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民”后裔(9)
径者启:查李季恒同志,字玑衡,于九一八事变后,即与焕章商定潜在哈尔滨
策动抗敌工作,组织黑龙江省青年抗敌会,并利用吉大同学数十人,散在各地中学,
作抗敌工作。二十五年春,敌人对东北知识阶级大事残杀,李同志逃来北平,初在
中山中学教书,继去南京,由焕章与吉林省党委刘守光(刘党委曾在哈与李同志共
同工作)同志商定,仍请李同志在平负责工作。七七事变后,又商得焕章等同意,
由李同志参加敌伪组织内,作掩护与策动各工作。继由东北四省抗敌协会付以委员
名义,负责平津地区抗敌工作,招致东北青年至后方求学,并掩护敌后工作人员活
动,与后方工作人员在平眷属赡护等。李同志初在伪组织内充任法部科员,后以平
津工作被敌人严密监视,而后方之经济上补给又时感不足,李同志遂转任太原分局
长,局面即较扩大,抗敌工作自易进行,被掩护之同志亦较多(河北省工作人员尹
金涛、王敬之、王馨阁等数部工作人员,均在掩护之列)。当时李同志一面完成焕
章付与之工作,一面利用职务上之便利,作禁烟禁毒之宣传工作。后敌人侦知李同
志行为可疑,遂假贪污为名,举行二百余人之大检举,幸李同志事前有所闻,将抗
敌工作痕迹完全毁灭,使敌人无由发现。至所诬之贪污,虽经敌人半载之详密调查,
与酷烈刑讯,竟未发现丝毫污浊之处,即当时伪华北组织亦认李同志为清白。故此
冤狱,虽经半载之久,而对伪太原禁烟分局长之职,终未派人。李同志出狱后,认
为太原抗敌工作不能进行,遂托病辞职,辗转传递消息,拟去后方服务。焕章以抗
战日亟,勉使仍在华北相机作抗敌工作,李同志遂困居北平(二年),但仍继续推
动抗敌工作,直至敌人投降时为止。焕章除将李同志十数年来抗敌工作,逐项详报
中央外,相应将李同志在华北工作概况函达,敬希查照为荷。此致
中央调查统计局副局长郭
前东北四省抗敌协会常务理事
现 任 兴 安 省 政 府 主 席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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