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战胡秋原(3)
胡秋原在指斥李敖是“西化太保”的同时,也给李敖查三代。他揭出李敖的祖
父曾在东北做过“马匪”,父亲曾在王克敏伪政权下当过官,因而给李敖扣上了
“土匪后代”、“汉奸儿子”的帽子。
他还说,李敖和《文星》有强大的后盾,“这后盾即我说的参谋团,其中有教
授,包括一个教逻辑的,有我们的同业新闻界人士,还有政治上的权威人士等,这
是一个奇异同盟。”“反胡集团的组成分子为青年,后有中年,有老年,有比我更
老的前辈。”他还一口咬定,有许多机关和人士在利用李敖。其中,那个“教逻辑
的”,自然指的是殷海光。
在用文字反击李敖的同时,胡秋原以“立法委员”的身份举行记者招待会,又
到法院以“诬陷、诽谤罪”控告萧孟能、居浩然、李敖诽谤。
对此,李敖毫不畏惧。他没钱请律师,便买了一些法律的书,开始备战。谁知
居浩然的太太找到了胡秋原的太太,由太太级出面,双方先行达成和解。对此,李
敖感到十分不快。萧孟能的亲朋也纷纷找到李敖,力劝他和解,说不要道歉,只要
声明所说不实,表示遗憾即可。但李敖觉得,这是个“是非”问题,不是“人情”
问题。“为了真理,我六亲尚且不认,何况非亲非故的胡秋原和非亲非故的萧孟能
呢?”于是李敖断然拒绝议和,他说:“我所说的都是实的,也无憾可遗,不行,
不和就是不和!”
1962年10月4日,胡秋原正式上法院以“诽谤”为名对李敖提出控告。
11月22日,法院再次开庭。原被告双方刚到庭,旁听者已济济一堂。有人
好奇地问:“哪个是李敖?”前往旁听的徐复观在人堆里说:“就是那个小孩子!”
在旁听席上,还有很多年轻人,他们是李敖的支持者。台大法律系的学生还向李敖
丢来一张条子:
李敖:
别出言太意气,留心构成侮辱法庭罪Contempt of Court
台大法律学会
亦凡公益图书馆(shuku.net)
下一章 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