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礼改革(3)
可惜的是,李敖这种美好的兴致并没有延续多久。他所学的法律系司法专修科,
在台大已经是第二届了,按说校方会办得更加规范。但李敖学了不到一年,便开始
对这一专业失去兴趣,产生思退之心。他感觉到专业教师的学识浅陋,观点保守,
长此下去学不到多少有用的东西。于是,尽管当时该科师生正在闹腾改制(由专科
改为本科),但这些对他已毫无吸引力,他决定重考。当时台大规定本校学生不能
重考本校,要重考得先退学。李敖只好破釜沉舟,在大一上了287天之后,自动
退学,返回台中。
他是150名学生中惟一因兴趣不合而退学的学生。
此时已是1955年的6月下旬,一年一度的大专联考(每年的7月26、2
7日)马上又要开始,李敖在经过短暂的补习之后,再一次步入联考的考场。
俗话说:“有志者事竟成。”这一年,他顺利考入了台湾大学文学院历史系,
并且名列前茅。
台湾大学历史系是一个师资实力雄厚的大系,号称集过去北大、清华与中大
(中山大学)三校史学教授的精华。李敖摆脱了对法律专修科的不满,有了一种如
愿以偿的感觉。
但好景不长,李敖很快又大失所望了。他说:
“很快的,大学的生活使我深刻了解所谓高等教育的一面,它令人失望的程度
比中等教育犹有过之,尤其是我身历其境的文法学院,其荒谬、迂腐已经到了不成
样子的地步,六七个大学外文系的大一英文的教师甚至搞不清文学家Willia
m Saroyan是谁;而法律系的一些师生,却连Wugo La Faye
tte Black都不知道!”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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