设
计、自行建设、自行管理”的现代大型中外合作酒店;四门大开——中国第一家
敞开大门允许老百姓参观游览的高级酒店;五十佳——两度蝉联“全国五十佳星
级酒店”榜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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