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叩大鸣
蒋介石好话听得愈多,对毛人凤的兴趣也趋于浓厚。这时,正巧有国防部军法
局办理汉奸舞弊案曝光,毛人凤在侦办过程中的“出色表现”赢得了老蒋特别的好
感。
事情的经过颇为曲折。上海有一个姓林的经济汉奸,曾是日伪“物资统制”圈
内的人,发足了造孽财。抗战胜利后,他被军统局抓获。按规定,“审奸”该由负
责“捕奸”的特工机关先行侦讯取证,然后连活口带材料移送司法部门正式起诉。
军统的特务们便抓住这个间隙,大肆向汉奸勒索财物,如果竹杠敲得满意,他们便
销毁罪证,予以保释,或者是相帮减轻罪名。林某,明摆着一尊“财神”,军统当
然不肯轻易放过,开口就是五千根大条的要价,否则以“五金资敌”罪,送他见阎
王(判死刑)。
五千根大条,显然属漫天要价,家眷如果沉住气,沮丧地表示困难,完全可以
坐地还价。然而,林妻已被对方的叫阵吓住,打起了退堂鼓,一溜烟地跑到南京找
门路,并通过关系结识了国防部军法局的某副局长,最后以5 万美金成交,一个破
财,一个消灾。
按照当时的审好规定,凡投敌前是军人的,须接受军法审判。但执行过程中,
“军审”与“司审”之间,事实上有许多混淆,比如不少地方的军法庭和刑法庭椎
事是一套班子,或者两个系统互有拜托。那位副局长便利用了这种界限不清的混淆,
堂而皇之地办了一纸公文到上海地方法院,说是林某以五金资敌等于动用军用器材,
当属军法审判范围,请即将人犯案卷一并押往南京军法局。
上海地方法院收文后,毫无异议,便把林某从看守所里提出来解押南京。
那位副局长收下5 万美金,即与承办此案的军法官分成,随后拟定了一个开脱
办法:先走一下形式上的“过堂”,尽量避重就轻;继而将林某交保候讯;最后由
承审人将所谓的审讯记录与口供送上,附一签呈,谓被告所犯案由,尚无确切证明,
可以无罪释放结案。
因循党国公文旅行的路线,承办人签办后,先到科长,之后到秘书,再到办公
室主任,最后到副局长和局长。其间,又可按案情的大小,罪质的轻重而区别,小
的,轻的,办公室主任或副局长代行亦可。这一回,某副局长赶在局长前“代行”
了一下,签个“如拟”,表示同意按承办人的意见结案。
接着,公文依次往下批转,第一层就是军法办公室主任,此人叫范墨君,是局
长徐业道从军统带过来的班底。此前,公文从他手上过时,佯装不察,待副局长
“如拟”批转,便知其中有鬼了。于是,扣下案卷,与徐业道商量。
除局长与那副局长之间早有芥蒂,后者仗着是老机关,人脸熟业务精,事事处
处挤兑新局长。眼下,徐业道瞧见缝儿能下蛆,哪有不积极的。当即派人盯住林妻,
发现她跟副局长暗中果然有来往。于是,跑到保密局,求助毛人凤。
毛人凤听完范墨君的叙述,略一斟酌,便决定对林妻采取行动,但为了不打草
惊蛇,让范墨君把扣下的公文,拍照留底后,赶紧下发。
当天黄昏,保密局的两部汽车候在林妻下榻的中央饭店门外。晚8 时,林妻盛
装而出,随身携有黄色皮箱一口,坐上汽车往相府巷驰去,保密局的汽车立即跟上,
一前一后,把林妻的坐车夹在中间,到离相府巷副局长公馆100 码处,前车突然
“抛锚”停下,后车及时顶上,林妻见前行无路,后退不成,便拎着皮箱钻出汽车,
正好让候在车门前的保密局特工逮住,一声没出,便被推进了另一辆汽车。与此同
时,保密局特工还在林妻住的客房里,抄出了她的日记和电话号码等证据。
林妻被捕后,经不住的恫赫“哄骗”,全部招供。毛人凤见案情水落石出,一
面关照人做好笔录,一面亲目给蒋介石写报告,起首先有惊人之语:
说是林妻曾托人向自己求情,愿以十万美金行贿,但人凤感于领袖多年的栽培
和信任,绝不肯俯就,于是林妻才转向他人。随后,毛人凤借叙述办案过程之机,
巧妙地道出了自己的运筹帷幄与雷厉风行。蒋介石看完报告,不胜感慨地说:“人
凤很不错,不贪钱,指挥办案也有能力!”这些话,不知谁传到毛人凤耳朵里,激
动得他一连几夜睡不着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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