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中央的新区政策;在农村实行减租减息
初到新区,我们有些同志犯有急性病的错误,采用了一些“左”的做法,脱离
了实际,脱离了群众。譬如,简单地抱着尽快完成土地改革的愿望,轻率地照搬老
解放区的经验,决定在新区农村立即实行土地改革。实践证明,这是行不通的。新
区往往敌情比较严重,国民党和地富的武装力量尚未肃清,群众和干部的准备程度
不足,大多数农民还没有组织起来分配土地的要求,本地的正派的基层干部还没有
大批涌现出来,外来干部又来不及熟悉情况。
在这种条件下,匆促实行土地改革,是不成功的。农民一般都不敢要有势力的
地富的土地,有些地方分配了土地之后,国民党军队结合当地地富势力,很快组织
起反攻,使这些地区受到严重摧残。毛主席在中央一次会议上讲到这种情况时说:
“才去到新区,群众热烈欢迎,打土豪分浮财人家就走了,不热烈了。这是硬搬土
地法的结果。”针对上述情况,党中央适时指出,老解放区和新解放区的情况有很
大区别,应当分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土地政策。并明确指示,在新区“要充分利
用抗日时期的经验,实行减租减息和酌量调剂种子食粮的社会政策和合理负担的财
政政策,以便联合或中立一切可能联合或中立的社会力量,帮助人民解放军消灭一
切国民党武装力量和打击政治上最反动的恶霸分子,在这类地区,既不要分土地,
也不要分浮财,因为这些都是在新区和接敌区的条件下,不利于联合或中立一切可
能联合或中立的社会力量,完成消灭国民党反动力量这一基本任务的。”在豫皖苏
解放区,我们坚决遵照党中央和中原局的指示,决定在辖区内的老解放区仍实行土
地改革,在新区的农村则立即停止土地改革,开展减租减息的群众运动。减租,一
律实行“二五减租”,即按原租额减去二成半;减息,实行对农民向地主、富农所
借的旧债,按月利分半计算清偿的办法,普遍为农村各阶层群众所接受,调动了群
众的积极性。我们在实行减租减息的同时,向干部和群众讲明,土地改革是我党始
终要贯彻的方针,因为只有土改才能使农民获得比较彻底的解放,暂时改为减租减
息,是因为土改条件尚不成熟,减租减息在目前对人民比较有利的原故。对此有个
别干部包括领导干部一时思想不通,认为不立即进行土改是“右”了,经过耐心说
服特别是经过实践,他们很快接受了中央的正确方针。
从政治上坚决打击散布在广大农村中的反动的恶霸分子,是新区土地政策的重
要组成部分,是争取多数,安定社会秩序的重要措施。我们在进行这项工作时,注
意严格控制打击面,在充分发动群众的基础上,集中力量打击大地主中的恶霸反动
分子,对于群众最为痛恨的小地主、富农及保甲长中的恶霸分子也予以打击,而不
去惊动小地主、富农的大多数。地主富农中的左翼分子,我们则同他们合作。新区
地主富农中历来都有一部分左翼分子(其中有些是知识分子),拥护我党反帝反蒋
的政策,有些能在我党的教育下改变其地主富农立场,执行党的路线,对这些人我
们就同他们合作,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并吸收其中的积极分子入党。对于由于斗争
的深入,思想发生动摇以至障碍运动发展者,则分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办法,
有的可继续任用,有的要调动职务或送去学习,对于坚持错误不改者坚决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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