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宫”与“忧患之书”(1)
题记
落落何人报大仇,
明珠岂肯做暗投?
信手翻尽千古案,
我以我血荐蚩尤。
——《李敖回忆录》
一、“二进宫”与“忧患之书”
在国民党官方的一手操纵下,李敖因萧孟能告其财产侵占罪被复判有罪。
按照国民党的出版法,发行人坐牢,就要变更发行人,重新登记。这样,国民
党当局就可以“合法”地因判李敖坐牢而封杀《千秋评论杂志》于胎中。
于是,国民党用舆论和法律对李敖形成的双杀局面——从斗臭到斗倒,就这样
前后完成。
按照判决,李敖将于1981年8月14日起再坐6个月的牢。
这是李敖已经预料到的事情。1981年7月17日,李敖在准备第二次入狱
的前夜,再一次回顾了自己一生的成长道路,充满激愤地写下了长文《被封杀的
“人民公敌”》。他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