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两税法横空出世
“咚咚咚……”钟鼓楼报时五更,阵阵鼓声击破了长安上空的宁静,召唤着文
武百官从四面八方会聚大明宫,前往含元殿上殿早朝。
这是历史永远值记得记载的一天。大历十四年(公元779 年)八月七日,新相
杨炎气宇轩昂地骑着一匹高头枣红大马,兴冲冲向丹凤门走去。
马蹄得得,杨炎骑在马上,正陷入非常之福之中。昨日上朝,上奏德宗,将国
家左藏库和皇帝大盈私库重新分开。他没有想到,德宗审察其事,听纳其议,当即
善从,下诏令行。朝中百官颇感德宗是那么器重杨炎,重用杨炎,欣赏杨炎。也令
百官深深感到,新相杨炎敢说敢于、不惧龙颜,君臣相谐,互依互靠,照此下去,
贞观开元盛世当应近渐复现。
不觉来到丹凤门前,杨炎翻身下马,怀抱象牙笛,径直向含元殿走去。
他下决心今天要再震龙廷,一扫旧弊,上疏两税法,废除租庸调。
“皇上驾到——!”随着执事官一声高呼,德宗皇帝迈步上殿,端坐在龙椅上。
百官致礼齐颂:“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德宗扫视列朝百官,龙颜大悦,手指众臣:“各位卿家,有事即奏,无事散朝,
各回所司。”
“陛下,臣有一奏。”杨炎上前两步,伏跪在地。
德宗龙颜含笑:“爱卿平身,朕愿听其详。”
杨炎起身,手捧奏书,恳切上疏,其声朗朗,其容楚楚说道:“国家初定令式,
有租赋庸调之法。至开元中,元宗修道德,以宽仁为治本,故不为版籍之书,人户
浸溢,堤防不禁,丁口转死,非旧名矣,田亩移换,非旧额矣,贫富升降,非旧第
矣,户部徒以空文总其故书,盖非得当时之实。
“旧制,人丁戍边者蠲其租庸,六岁免归。玄宗方事夷狄,戌者多死不返,边
将估宠而讳败,不以死申,故其贯籍之名不除。至天宝中,王鉷洪为户口使,方务
聚敛,以丁籍且存则丁身焉往,是隐课而不出耳。遂按旧籍,计除六年之外,积征
其家三十年租庸,天下之人苦而无告,则租庸之法弊久矣。
“迫(音代,意待到)至德之后,天下兵起,始以兵役,因之饥谨,征求运输,
百役并作,人户调耗,版图空虚。军国之用仰给于度支、转运二使,四方大镇,又
自给于节度、团练使,赋敛之司增数而莫相统摄,于是纲目大坏,朝廷不能伏诸使,
诸使不能伏诸州。四方贡献,悉入内库,权臣猾吏,缘以为奸,或公为进献,私为
赃盗者动以万计。
“有重兵处,皆厚自奉养,正赋所入无几。
“吏之职名,随人署置,俸给厚薄,由其增损。故科敛之名凡数百,废者不削,
重者不去,新旧仍积,不知其涯,百姓受命而供之,沥膏血,鬻亲爱,旬输月送无
有休息,吏因其苛,蚕食于人。
“凡富人多丁,率为官为僧以色役免。(《新唐书。杨炎传》此处为:”以宦、
学、释、老得免。“)贫人无所入则丁存,故课免于上,而赋增于下。是以天下残
瘁荡为浮人,乡居地著者百不四五,如是者迨三十年。”
杨炎在朝上痛斥租庸久弊,洞察田亩变化,嫉愤贪官污吏刮民脂、吸民血,指
出均田制名存实亡,税制不改则难以安天下的严峻事实。
整个朝廷鸦雀无声。德宗神色严肃,沉思良久,乃探身对问:“依卿所言,租
庸旧法已坏,纲目不存,有无新法可代?”
杨炎面对唐王朝一百六十多年来赋税变化的严酷事实,果断地以变制变,以勇
于创新的变革精神提出了新方案:“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
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见居为薄,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不居处而行商者在
所郡县税三十之一,度所取与居者均,使无侥利。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俗有不便
者正之。其租庸杂谣悉省,而丁额不废,申报出入如旧式。其田亩之税,率以大历
十四年垦田之数为准而均征之。夏税元过六月,秋税无过十一月、逾岁之后,有户
增而税减轻及人散而失均者,进退长吏,而以尚书度支总统焉。”(1 )
杨炎一口气讲述新法实施的具体要求后,又上前叩拜:“臣疾恶其弊,乃请为
两税法,以一其制!”
“两税法,以一其制。”德宗不由自语,心中甚为得意,便问群臣,“征税多
门,赋名繁杂,朕早思有变,悉请众臣群议。”
常言道,锣鼓听声,说话听音。德宗己明确表态支持两税法,但有的大臣却观
念保守,提出沮诘,以为租庸令自汉末行中国已有数百年,不可轻改。
话刚落音,德宗便摇头打断:“时移势变,因变制变,古之常理。岂能食古而
废今,尊古而损利。”
刘晏一听,顿时感到,杨炎的两税法,在租庸调已实行的两税法基础上,否定
“以人丁为本的”租庸调,代之“以资产为宗”的见居而赋,倒也未尝不可。但却
以施新法而挟于私,妄自论断“军国之用,仰给于度支、转运使;四方征镇,又自
给于节度、都团练使,”攻击“莫相统摄,纲目大坏”,未免言过其实,挟私攻击。
当他看到杨炎昌言于朝,盛气凌人,憋不往心中一股怒气,上前奏道:“启奏陛下
:军国之用,仰给于度支转运使何错之有?安史祸乱,流近八年,边镇藩属,乘势
屡犯。玄宗、肃宗、代宗先帝皆为国家社稷,方定天下诸州节度自给,又何错之有?
今若以新法行之,臣以为诸节度难免税外加税,赋外增赋,天下穷人虽解旧怨,又
添新愁,又何以论处?”
凭心而论,刘晏的担心不元道理,也为实施两税法不久,一些节度使即上奏税
外加税,赋外增赋的事实所验证。但是,刘晏与杨炎似乎是大生的冤家对头,犹如
寒暑不能并季,冰炭不可同炉。至于他们二人的关系,《新唐书。刘晏传》则有更
多一点的描述:“初,杨炎为吏部恃郎,晏为尚书。各恃权使气,两不相得。炎坐
元载贬,晏快之,昌言于朝。”两人既已如此,又怎能和谐并列于朝中。可以说,
杨炎被重用之日,正是刘晏走向被冤杀之始。
德宗听罢刘晏的论奏,连连点头:“卿之所虑,亦为朕之所虑。朕意已决,今
后除两税外,轻率一钱,以在法论处!”
德宗的决定是决定一切的。这位三十八岁的皇帝登基伊始,想有一番作为。他
即位未久,多次放免各地贡物,不许王公百官置邸贩鬻,控制各地军府支用,力求
加强中央集权。这时,安史之乱虽己大体结束,但主要面临着藩镇割据的问题,安
史之乱中成长壮大的一些节度使割据河朔、淄青和淮西等域,他们自成系统,各霸
一方,俨然都是独立王国。德宗继位以后,很想制抑藩镇,结束分割局面,因而力
求改弦更张,从政治上提出了对经济进行改革的迫切要求。
杨炎以两税法声震天下,名垂史册。
两税法作为唐王朝最重要的经济改革和战略决策推行天下,彻底废除祖庸调,
仿佛连刘晏的丰功伟绩也显得黯然失色。但有一点却令人感到蹊跷,对如此重大的
税赋改革,我们均未看到明确无误的杨炎上疏奏文。《旧唐书》卷118 和《册府元
龟》卷488 所述文字相同,但没有说是杨炎的疏奏。《新唐书》卷145 文字记述大
体相同,也没有指明是杨炎的上疏奏文,只有《唐会要》卷83明确记述:“其年八
月,宰相杨炎上疏奏。”但《唐会要》所指“其年八月”,是“建中元年八月”,
而不是大历十四年八月。其时,两税法已全面推行。笔者几经比较认为,无论是新、
旧《唐书》所述,还是《唐会要》及《册府之龟》记述,从叙述口气、整体文字看,
均为杨炎的疏奏,仅个别字句有异。本文取《唐会要》所述。
建中元年(公元780 年)正月初一,德宗改元“建中”,大赦天下,照例在兴
庆宫勤政楼前接受朝贺。新春伊始,万象更新,急于推行两税法的唐德宗等待不住,
手诏杨炎,新春过后,第一件大事便是推行实施两税法。
历史的车轮滚滚转动。建中元年(公元780 年)正月五日发布“停罢征科色目”
敕文:“宜委黜涉使与观察使及刺史转运所由,计百姓及客户,约丁产定等第,均
率作年支两税,如当处土风不便,更立一限,其比来征科色目,一切停罢。”(见
《唐会要》卷83《租税》)
接着,德宗又于建中元年(公元780 年)正月辛末(八日)发布敕文:“大赦
天下,自艰难以来,征赋名目颇多,今后除两税外,轻率一钱,以在法论。”(2 )
然后,杨炎紧锣密鼓筹建掌管两税法的新机构金部和仓部。由金部仓部掌管天
下钱谷,自然无需祖庸转运。德宗于建中元年正月甲午发布停刘晏诸使诏:“东都、
河南、江淮、山南东道等转运租庸青苗盐铁等使,尚书左仆射刘晏,顷以兵车未息,
权立使名,久勤元老,集我庶务,悉心瘁力,垂二十年。朕以征税多门,乡邑凋耗,
听于群议,思有变更,将置时和之理,宜复有司之制。晏所领使宜停,天下钱谷,
委金部仓部,中书门下拣两司郎官,准格式调掌。”(《旧唐书》卷12《德宗纪》)
由诏书可见,刘晏此时未被罢相,只是停使,实际是撤销了转运租庸盐铁常平青苗
等使,受排挤回尚书省本司,大权旁落。
两税法彻底废除了祖庸调制,奠定了自唐开始至明朝中业的赋税制度的基础,
是中国历史上一次重要的经济改革,对后世影响深远。其改革的勇气和精神令人赞
叹。它的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量出制入。中国古代的财政原则,一贯强调“量入
为出”。《礼记。王制》说:“家宰制国用,必于岁之抄(末),五谷皆入,然后
制国用。……
量入以为出“。这是中国封建社会占支配地位的财政原则,一直受到历代学者
的肯定。但封建政府的支出很难控制,各项收入并无可靠保证,量人为出的原则经
常不能真正实现。与量入为出对立的财政原则便是量出制入,杨炎反其道而行之,
提出了量出制入。他说:”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入,量出以制
入。“即先估计支出的需要,然后决定征收入的总额,再将总额分摊到各地纳税人
身上。因为杨炎考虑到,不采取量出制人的办法,不可能满足当时的财政需要,只
得同传统思想唱反调。在中国历史上,量出制人和量入为出这两种财政原则常常被
交替使用,但从世界财政思想的历史发展进程来看,量出制人一般比量入为出要后
起,用于国家为多。量入为出,以后逐步应用到家庭和个人收支方面,则表现出善
理家财。
第二,以现居住地定纳税对象,针对户籍混乱的情况,杨炎提出了“户无主客
以见(现)居为薄”的纳税原则。就是人住在哪里,就在那里纳税。
这样可以解决因户口和现居地不一致的漏税问题。也就是不分主户(土户),
还是客户,一律以居住地为准,征收“居人之税”。行商的住处不固定,按规定在
所在的州县纳税,税率为资产的三十分之一。这是为了适应商业经济发展和针对商
人经济实力雄厚的状况而定,同时也补充了“以见居为簿”条文的不足,目的在于
不使商人“侥利”。
第三,以资产定税。租庸调以丁为本,有丁无田户仍要纳税,而田多丁少户则
负担轻。杨炎认为以丁定税不合理,主张改为按资产定税:“人无丁中,以贫富为
差。”“丁中”指丁男和中男。当时以二十三岁成丁,十八至二十三岁为中男。改
按资产定税后就不考虑一家有多少丁男中男了,也不论年龄大小,一律以资产为准,
资产多的多征,资产少的少征,废罢过去不合理的人丁税。这样可贯彻合理负担原
则,且能扩大税源,增加税额。
第四,简化税制。唐王朝原来除征收租庸调外,还征收户税和地税,户税征钱,
地税征粮。此外,战乱中还增加了许多苛捐杂税,税额累增不减。
杨炎提出取消租庸调和各种杂税,“比来新旧征科色目,一切停罢”,只保留
户税和地税,租庸调等税一律折钱并入户税。地税则以大历十四年(公元779 年)
的垦田数为标准均摊,大大简化了税目。纳税的时间一年分两次,夏税不超过六月,
秋税不超过十一月。新税法每年分两次征收赋税,顾名思义,故称为“两税法”。
杨炎的两税法,将赋税与谣役合并一起,以土地和资产来计算赋税。像陆贽说
得那样:“惟以资产为宗,不以身丁为本,资产少者则其税少,资产多者则其税多”
(《陆宣公集。均节赋税恤百姓第一条》),贯穿了一个新的精神,就是赋役剥削
更重地轻丁。而且由于户税虽然规定征收钱币,但执行中却又“多配绫绢”,两税
都是实物税,说明从唐初“以庸代役”以来,国家对农民的谣役剥削已转向实物剥
削。这些说明,杨炎的改革适应封建社会在缓慢进步中对调整生产关系所提出的要
求,在减轻农民对国家的封建人身依附关系方面作了一些努力。可见,两税法虽沿
袭了过去的户税、地税,但实际上是一个全新的封建赋税制度。
实行两税法,对正在走向衰落的唐王朝注入了新的活力,使国家面貌为之一新。
“以资产为宗”的征收办法大大减少了贫苦农民的逃亡。即使因地主兼并,
“产去而丁存”的人家,也无须忧虑政府照户籍上登记的丁口征税,遭受王洪那样
一些虎狼之吏的骚扰。相反,资产少依法少纳税,可以招诱以前脱籍的人著籍。据
载,两税法颁布的当年,政府在各地检括户口,共检得户三百多万,其中有一百三
十多万户是无籍的客户,由此可见,两税法确实产生了“人不土断而地著,版籍不
造而得其虚实”的客观经济效果。
两税法起到了为国理财的作用,使唐王朝的财政状况从此大大好转。以往的法
令规定,皇亲国戚、孝子顺孙及有品爵者都属于免税户,而一些交通官吏的富豪人
家、商人以及浮客又是逃税户。他们在国家总人口中占着很大的比例,是国家赋税
来源不足的重要原因。两税法“以现居为薄”的规定,将他们悉数列入征税对象,
而“资产多者税多”的规定,又要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多缴。新法实行前,唐朝政府
年财政收入不过一千二百万贯,其中一半是刘晏创设的盐利所得。新法实行当年,
财政总收入即达一千三百零五万六千多贯,加上盐利所得六百多刀贯,计收“钱二
千五十余万缗,米四百万斛,以供外;钱九百五十余万缗,米一千六百余万斛,以
供京师”。(3 )杨炎的改革实现了“赋不加敛而增入”。
总之,杨炎的改革为振兴唐朝经济力量成效显著。从两税法颁行时起,“轻重
之权,始归朝廷”,使杨炎一度“颇有嘉声”。朝野深受鼓舞,人心大振,加上正
宰相崔祐甫瘁心辅佐,抑制藩镇,“时议者其漠谋,谓可望复贞观、开元之治”。
(4 )
望复贞观、开元之治是代宗、德宗朝代君臣的共同心愿,可谓梦寐以求,孜孜
不倦。
杨炎脱颖而出,犹如长安上空升起一颗明亮新星。杨炎“以单议悟天子,中外
翕然,属望为贤相”。(5 )
矛盾的时代产生矛盾的人物。历史期望杨炎为一代贤相,可他却急速地走向了
历史的反面……
注释:
(1 )《旧唐书》卷118 、《新唐书》卷145 《杨炎传》,个别词句有所不同。
(2 )《旧唐书》卷12《德宗纪》。
(3 )《新唐书》卷62《食货志二》。
(4 )《新唐书》卷142 《崔祐甫传》。
(5 )《新唐书》145 《杨炎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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